这卷先知书的作者西番雅出身于敬虔的家族,西番雅的名意是:「耶和华收藏或保护」,这名字在旧约中并非他所独有(参耶二十一1;亚六10)。从他的名意中,可见其父母在儿子出生时,对以色列的神之供应是充满信心的。他的族谱(一1)是先知书中最长的。从族谱中,显然可见他是第十四任犹大王希西家(主前716至687年)的后裔。同一经文亦说明书中预言宣告于约西亚王任内,约西亚是犹大第十六任王(主前640至609年),也是希西家的后裔。
希西家王与约西亚王都是敬畏神的,但是在他们两者之间的一段时期,宗教却走向腐败,真诚的敬拜被恶王玛拿西(王下二十一1-18)和他儿子亚们(王下二十一19-26)所败坏;前者是约西亚的祖父,后者是他的父亲。西番雅的父母可能冀望神保守其家族及儿子,在这动荡时期中保持正直,因而替他取名西番雅。
究竟西番雅在约西亚王任期的哪一段时期说预言,是一个争论性的议题。有人认为是在约西亚重整耶和华信仰之前,即提醒以色列对她曾在西乃山所誓忠的神,作出正确的回应(出十九至二十四章)。人民的整个生活,包括政治、社会和宗教生活,都应该遵照神在西乃山所启示的旨意而行,这启示就是记载在五经中的律法。但以色列民三番四次地漠视律法,随己意行事,直到约西亚起来,他领导人民复兴耶和华信仰(王下二十二1至二十三30;代下三十四1至三十五27)。学者认为此书写于约西亚重整之前,因为书中显示异教的风习仍然存在(一4-9)。依此说法,著作日期便定于主前621年之前,在重整运动之初期。但这论点说服力不强,因王所制定的全国宗教改革不一定为所有人民所遵从,甚至继任的君王也不一定跟从。
约西亚虽立法禁止异教敬拜,但无可置疑,这种风习仍然流行民间,故此这论点不能排除此书写于约西亚任期内的可能性。与西番雅同时期的先知杰里迈亚就曾斥责异教敬拜(一4-5;参耶二8,八2,十九5、13,三十二35)。同期的其它先知:那鸿与哈巴谷也觉得有同样需要,可见约西亚的改革运动并不彻底,也没有持续下去。
西番雅书有好些与申命记彼此互相呼应的平行经文(参一5、13、18,三5),这事实支持著书日期在约西亚改革运动已开始,并在圣殿发现「律法书」(王下二十二8)之后。一般人都接受圣殿所发现的文献是某种形式的申命记,当时被用作建立耶和华信仰的基础。而西番雅书与申命记两者之间清晰可见的相互对照,使人臆断此预言是在律法书被发现之后才宣告的。
书中第二至三章提及几个外邦国家,特别是亚述(二13-15),这些证据也可帮助我们鉴定写作日期。西番雅预言亚述首都尼尼微被毁(二13),而亚述自从主前722年击败北国以色列,掳走其居民(王下十七4-41,十八9-12)之后,一直威胁着南国犹大。在犹大眼中,亚述似乎是所向无敌,但是神借着邻邦巴比伦的势力,使亚述横行的日子所剩无几。在第六世纪末期,她便迅速走下坡。主前612年,巴比伦占领尼尼微,到了主前605年,整个帝国就跨倒了。故此,西番雅的预言必是写于主前612年之前。
书中还提及非利士(二4-7)、摩押和亚扪(二8-11),还有古实(二12)。自从以色列从埃及出来,定居迦南地以来,非利士人一直与他们对敌,后来戴维虽把他们制服,却没有完全歼灭。他们的5城邦联盟──亚实突、亚实基伦、迦萨、以革伦和迦特──坐落在地中海沿岸,死海以西。5城邦中的迦特,在西番雅说预言时,显然已经没落,因为先知的审判神谕中没有把她包括在内。西番雅如此向这些民族发预言警告他们,并非独有的做法(比较赛十四28-32;耶四十七;摩一6-8;亚九5-7)。
其它两个约但河东岸的国家:亚扪及摩押,与以色列的先祖有血统关系,他们是罗得从他的女儿们所生的儿子(创十九36-38),故此与以色列有亲戚关系(亚伯拉罕与罗得是叔侄;创十二5)。但族俚之间的关系却并不亲切,因为以色列与约但河外的「侄儿」常有争执(比较士三12-30;撒上十一1-11;王下三4-27)。
古实或称埃提阿伯,在第二十五王朝时(主前716至663年左右)曾一度控制埃及,但在主前663年,当她侵袭埃及时,却被巴比伦击败。二章12节可能是忆述这段失败史,但更可能的是作者用古实来作整个埃及的代表(参赛二十4;结三十4-9)。神的审判不但临到犹大毗邻的小国,也祸及世界的超级大国,诸如更远的埃及和亚述。
有些人怀疑书中某部分,特别是三章14至20节,是否原作,原因是这段经文中含有希望的信息。他们认为一个犯罪的国家,面临审判,被警告悔改,不应有希望的信息传给他们。持这见解的人认为在被掳之前,只有审判的信息,直至被掳之后,希望才出现在先知的信息中。这看上去似乎很合逻辑的架构,实际上是误解了整本旧约,旧约圣经一次又一次地把神性情的两面并列,神正直圣洁的一面和慈爱怜悯的另一面不是彼此排斥的(参赛一至二章;何二;摩九;其中二者兼备)。人若想到神人所立盟约的性质,就不会认为希望与审判同时出现有甚么值得惊讶的了。盟约中列明服从使人得福(例如申二十八1-14)和违命使人受咒诅(申二十八15-68),这是两个连在一起的信念。甚至在出埃及的事件上,神子民的信心也是以此二者的合成为中心:服从神的有盼望(出十二21-28),祂的仇敌却遭审判(出十二29-30,十四26-28)。
审判是连络全书的神学主题,先知在传讲这主题(一2-6)之际,引论到最终的审判,就是耶和华的日子(一7至三20),在末日里,人类一切行为以此为终局。西番雅书虽然不是唯一讨论这日子的书卷(参赛二;耶四十六至五十一;结七;珥二),但是以此题目为一卷书的神学主题,把全卷书联系一起的,西番雅书确实是独一无二的。
西番雅把这日子的双重性质表达出来;这是惩罚和审判的时候,同时又是福泽和盼望的日子。审判要临到犹大,因她没有谨守盟约。书中列举一些要受责备的异教风习(一4-6),同时也斥责犹大的领袖(三3-4)。他们的冷漠(一12-13)和高傲(二3),尤其受到咒诅。
列邦也不能免除审判(二章),他们的腐败有如创世记六章5至7节所载一样,骄傲是他们的祸根(二10、15)。
如果以色列肯谦卑自己,除去愚昧的傲气(三11),则仍有希望。以色列目前有希望(二3),将来亦有盼望的应许(三13-17),其中也包括列邦在内(三9)。只有在谦卑的态度下,国家、社会和个人才有盼望,骄傲与希望不能共存。
神的公义和圣洁使祂不得不惩罚犯罪的人。但祂的管教中仍带有爱;惩罚不光是带来痛苦,而是重建关系的一个途径。
这卷书对今日的世界有深刻的提醒,因为人的罪到了极处,大地也因人的自私受到严重破坏;人不信真神,反受邪淫、迷信之风吸引。所以应当趁仍有机会的时候,及早回转,预备迎见神。
耶和华──以色列立约之神(出六2-6)──是这预言的终极来源。作者在此用了极普遍的词汇,称之为耶和华的「话」;而宣讲耶和华这信息的人是「西番雅」。他的族谱在先知书中是最长的(参耶三十六14),远溯至犹大国第十四任君王希西家(主前716至687年;参导论)。作者把这不寻常的详尽家谱放在这里,目的可能是要避免人误会西番雅的父亲是来自埃提阿伯(希伯来文是古实);这国家是书中神谕针对的其中一个对象(二12)。依照规定,埃及人与埃提阿伯人的第三代子孙才可加入以色列群体(申二十三7-8)。
不过,更可能的解释是作者欲说明自己与其正义的君王先祖的连系。由于在约西亚王之前的君王犯错连连,这点便显得特别重要;而约西亚王与希西家同样是忠于耶和华信仰的(参导论)。
在标题之后,作者不再赘言,马上写下耶和华宣告的恐怖信息,是关乎悲惨的审判的,这审判不单包罗整个世界(2-3节),更特别针对犹大和她的首都耶路撒冷(4-6节)。耶和华不是在遥远的地方操纵此事,而是亲自伸手攻击。
一2-3 耶和华在此警告说,祂要「从地上除灭」所有先前的创造物,包括:「人和牲畜,与空中的鸟、海里的鱼」。从列出的项目看来,神是要把整个创造除灭。这些项目的表列次序与创造时的原本记载是刚好倒置的(创一20-28),而且这毁灭更甚于洪水火灾(创六至九),因为在此连鱼类也感受到神燃烧的愤怒。整个大自然的创造都因人类的罪而受苦(参罗八20-21),而人类在此更被圈点出来,两次提及,被形容为引动神震怒的「恶人」。他们将要被「剪除」或灭绝(4节;参王上九7);「剪除」一词原本是指违法者所受的死刑(出三十一14),用在这里与上下文配合,甚为贴切。 作者向读者保证这里严厉的说话是千真万确的,因为「这是耶和华说的」(参一10,二9,三8、20)。祂不单说话,而且必然要付诸行动,从「我」字在原文2至4节中出现6次便可反映出来。
一4-6 纵然整个创造都要受苦,但犹大和她的首都耶路撒冷特别被圈点出来。他们是神的约民;是自愿与神立约,向祂誓忠的,他们要负更大的责任。神的子民在万国中为首,在阿摩司书一章3节至二章16节中亦有相似的说法。耶稣曾把这思想演化成一个普遍的原则;祂说:「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十二48)。神要向以色列「伸手」,不是像以前那样伸手帮助他们(例如申四34),而是要惩罚他们,有点儿像亚伦向埃及伸杖发动十灾一样(出七19)。 从「这地方」(若不是指耶路撒冷本身,就是指圣殿,圣殿确是一个特殊的地方/或居所;申十二5)被挪去的人,都被列出他们的恶行。有些仍敬拜「巴力」,「巴力」这称号原意是主或主人,这称号不单用于异教神明身上,同时也用于耶和华身上(出现在代上十二5的名字「比亚利雅」,名意是「耶和华是巴力」)。神在此谴责的可能是他们敬拜迦南人的生殖神哈特(Hadad)(参士六25;王上十六31、32,十八章),或是亚述神明彼勒(Bel)。有些人认为约西亚在主前621年发起的宗教改革运动已完全遏止了异教敬拜,但事实上还有「剩下」的人仍在拜巴力,证明这刚开始的改革运动已经开始奏效,却仍未大功告成(参导论)。「基玛林的名和祭司」(新国际译本作:异教和拜偶像的祭司;王下二十三5)也被除去,甚至他们的名字亦被删除。他们敬拜的对象是「天上万象」(参申四19;王下二十一3-5;耶八8),以色列人应该知道天上万象都是耶和华的创造物(创一14-17)。 宗教混合(syncretism)又是另一个问题。第5节的希伯来文说这些人指着他们的王玛勒堪起誓,可能是指这些人不单敬拜耶和华(以祂的名起誓),而且也同样对待祂在地上的代表人。虽然这种做法在以色列中找不到甚么证据,但是在古代近东其它地方却很流行。另一方面,这节经文亦可能是指玛勒堪(即米勒公,和合本、新修订标准译本、七十士译本以及其它译本都如此翻译),也就是亚扪人的神明(王上十一5、33)。还有一个可能性,就是综合以上两种解释:这些人虽然表面上敬拜耶和华,以祂为王,但骨子里却是服在异教的米勒公的权势之下。姑勿论如何,这里所描写的是子民含混的敬拜,把真神和无价值的混在一起(出二十3),正如杰里迈亚书指责的一样(耶二12-13)。耶和华对犹大人转离真理,跟从虚谎,感到十分惊讶。
灾祸的警告引进了末日的最后审判,这题目成为本书以后经文的主题(参导论)。这日子以双重性质出现,既是痛苦的审判日(一7至三8),又是福泽和希望的日子(三9-20)。它的影响波及列邦(一14-18,二4-15)和犹大(一8-13,二1-3,三1-7);涉及迫近的历史事件(二4-15)和末期的巨大变动(一14-18,三8-13)。这日是「耶和华的日子」,因为只有祂在其中行事,不但以圣洁的能力和正义行事,同时也施行慈爱和恩典。
作者嘱咐我们闭口,「在主耶和华面前」(参哈二20)「静默无声」。在母亲的怀抱中,人可以感到满足安静(诗一三一2),但是这里的滋味却不一样,这里的静默是指受造物在宇宙的创造主、护佑者、审判者面前的敬畏。正如法庭开审,法官上庭,庭警宣告「众立」时,所要求的尊敬一样。现在耶和华要来临了,「因为耶和华的日子快到」了(参14节;赛十三6;结三十3;珥一15;俄15),众人要肃静。
耶和华为这日子的来临已亲自作了准备,从这节经文的行动和8、9、12、17、18节的「我」字可见。祂像一位祭司把「祭物」或祭祀的筵席预备好(参耶四十六10),祂也把祂的宾客「分别为圣」,预备作特殊的用途(参利二十一8; 撒下八11)。作者在此语带相关,使读者领悟到所邀来的宾客要不是预备好参加祭筵,就是成为祭物。那些与耶和华为敌的人,将要成为祂审判的祭物。
同一日,就是「耶和华献祭的日子」,第一个审判要临到国家的首领,皇室和随从「外邦」风俗者;「穿外邦衣服的」很可能是指随从外邦宗教风俗者(参王下十22)。约西亚的名字没有提出来,或许这段写于约西亚在位早期,他的政权仍由其它官员操纵(王下二十二1),而这里所指的便是这些官员。
显然另一宗教上的腐败行为是「跳过门坎」(这词在旧约中单用于殿宇;撒上五4-5;结九3)。此处的意思最可能是指非利士人的异教风俗,他们认为人不可踏在大衮神庙的门坎上(撒上五4-5),这也是渗入以色列之耶和华信仰的异教习俗之一。另一解释是以此节经文的下半部来解释上半部,依照这解释,此处所谴责的不是宗教上的腐败,而是社会经济上的罪行。首领本应以正直公义的律例来保卫社会,但他们却以强暴(参哈一2-3)和诡诈行径充斥王宫。不管我们采纳哪一种解释,作者在这经句里表明耶和华并不以这些罪行为小过,祂看其分量与上述引致洪水时代「还原到创造之前」的罪同等(参一3;创六11)。
作者以地理环境来表达耶和华的日子之审判。耶路撒冷三面环山,所以从北面进取比较容易。故此「商民」多以此为天然的贸易路线,军队攻城也同样从此入手。此处所提及的首两处,地点都是可考究的。「鱼门」可能是城北的主要城门(代下三十三14;尼三3);「二城」(即第二城)或作新城在圣殿以北,顾名思义,这是新近加建的部分(王下二十二14;尼十一9);「山间」是一般的形容词,但亦有可能指城北一处地形;「玛革提施」(和合本的音译,意思是臼砵,参新国际译本附注)是指城内市中心的商业地带,这名字反映这区域坐落在凹陷的地区,可能是特别挖掘成臼砵状的地方(参士十五19;箴二十七22)。
有一严重的灾祸临到这些地方的居民,以致他们哀号、悲鸣。「大破裂的响声」在别处也被译作悲哀的呼叫(例如赛十五5;耶四十八5),正好与此处的上下文吻合。部分的灾祸与经济破产有关,此处又见外邦坏影响的另一例证,因为「商民」一词直译是「迦南人」,他们以行商的才能出名,后来以「腓尼基人」的名字著称于世。
耶和华好像警察突击检查赃物一样,要来一次挑灯「巡查」。祂的目标不是寻找诚信的人(参耶五1),而是要捕捉那些不讨祂喜悦的人,向他们施惩罚。这些人的罪不是公然行恶(4-11节),而是不去行善,完全自满自足。先知以酿酒的过程来作比喻,酿酒时较重的杂质若不把它搅动,必沉淀在底。这些沉淀,就是「渣滓」,可产生凝结作用,把整酒弄得不能饮用。这等人否认神的作为,他们的冷漠被神定罪,正如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斥责这世代所言:「在这世代中,我们最要痛悔的,不是坏人所犯的恶行,而是好人保持可怕的沉默。」
神将要显明这些冷漠的富人过往所做的是何等的错误。他们扭曲了以色列历史观最基本的神学根基,就是神主动介入人类历史,带来祝福与审判。将神学扭曲的罪至少与错误的行为同样严重,他们的惩罚是被挪去他们得权势地位的途径(申二十八30-42;摩五11;弥六13-15)。
从新约的观点,透过基督来看神的爱,很容易使我们忘记神的性情中还有圣洁和公义的一面。在旧约中,神的恩典源源不绝地赐给那些遵行祂的启示和旨意的人;而在新约中,祂神圣的愤怒也不会向那些背弃启示的人隐藏。假若人在生活和人际关系中没有表现出与神旨意相称的行为,尽管有神子民的身分,也不足以抵挡祂的怒气,这情形就像神在西番雅书中对待冷漠的犹大人一样。
西番雅在此开始用诗的形式来描写耶和华日子的灾祸。这日子不单影响祂自己的子民,甚至祸延整个世界。若说在这日子里神单单赐福其子民以色列,却审判敌对神和祂子民的人,这说法就未免太天真了(参摩五18-20)。以色列忘记了拣选也附带着责任(摩三2),与神和好的关系不是建立在其出身的国籍,而是建立在其服从的态度上。如果选民不尊敬神,他们也要像外邦一样受苦;正义的人,不管他是甚么种族,也一样可以蒙福。这日子的双重意义和普世性,在主耶稣基督第二次降临时将达致巅。这耶和华日子的终极来临(帖后二2)亦将会是普世性和带着双重意义的(太二十四3-33;启十九至二十二)。
第14-16节 「耶和华的大日」必要来临,「临近而且甚快」,这主题对先知来说是很重要的(参7节)。他警告的不是远在将来的日子,而是目前;它也不是能以欢呼心情来迎接的日子。勇士的痛哭和呼号(或是杀人流血的呼号,或是恐惧惊惶的呼号)将会为这局面加添混乱。
作者以一连串的短句来描写这恐怖的日子,这些句子分成6部分,对应起初的6个创造日。从耶和华的角度来看,这日子是充满「愤怒」的(参结七19;何五10;哈三8);至于它对人的冲击,先知则用5对同义词来描写。人的情绪是「急难困苦」,加上物质上的损失:「荒废凄凉」;还加上心理上的压力:「黑暗幽冥,密云乌黑」。在阿摩司眼中,这是神审判的征兆(摩五18-20;参赛八22;珥二2),同时也令人联想到创造以前的空虚混沌,渊面黑暗(创一2);那时神大能的光还未照射其中。这一切恐怖景象,加上「吹角吶喊」,是神显现的典型描述。神这位全能的创造主、宇宙的审判者,要对抗祂的创造物(参出二十18;申四11),甚至坚固城也不能拦阻祂。
第17-18节 耶和华把这审判带给人的后果活画出来,目的是要使观众震惊。领受盟约作一生引导的人要如同瞎子行走,这是盟约本身保证的咒诅,当他们不守约时,这咒诅就要临到他们(申二十八28-29)。代表人类生命的「血」(利十七11)要被倒出,如同多得不值钱的「灰尘」(参王下十三7;亚九3)。人不能以「金银」赎出审判,这些金银可能是指他们为自己聚敛和滥用的财富(11、13节),或是指以金银包裹的无用偶像(参赛三十22;结七19-20),后者似乎可能性更高。神强烈地要确保自己作以色列的创造主、救赎主和盟约主人的独特地位;子民对异教的兴趣挑动了神的忌怒,引致祂「愤怒如火」(参申四24),不单烧灭以色列,甚至殃及世界「全地」(参2-3,三8;彼后三10-12)。人不能预期再有警告,因为终局会突然快速来到。这悲惨的预言很快就在犹大实现;先知在生之年就是主前587年,耶路撒冷和圣殿就全然被拆毁。
西番雅描写耶和华的日子对全球的影响之后,再把犹大圈点出来(参一4-13)。在神的烈怒「未到以先」(2节),人民若以正确的态度响应耶和华对他们生命的期望(3节),说不定可以减轻神的烈怒。在可怕和该受的审判下,仍有蒙怜悯的可能性。
第1-2节耶和华「发怒的日子」正在逼近,故此这神谕延续上一个神谕。神对子民的不悦,不只以烈怒来表达,也在对他们的称谓上表现出来。他们被称为「国民」(goy),这称谓通常是用来称呼异教人民的,因选民的恶行与异教徒没有分别。这国家在神面前变成祂的「羞耻」,是祂所不悦纳的(和合本作「不知羞耻的国民」)。神原本把这些人聚集在西乃,使他们成为祂所爱的一群,但如今他们要「聚集」在一起,如同无价值的禾草(出五7、12),等待神愤怒的来临。
第3节在神子民中的「谦卑人」,就是「心灵贫乏」的人(参三2;太五3),他们素来都服从神,将会有机会完成盟约的要求。以色列人不可倚靠混合主义的宗教,也不可靠赖财富或势力,他们要「寻求」3件事情:第一是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与他们立约,又被多人所弃绝的神(一6)。此外他们还要寻求公义,照神所指引的途径过正直的生活。最后以色列人要寻求舍己谦卑的生活形式(参民十二3;箴十五33)。
惟有这样完全抛弃自己和自己的计划,以神的旨意为旨意,才可得救,避过神的愤怒。「或者」这一个含蓄的字眼,警告以色列民不能乐观地假设这一切都必定成就(参出三十二30;摩五15)。西番雅似乎没有信心去相信这些人会一同悔改响应(三7),故此他认为此事的结果不在乎子民,而是在乎神。祂的公义和圣洁要求人必须认罪和接受惩罚,但祂还有其它的特性,其中包括怜恤、恩慈和仁爱,当人真诚悔改,这些属性便促使神赦免人的罪(参出三十四6-7;申三十1-10)。「或者」这词在此是保卫神的主权,而不是犯罪的许可证。我们不能把神的赦免看为一种「廉价的恩典」,容许人犯罪而不受罚(罗六1)。另一方面,面对真诚的悔改时,神都赦免。我们既知道祂恩慈的属性,就可以安心让神照着祂的本性作合宜的回应。
先知向犹大和邻国宣告审判的神谕,希望藉此激励犹大以服从来响应神的呼召(1-3节)。在希伯来原文中,第4节以「故此」一词开首,把这一段连于上文1至3节,可惜在和合本不易看出来。此神谕的结构是先从各方面向犹大攻击(二4-15),最后才针对京城耶路撒冷发言(三1-8;参摩一3至二16,也有同样的结构)。
非利士由5个城邦组成:迦萨、亚实基伦、亚实突、以革伦和迦特。前4者在地理上的排列是由南到北,作者以毁灭和荒凉来警告她们。文中没有提及迦特,可能暗示此时的迦特已经被灭(参导论)。「正午」之时有猛烈的攻击;可能是指烈日之下的一次突袭(参撒下四5;耶六4),也可能指一方所向无敌,半日之内已定胜负。袭击之后居民被赶逐出城。
第5节非利士人是「海上民族」的一部分,从爱琴海迁徙过来,有一部族来自革哩底(故此在撒上三十14和结二十五16称之为「基利提」人)。他们无法定居埃及,便于主前十三世纪北迁至地中海沿岸,多年来成为以色列边陲的一根刺。在这段经文中,他们被称为迦南人,这称呼是旧约圣经所独有的,因他们居住之地算为迦南人之地(书十三3)。神在这降祸神谕中直接向他们说话(参摩五18,六1)。宇宙的创造主耶和华既然有「话」与他们「反对」,他们怎可不惧怕,尤其是耶和华的话保证他们必被毁灭。
第6-7节非利士人聚居的中心将空无人烟,只有零星的「牧羊人」在那里放羊,这些人将会是犹大的余民。余民在神学上的重要性有好几重意义;有时候这词是指神的审判如此广泛,只有少数人剩余下来(参创七23;赛十七6)。另一方面,这词又暗示了希望,因为毁灭之力虽强劲,却并非绝对消灭,起码还有若干剩余的生还者。这观念在先知书并不陌生(耶二十三3;弥五7-8),它同时指出神圣洁公义的一面和祂慈爱恩典的另一面。
这一篇预言显示神赏罚的相对性。在此,犹大的仇敌的惩罚给犹大带来复兴(参三20),这复兴的观念,很多时候是指被掳归回的经历(耶二十九14),在此是指在耶和华日子的复兴,也就是神治权的最后展开,以前所有的复兴都是指向这一终局。
附注:第6节「基利提人」(参5节)在第6节中显然亦被提及(参新国际译本旁注),在希伯来文,此字之元音转变一下就成为草场一字,「草场」之意与上下文亦甚衔接。
这两个国家位于约但河东,其种族是源于亚伯拉罕的侄儿罗得(创十九36-38)。他们与以色列常有争执。例如:以色列在进占应许之地时,他们拒绝给飘流的以色列人过境(民二十二至二十五)。在别的神谕中,分别论到摩押与亚扪(例如赛十五至十六;耶四十八1至四十九6;摩一13至二3),这一段是唯一一次把她们合并在同一个神谕中。
第8节这两个国家曾以言语攻击犹大,「毁谤」「辱骂」她(参结五15,十六57);此外她们又「自夸自大」(参结三十五13),恐吓神的百姓(同样的手段参尼四1-3)。
第9节神以祂的权能和令人敬畏的名号起誓,这些人的惩罚将会是何等严重和确定。祂是「万军之耶和华」,是神圣战士,天使天军的统帅(参哈三参哈三8-15)。祂不单大有能力,而且是可亲近的,祂与犹大有亲密的关系,自称为「以色列的神」,单是这事实就足以使摩押和亚扪踌躇了。他们辱骂神的百姓就等于辱骂神。
她们的惩罚有如「所多玛、蛾摩拉」,这两个死海附近的城市,因恶行被灭(参创十九24-26;申二十九23;赛一9)。其毁灭甚为彻底,连所有可用的植物也都死去,地上的「盐坑」只容许无用的刺草生长。约但河东的国家不单丧失地上的农作物,甚至他们的领土也要失去,落在他们所讥笑的人手中,就是神子民中「余剩」的人,这些余民将要承受第7节所说的福分。但神的子民以色列(广义上是指教会)最终的福分还要等待将来,当整个创造享受堕落之前的福祉时才完全实现(罗八18-23)。
第10-11节神总括前两节,指出罪的根由出于骄傲(参15节;赛十三11),神要为祂的子民伸冤,藉此回应列国对全能真神的毁谤,祂要毁灭他们无效无能的神明以表彰神自己的真正能力。后果将会传遍「列国」,他们都要认识真神,并且敬拜祂,耶和华不受地域限制,其权能及地位将要遍及全球。
犹大西南边,埃及在主前第八世纪末期至第七世纪初,曾一度被埃提阿伯(又名古实)第二十五王朝所统辖。这名称对伟大的埃及王国来说可谓是过去一度被征服的羞辱,也可说是暗示他们未来的类似的命运,他们将要落在一位更强大者手中,就是以色列的神。神亲自以神圣战士(9节)的身分出现,挥动祂的「刀」,带给他们毁灭与死亡。
耶和华向北转,对抗犹大最顽强的敌人亚述和她的首都尼尼微(参那鸿书)。这残酷强盛的国家几十年来操纵中东,她将要被以色列之神的「手」(或能力;参一4)所「毁灭」。他们一向繁忙的首都将要成为「荒凉」、「干旱」的「旷野」。
第14-15节群畜、飞鸟要代替人群住在废城中,作者以这画面来描写彻底的毁坏,这城本自称为独一无二,这正是神本性的特点(参赛四十五5-6、18、21)。他们的安全感都是虚幻的,因为路过的人看到以前骄傲的城市如今竟成废墟,不禁惊讶并加以讥笑(参耶十九8)。
好像一个炮兵试炮以瞄准其目标一样,先知终于测准了他的射程,对准耶路撒冷发射。这是很有力的辩证方法:听众都完全同意异教邻邦──他们的世仇──理应受罚。作者用这方法引导听众进入审判的气氛,然后神把最硬心的恶人指出来,他们就是听众自己。祂指责他们的罪名(1-4节),他们的不知羞耻(5节),和不肯悔改(6-7节)。
作者没有把受指责的城指明出来,读者却可感到呼之欲出。由于上文是有关尼尼微城,所以听众会假设她仍是受斥责的对象。直到第2节,作者提及得罪耶和华──以色列国的神,那时以色列人才明白他们自己就是那恶人。
神审判的双重作用在此显明出来;那些不公义,敌对神子民者要受苦,而他们所得的刑罚却为被欺压者带来释放与医治。与神保持一个和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却切勿像犹大一样假设这关系存在,神就在下面的经文里这样提醒犹大。
第1节耶路撒冷这城是与神立约之国的首府,她本来被拣选出来,在列国中作圣洁、忠信的典范,但她的行径竟然比列邦更差。她违背盟约(参耶四17,五23),不但没有扶助别人,更欺压别人。她没有成为圣洁的子民,反而成为「污秽」的人,她的手被强暴流人血的罪染污(参赛五十九3;哀四14)。
第2节耶路撒冷悖逆(1节)了她自己的神,她不听从先知的话(赛三十8-(赛三十8-12;摩二12)。神在他们国家的历史中显出大能的作为来管教他们时,他们不领受训诲(赛一5-9;耶五3);他们不向赐下盟约的主求帮助,反而背弃祂,不「倚靠」守约的神。
第3-4节耶路撒冷的欺压和污秽来自她的首领,包括民间的官长(3节)和宗教领袖(4节)。前者吞吃在他们照料下的人,像咆哮的野兽捕猎一样;后者完全歪曲了他们的呼召,这些「先知」不以神的名说真理,反以虚谎的话来荣耀自己;「祭司」没有维持圣殿的圣洁,也不教导人顺从律法,他们亵渎圣殿,曲解律法(参结二十二26)。
第5节与耶路撒冷和她的首领对比的是「公义」的神,祂与奸恶的事情完全无份(参13节)。这样一位神本应可以引动很多人悔改,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与神那永恒的公义和公平的审判相对的是恶人无耻的不义,他们甚至不肯承认自己行为的错误。
第6-7节神定要施行审判时,祂心里忧伤,并向子民列举外邦在神震怒之下被「除灭」(参一3-4、13,二4、9、13、15,三7),居民完全被驱逐的例子,可惜耶路撒冷听不进去。神不是反复无常,没有警告,不问因由就随意击打的。事实上,祂是长久忍耐,稍见悔改的心便愿意按捺自己的怒气(出三十四6-7;民十四18-19;摩四6-11;罗九22-24)。祂的心意是希望子民生活在盟约之下,敬畏神,接受祂的训诲。他们不仅要对祂有合宜的态度,也要在圣约的亮光中行走。祂心底里渴望子民能免除外邦人所承受的惩罚,逃过等待着他们的审判,可惜这愿望没有实现。子民不但继续他们的败坏行径,并且更变本加厉,他们拒绝了神的恩典。
第8节「所以」(和合本没有把这字译出来)就是说综合上述外邦和耶路撒冷所行的一切恶(一14至三7);在这前题下,神要向全地的人按盟约提出一个控诉。作为主控官,祂要「招聚」「列国」的人;祂自己要作证人,见证他们的不是(参耶二十九23;弥一2);祂又是法官,要判断这案件;祂还要当执刑者,施行刑罚,以如「火」的「烈怒」和「愤怒」「烧灭全地」。
神的公义和圣洁使祂不得不惩罚子民和所有人的罪(8节),但祂也是一位仁爱和充满怜悯的神,故此全地不会完全被毁灭。惩罚将要成为洁净列邦(9-10节)的媒介,更重要的是它是洁净神子民(11-13节)的方法。这恩惠是神送给人类的礼物,是我们所不配得,也是不劳而获的(18-20节);光是这一点就值得我们欢呼了(14-17节)。
这一段在语气和期望上都有所改变。但这改变并不如某些人所说是来自后期另一位作者的手笔,他把其乐观虔诚的心态加插进这一本悲剧性的书卷中。其实这里是描写神的不同方面,祂并非在被掳以前是一个审判官,以后却成了一个救星。祂像一位父母(参何十一1-4),在管教中仍带有爱。惩罚不光是带来痛苦,而是重建正常关系的一个途径。
就是指耶和华的日子,神重新建立那些曾经败落的人,洁净他们的污秽。他们的嘴唇(参赛六5-7)特别要受清洁,「好求告耶和华的名」,敬拜和事奉祂。这种事奉象征合一(「同心合意」;参耶三十二39)和普及,因为「万民」都要如此回应。人类原本统一的言语在巴别塔事件中被混乱了(创十一1-9),此时终于被恢复,使整个创造可以一起敬拜神。
从远处回应的人群中包括尼罗河上游来的埃提阿伯人(即古实)。第10节的下半句经文有些令人费解的地方,不清楚所指的是神被掳的子民(新国际译本和和合本的译法)或是指新归信耶和华的人(参二11)。这些领受神恩的人要「献供物」来敬拜祂(参诗七十二10)。姑勿论这些人是谁,他们都被神接受,视为祂的子民。
神在此直接向耶路撒冷说话(11节「从你中间」一句,新国际译本作「此城」),祂要向坐落在圣山上的耶路撒冷带来希望。神亲自介入,惩罚和羞愧都离开这城。「高傲」和「矜夸」、目中无神、高抬自己的事都被除掉。相对之下,剩下来的就是卑微的人,也就是一章4节和二章7节所提及的余民。这些是仰赖神的供应,不靠自己方法的人。凡受环境逼迫(二3;参太五3),或困苦贫寒的人都可投靠耶和华,在祂大能的「名」下得保障(9节)。
第13节以负面的字眼(「不」)来形容这些剩下的余民,刚好与前面的恶人成对比;他们「不作罪孽」,「不说谎言」,「没有诡诈的舌头」,他们的口舌被神所洁净(9节)。恶人用自己的计谋寻求安全,结果没有找到;贫寒的人反而找到,并且得享安息(参二7、14;诗二十三2),不用惧怕。
先知看到神赐下的福祉已经成就,不禁呼召子民一起欢乐。这独立的救恩小诗(参诗九十八;赛十二1-6,五十二7-10)可能是西番雅自拟的,亦可能是从现成的敬拜仪文中借用过来的。它赞美神照戴维盟约的应许驾临锡安(撒下七;参诗二,八十九)。
第14-15节先知3次呼召犹大余民欢呼歌唱。值得庆祝的,不是因他们自己的作为,而是因为神的莅临。他们的「刑罚」(8节)已成过去,作神忿怒器皿的外邦「仇敌」已被赶出。在他们慈爱的主和以色列的王耶和华临现的福泽中,子民没有任何「惧怕」的理由(参约壹四18)。
第16-17节「那日」耶和华的日子,在前面的经文里描述其令人震栗的一面(参二7、14),现在则看见其积极的一面。「惧怕」的表现就是没有力量(「手软」;参赛十三7;耶六24),这些迹象在以色列的神、她的王(15节)面前都要成为过去。祂是属天的战士,「万军之耶和华」(二9),祂有足够的力量「拯救」他们,正如祂以前怎样为子民施展作为(申四34),今日祂仍要如此行(诗二十四8;林后十4)。能力与体贴融合在祂一身上(参赛四十10-11),万军的耶和华又像父母,为祂失落重归的孩子高兴,安抚他的惊慌。战争的吶喊(一14)此时被慈母温柔的低吟所取代。
虽然子民已经有很多值得欢乐的事情,神的赐福却还未完全显露。
第18节原文版本有点令人费解,显然这是神所赐的一种福分,容许那些以前因缺乏敬虔崇拜(「无大会」)而感到愁烦的人,进前来尽情向神表示他们的喜乐,不受宗教礼仪条文的限制。
以前的欺压,包括外在的威胁和内在的腐败(三3-4)都一律被挪去。那些身体上有残疾的(参弥四6-7),和被抛弃于外地或社会以外的(「被赶出的」;参申三十4),将要被「拯救」(17节),被「聚集」(8、20节);那些曾受羞辱的,甚至有「名声」和「称赞」为他们存留(参二1,三5)。
耶和华亲自赐福,正如祂亲自施行审判一样(参一3)。在最后3节经文中,原文的「我」字出现8次之多。同时祂亦以「你」直接称呼以色列。虽然以色列曾因犯罪使他们与神的关系恶化,但他们毕竟仍是神的子民,祂仍是他们的神(出六7),他们彼此仍以亲昵的名称相称。
神重申祂建立子民的计划,并以此总括全书。这计划不单使子民得益,也使「地上的万民」,就是在祂手下受罚的人(一2,三7-8),承认神是照顾祂子民的神。以前被视为笑柄的子民,现在成为称赞的对象。
整卷书的预言都是千真万确的,以耶和华的名开卷,亦以祂的名结束。神最终的心愿不是要刑罚人,甚至对不服从的人也如是。祂的心愿是要与每一个人重建和好的关系。祂要与整个国家──像祂的子民以色列一样──重建关系;对我们每一个人,祂也同样渴望跟我们恢复和好。
格式化:马靖龙弟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