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迦利亚书很自然地分为两部分:一至八章及九至十四章。首8章清楚出自易多的孙子、比利家的儿子撒迦利亚,著作日期在大利乌王第二年八月(主前520年)与第四年九月四日(主前518年)之间。
第九至十四章在写作风格上与第一部分有很不同的地方。这一部分又可分作两小段:九至十一章与十二至十四章,每段都以「默示」(或作「重担」,见下文注释)一词开始;玛拉基书也是以此词开始的。
撒迦利亚的祖父易多极可能就是在尼赫迈亚记十二章4节名单上的易多,这名单所列的都是回归耶路撒冷之祭司和利未人领袖。从以斯拉记五章1节和六章14节看来,易多似乎是当时一个重要人物,那里的经文记载说:「……易多的孙子撒迦利亚」;经文没有列出撒迦利亚父亲的名字,而祖父的名字反而被提起。如果这连系是正确的话,那末撒迦利亚就是兼任先知和祭司了。
马太福音曾提到「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说他是「在殿和坛中间所(被)杀的」(太二十三35)。如果这里所描述的撒迦利亚果真是先知撒迦利亚的话,那么我们对撒迦利亚书十二章10节及十三章7节所言,就可以有进一步的认识了(参下文注释)。撒迦利亚这名字的意思是「『耶』记念」(「耶」是耶和华的缩写,是主的意思)。这是常见的名字,在旧约中大概有30个不同的人以此为名。不过,这名字很配合本书的先知,因为他呼召子民回想过往,改变目前的行为(一2-6,七5-14,八14-17)。
撒迦利亚很可能是在主前538年从巴比伦回归耶路撒冷的。他在主前520年以后与哈该一同说预言,激励以色列民重建圣殿,藉此表示他们心中确是把神放在第一位(参该一9)。若把荒废的圣殿弃之不理,就是说明以色列民根本不在乎神是否与他们同住了。
九至十四章中完全没有任何关乎作者本人的自述。有关这部分之作者的讨论,请看下文(参经文编纂)。
主前538年,波斯王古列征服巴比伦,下诏允许多国被流放的人回归本土,其中犹大也包括在内。犹太人获准在耶路撒冷重建圣殿(拉一1-4)。他们在所罗巴伯(又称为设巴萨;参拉五14-16)的领导下,充满喜乐与盼望地回归。他们把殿基建立了,但在古列在位期间(主前538至522年;拉四4-5),他们的建造工程一直受到邻近居民的阻挠。
撒迦利亚和哈该激励子民的士气,催促他们再拾起重建的工作。当时幼发拉底河河西各省的总督达乃、示他波斯乃和他们的同党都反对这工程,要求知道谁降旨批准这建造工程(拉五3)。其后,官方在巴比伦城的皇室典籍库内找到古列的诏旨(拉六1-5)。诏旨中不单容许犹太人回归耶路撒冷,而且特别声明从王库中拨出经费支持此项工程(4节),原本属于圣殿的金银器皿也要归还(5节)。于是大利乌王亲自鼓励犹太人,依照原先的诏旨支付一切重建经费,并且供应献祭的牲畜(8-10节),又禁止别人阻挠这工程(11节)。
撒迦利亚大力推动,以完成所罗巴伯领导下的建殿工程(四9-10,六12)。这殿的建成,是神回来住在子民中间的兆头(二10,八8;参一17,二12)。所以,在主前516年,圣殿工程完竣时,以色列民举行了一个欢乐的大庆典(拉六14-16)。以色列民更新他们在神面前所许的愿,期待蒙福的好日子来临。可惜他们所预期的却没有实现;他们以为有好日子过,事实上后来的日子并不好过。黄金时代没有降临,于是很多人便开始怀疑,究竟神是否真的与他们同住。
有关被掳归回的历史,我们所知道的只是零碎的片断而已,而我们所拥有的数据中,又有好几份不能确定日期。即使如此,我们可以确定一件事实,就是当犹大隶属于玛代波斯帝国的时期,她一直都是一个无权势、弱小的民族,经常面对邻邦的攻击(例如拉四6-24)。这情况一直延续到马其顿的腓力和他儿子亚历山大大帝成立希腊帝国时,仍然如是。在这一切不能确定的事情以外,我们又不能肯定第九至十四章的写作日期,故此我们也不能很准确地分辨这后半部经文的历史背景。我们只能满足于这时期一般性的数据,同时亦不可忘记这时期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处境,并且对于许多事件,圣经都没有记载。
第一至八章的经文大致上都清晰无误,而手民之误的情况也没有出现。文中的文法意向差不多都清楚,虽然有时先知要表达的准确意思仍有费解之处(例如二8-9,三8-9,四10下,五6)。第九至十四章则含糊得多(例如十一13,十二10),故此这部分有许多修正的建议。有学者提议把书中段落的次序重新排列,使之更合逻辑,例如有人会把第四章中「这是耶和华指示」(6节)到「见所罗巴伯手拿线铊就欢喜」(10节)这一段全部删除,只剩下「这七眼乃是耶和华的眼睛,遍察全地」一句(10节;译注:此句在原文中是全段的最后一句,和合本句法的先后次序与原文不一样,请参新国际译本),如此这一句就可与上文「他对我说:」连在一起了。不过我们若考虑到作者和(或)编者对整卷经文的小心排列,就会感到如此重排并非明智之举(参注释)。学者们所提议的另外一个变更在九至十四章中出现,他们把十三章7至9节一段移至十一章结尾,目的是把有关牧人的段落放在一起。 《传道经》四十九章10节(主前180年左右)曾提及「十二先知」。这引述暗示在主前第二世纪初叶,先知书的正典已定型。「小」先知书的排列次序虽然在不同版本中各有分别,但撒迦利亚书从一至十四章整卷,在各版本中都是连在一起的。
第一至六章整体包含8个同一系列的异象(一7至六8),再加上其它神谕(二6-13,六9-15;参四6-10上)。
第七至八章是伯特利某些人向撒迦利亚提出有关禁食的问题。先知首先对他们发出谴责、吩咐和应许,而最后才回答他们的问题。
无疑一至八章是出自撒迦利亚手笔,虽然其中某些部分可能是一位或多位编辑所写的〔例如一1,一6下,二6-13,四6-10(参上述讨论),六9-15及第七章某些部分〕,但这些后加的部分,最可能的解释是先知本人在后来添写的。
对于最后6章,学者们则众说纷纭。保守派的学者通常认为此部分亦出自一至八章的作者,就是撒迦利亚本人。自由派学者一致否定这说法,并且多认为这部分是由互不相干的零碎预言所组成,而这些预言来自主前520年以后很晚的历史时代。
拉玛兹(P. Lamarche)的研究扭转了整个局面。他认为撒迦利亚书九至十四章形成一个复杂的架构,在这架构中,有关「弥赛亚」的经文不时出现,互相呼应,并且可以合成一幅弥赛亚的图画。普遍来说,这研究颇受一般学者欢迎,而保守派学者更是特别欣赏。
虽然这说法在细节上有不能接受之处(参上述导论),但是这几章经文确是有统一的地方。它论及一些重复出现的主题,显著的有:透过军事行动施行的审判与赐福,以及神子民的领袖(人物包括:谦和的王、牧人与羊群,和被刺透的那一位)。其中有好几段经文曾被耶稣在新约中引用(参以下主题和注释)。
正如上文所述,我们若明白撒迦利亚书的作者/编者有时会把一些复杂的架构编织进经文里,便更能了解全书的信息。
在经文中我们可以常常辨认出所谓交错法的结构。这种结构上半的经文与下半的经文刚好倒置对称,假如上半是ABCD,那么下半就是DCBA。而整个结构的中心点通常是整段的中心思想或重点──在叙述文中有时是代表了一个转折点。很多时候下半与上半相类似,但是境况却已有所转变或推进,从这结构中,读者或听众可以深刻地领悟其中的进展。
全卷书各段落的架构将会在各段经文注译中分析。〔如欲在这方面更详细查考,请参:M. Butterworth, Structure of the Book of Zechariah (Sheffield AcademicPress, 1992.)〕
全书强调神统辖整个世界的权能。神让列邦有机会参与对选民以色列人的审判,但是他们的行动却要受限制。犹大是神的选民,神审判他们的目的是要与他们重建圣洁的关系。然后那些越轨的国家也要受审判。在这计划当中,有好几个重要的角色和历史人物,例如所罗巴伯(省长)和乔舒亚(大祭司),是重建圣殿和恢复敬拜的人;但他们的角色有更深远的意义,他们代表那站在普天下的主面前的受膏者(四14),而在某个意义下,所罗巴伯又被认定为「苗裔」(三8,六12)。「苗裔」一词在杰里迈亚书二十三章5节与三十三章15节(参赛四2)是用来形容弥赛亚的。
一至八章中某些重复的重要主题形成全段很清楚的统一性,这些主题包括:
在九至十四章中,我们也看到类似的主题,只是以另一种形式表达,可分别列出如下:
全书两部分之间的连系,足以支持一位作者/编者把全书连成一体之说。
神是守约施慈爱的主,祂没有忘记属祂的子民。虽然信徒会落在试炼或种种困难中,但神应许赐下保守和看顾。我们可以在祂的信实和眷爱中安息。
神也在一连串的异象中让撒迦利亚看见祂是历史的主宰,历史的进程都在祂的掌握中。所以,我们可以安心凡事交托、信靠神。
这一小段告诉我们撒迦利亚说预言的处境:他的听众是一群背叛神之人的后裔,神曾向这些人发出警告,但他们仍不服从,所以他们要受审判。这事发生在大利乌王一世在位第二年(即主前520年10月至11月间),也就是被掳者从巴比伦归回18年后。这预言发生的时间在哈该书二章1至9节与二章10至23节之间。
在原文中,第2节只有5个希伯来字词,却强而有力。原文直译是:「耶和华以烈怒向你们列祖发怒」,无可否认,这里所强调的是「愤怒」。这意思在15节重现,那里同样强调怒气(直译是:我以烈怒发怒),但对象却从犹大转移向列国。圣经常提及神的怒气,所指的并非发脾气,而是针对罪恶而发的义怒,从耶稣洁净圣殿的事件上可见一斑(可十一15-17;参可三5)。
神的话不会反复无常,往昔所说的话不能被推翻;不顺从的列祖过去了,神的话却不会过去,祂的话甚至比传达祂话语的先知更长存(5节)。所预言的审判已临到列祖(6上)。
第6节下可能是第6节上的延续,作者仍在报告过往所发生的事(新国际译本如此翻译),另一可能性是把问号停在第6节上(和合本的译法)。照这读法,撒迦利亚的听众已经悔改,承认神的审判是公平的。
留意先知怎样用重复的字眼来强调信息中的各观点:在原文中「万军之耶和华」(即征服所有敌人的主)在第3节中就出现了3次;「转向」在2至3节中亦出现3次,第6节中的「回头」,在希伯来文中亦是同一个字词。可见撒迦利亚笔工之精湛,细读他的文字用词,收获良多。
在撒迦利亚宣告第一个预言之后3个月(主前519年初),他又领受了一连串的8个异象,显然都是在一个晚上发生的。好些学者留意到第四个异象与其它异象有别,因此他们不接受这异象是出自先知本人。这异象虽然不同,但我们没有理由就此否认撒迦利亚同时领受了这异象。无论如何,这异象在正典中亦与其它异象同列,组成8个异象的系列。这些异象跟从前许多异象不同的地方,在于先知本人在异象中有所参与,可以询问他所看见的天使。
在我们还未逐一分别查考这8个异象之前,若能整体地看看这8个异象,可帮助我们了解它们的布局和其中的意义。正如导论所说,撒迦利亚书的作者/编者很重视文字上的架构,这些架构能引导我们明白本书的信息。
这8个异象构成一个交错的架构模式(ABCD/DCBA;参导论)如下:
第一与第八异象显然相似,但处境却已从神对列国的愤怒变为神得安慰。从这对比和夹在其间的内容看来,列国已被对付,犹大和耶路撒冷已蒙洁净和保守。
第二、三与六、七两对异象是相称的。留意这4个异象(第八异象亦然)都是以「我〔又〕举目观看」开首。第二、第三异象之间的连系在于它们有同一格式,内容亦同样聚焦于耶路撒冷。二章6至13节之神谕再进一步强调它们的统一性,并且以「再拣选耶路撒冷」一句把它们连贯于第一异象。这神谕同时也介绍新的要素,这些要素在第一至八章中成为很重要的主题,包括:「你们便知道万军之耶和华差遣我了」(参四9,六15);列国加入神的阵营(八20-23;参六15上);神要住在子民中间,成为他们的神(八3、8)。
我们有理由把第二和第七个异象连在一起。它们的内部结构很相似,二者都包含两部分:角与匠人/量器中的妇人与有翅膀的妇人;二者所用的词汇也有很多相同。在希伯来原文中,二者的连带关系很显著,在译本中比较难看出来。这两个异象都同时附有先知直接的神谕(二4-5,五3-4)。此外第三与第七异象亦有若干相同的字眼。
第四、第五异象占中心位置,至少在现存的版本中如是;它们是介绍神所授权的两位领袖:大祭司乔舒亚和重建圣殿的所罗巴伯(「苗裔」);根据六章13节,所罗巴伯也有王的尊荣,他们两人站在全地的主面前。
第六、第七异象是连在一起的,两者都提及「出来」(或「发出」),内容也同是关乎把罪恶从这地挪去。「出来」一词也带出了最后一个异象。
第八个异象把整个系列总括起来,带出全系列的高峰,描写神的旨意得以成全:耶和华成为全地的主。
六章9至15节是记载先知的话和行动,重提前面所论及的重要主题:两个领袖,圣殿和重召百姓来重建,还有:「你们就知道万军之耶和华差遣我到你们这里来」这句话。第15节下半是回述一章2至6节(特别是第4节)的。
这异象中提及3个人物:「一人骑着红马……」(8、10节),「与我说话的天使(使者)」(9、13-14节),「耶和华的使者」(11-12节)。第一和第三处所描写的极可能是指相同的人物(特别参11节)。而「与我说话的天使」这句子在好几个异象中都有出现。
撒迦利亚记载他看到一个异象,见人骑着红马,站在番石榴树中间(其中的意义不明)。在他身后又有3匹不同颜色的马:红、黄(新国际译本作「棕」)和白;曾有人尝试解释这些颜色的含义(例如它们分别代表血、混乱、和平),但似乎这些细节只是背景的描写而已。在六章2节中出现的4匹马又有不同的颜色组合(又参启六2、4-5、8)。
这些马匹巡察全地,见全地安息平静。这现象的含义是指压迫犹大的列国似乎都受到姑息,享受安逸。「耶和华的使者」便求神采取行动(12节),他所得的确据是:神的怒气现在要指向列国;祂的子民虽曾令祂恼怒,但列国欺人太甚,神已经回到耶路撒冷。最后一点会在建殿(4年后完成)和建城(准绳是代表测量地界,以便重建房子)中显明出来。
留意第14下-15节上强调神为耶路撒冷和锡安心里极其火热,而另一方面对列国则极其恼怒。作者以重复语法和词汇的安排(参第2节)来加强语气。这一段原文直译如下:「我为耶路撒冷,为锡安火热──心里极其火热。我甚恼怒──我恼怒那安逸的列国」。「安逸」这形容词可指他们逃掉审判,亦可指他们自满自足的骄傲,正如列王纪下十九章28节(和合本作「狂傲」)和诗篇一二三篇4节(「安逸人」与「骄傲人」对称)。
第17节为第一个异象作出强烈的结语。屡次重复的「再」字强调选民过去的历史仍要继续下去,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神曾与他立约。神虽曾管教他们,却没有离弃他们。「再……拣选耶路撒冷」一句在二章12节和三章2节再出现,作用是为两个中心异象(第三、四章)铺路,其中预言神拣选两位领袖。
先知从第一异象马上接到第二异象,中间似乎没有甚么时间的空隙,他说:「我举目观看」,就看到有「四角」。「角」是代表力量(申三十三17),通常含有侵略或/和骄傲的意思(诗七十五4-5;申八3-9)。四角是指打散犹大、以色列和耶路撒冷的列国。然后四匠「来威吓列国」,把他们打掉,其中的程序细节没有详述。事实上,出人意料之外的是,经文不大强调匠人,却强调四角;留意「角」(19、21节)和「打散」(21节)似乎不必要地重复。先知也没有问谁是匠人,却问「他们来做甚么」。这四角不大可能是分别代表四个不同的国家,反而「四」是代表完整的意思,正如4匹马走遍各方(一10,六5-7;参二6和六5中所引述的「四风」)。
故此,先知在此显然是要读者在心中构成一幅图画,画中的列国强而有力,先知并提醒读者不要忘记他们曾摧残犹大。神不欲子民忘记或忽视祂拯救的大能。列国举起他们的角打散犹大,大大威胁神的子民,使他们「不敢抬头」(21节),但是列邦将来却要被对付。于列国来说,这是一个恶兆。
第1至5节是描写撒迦利亚第三异象的正文,后面附加了一个与异象有密切关系的神谕。第二章最后一节是直接向全世界宣告的,这一节强而有力地单独存在。
撒迦利亚「见一人手拿准绳」(与一14表达方法虽不一样,功用却类似),要量一下耶路撒冷,看有多宽多长。从神在第4-5节所传递的信息看来,此人的目的(至少部分目的)是要为重建城墙作准备。
要追踪这异象中的天使并非易事!希伯来原文的语气似乎指共有3位天使(新国际译本颇能捉摸这原意,和合本似乎只有两位)。第一位(A1)是手拿准绳去量耶路撒冷的那人;第二位(A2)是与撒迦利亚说话,后来离去(直译:「前往」);第三位(A3)是「又有一位天使迎着他(A2)来」的那一位,这位天使与A2碰面,把要传给A1的信息交予A2(A3很可能是一11-12中「耶和华的使者」)。换言之,A3叫A2把信息传予A1。为甚么要弄得如此复杂呢?或许目的是要强调此出人意表的信息是如何重要。照常理来看,重修城墙,加强它的防卫,原是很自然的事,这也很可能是神为耶路撒冷所定的旨意,但是这里的信息却说:没有这个需要!理由有二:城市太大,而且耶和华自己要作他们的城墙 ──「四围的火城(墙)」。
这段经文是否要照字面直解呢?耶路撒冷的城墙于主前445年,在尼赫迈亚的领导下,确需要重建;从另一方面来看,耶路撒冷城也的确是超越城墙之外。我们要留意的重点是:当神在其中时,不管有城墙与否,她都不会失败(诗四十六4;参诗四十八1-3、8,三十二7;伯一10)。
神住在子民当中这事实,在一至八章里用了好几种方法来强调,其中包括:直接的说明(二10-12,八3、8,十三9,十四4);借着圣殿工程的完成作为神计划的一部分(四8-9;参九8);借着子民的代表──大祭司──得洁净和再蒙差遣(三1-7);以及应许万国的人要来耶路撒冷寻求耶和华的恩(八20-23;参二11,十四16-19)。
这神谕从上文3个异象承接下来,顺理成章。3个异象都是谈及犹大和列邦命运的逆转。现在先知把子民复兴的第一步活画在我们眼前,这一步就是以前被掳至巴比伦的人现在获释。当然在主前520年,许多人已回归,但有很多人仍留在巴比伦,而此神谕就是要催促他们离开巴比伦,回到神要建立祂自己居处的地方。
在第一部分(6-9节)里,先知催促被掳的以色列民马上离开巴比伦,因为该国快要受审判(掳掠人者要被掳)。当这些事情发生之时,他们「便知道万军之耶和华差遣」他了。从第二部分(10-11节)中,子民知道耶和华要来耶路撒冷,住在他们中间,必有「许多国」加入。这也是一个兆头,让他们知道先知所传的信息来自神(「你就知道万军之耶和华差遣我到你那里去了。」)12节有一总结的应许:「耶和华必收回犹大作他圣地的分,也必再拣选耶路撒冷。」
第11节上的应许(「必有许多国……作他的子民。」)在「住在你中间」(10下、11中)两个重复句当中,形成一交错对称结构,而9节下和11节下的重复句(「你就知道万军之耶和华差遣我了」)则强调这行动为神带来的荣耀;这句子在四章9节和六章15节又再出现。「再拣选耶路撒冷」一句承上接下,把这神谕与第一异象接连起来(参一17),同时亦开启下文的第四异象(参三2)。
新国际译本在6至7节所重复用的「来」字,只是用以吸引听众的注意。「在显出荣耀之后,〔他〕差遣我去……的列国」(8节),这句颇费解,和合本大致上是按原文直译,新国际译本尝试把它意译作:「他使我得尊荣之后,差遣我去……的列国」。有人认为这里「荣耀」一词是指神的别名(参5下),或是指上述的异象,而「我」一词若不是指撒迦利亚(其实他并没有真的被差遣到列国去,只是用间接的方法而已),就是指其中一个天使。姑勿论哪一个说法比较正确,此处的重点是要说明,有关此事所说的话(或借着天使,或借着撒迦利亚)确是出自神。
这呼召在此甚为恰当。经过长久的等待,现在神要采取行动对付那些欺压子民的国家,让全地在祂面前屏息肃静(参哈二20)。
第三、第四章包含了在八个异象中央的两个。这两个异象都是关乎大祭司和社会领袖(省长)的;这两位领袖人物合起来代表了神管治百姓的治权。第三章把焦点放在大祭司乔舒亚身上,但也提及「我仆人」和「苗裔」(8节;参六12,那里说他将要建耶和华的殿)。
第四章包括一幅两棵橄榄树的图画。两棵橄榄树代表两位受膏者,他们受膏事奉(直译是「侍立」)普天下的主。在此译作「站立」比「事奉」更贴切(四14和合本作「站在……旁边」;新国际译本作「受膏事奉」),可连贯第三章借着「站立」一词所建立的意义(参三1、3、4、5、7)。(留意「普天下」或「遍地」一词在四14,五3、6,六5都曾出现,这词有助于后4个异象的连系。)三章1节与四章14节奠定了乔舒亚作为两受膏者之一的地位。
这一段描写大祭司乔舒亚如何被撒但控诉。「撒但」一词在希伯来文中的意思是「敌对者」,只在历代志上二十一章1节以专有名词出现,此外在旧约中,只有在乔布记一至二章中出现,这名字是指一个非人类的敌对者,在其它地方都是指个人或国际性的人类敌对者。在这段经文和乔布记里,敌对者的功用都是控诉神的仆人。
乔舒亚作为大祭司,站立在耶和华面前时,应该只穿着出埃及记二十八章所指定的衣服;这些衣服代表一个人站在神圣的神面前必须有的圣洁。经文告诉我们乔舒亚穿着污秽的衣服站在耶和华面前,表明了他的罪污(1节下),同时他是全民在神面前的代表,故此也说明了子民的罪污。
这敌对者控诉的内容没有错,但是所带来的后果却并非惩罚,而是洁净。神在这方面重建子民,正是第六、第七异象的重点:偷窃的和起假誓的都要被除灭(五3),而邪恶本身也要被扔,远离此地(五7、10-11)。
大祭司还要戴上冠冕(出二十八4、37-39)。我们不知道乔舒亚是否原本也有一头冠,但此时是有一洁净的冠冕赐给他。此处「冠冕」一词与出埃及记二十八章不一样,却是出于同一字根(tsaniph/mitsnepheth)。
「耶和华责备你」(2节)这句话出自耶和华口中,听起来有点蹩脚,但它的意思是:「我,这位称为耶和华的主,责备你」;这句话向读者肯定撒但的控诉已经被完全放下(参诗九5;赛十七13)。「火中抽出来的一根柴」(2节)令人想起阿摩司书四章11节意示乔舒亚(也代表了犹大全民)从公义的惩罚中逃脱。「耶和华的使者在旁边站立」(5节)一句可能是表明此行动是神所认许的。
乔舒亚被洁净之后,可以站立在神面前。神告诫他要遵行主道,谨守命令;两者合起来表明了神所要求的生活与行为,后者更是特别适用于祭司的职责,或圣殿的管理上(例如民三7-8,25-38)。「那些站立的人」是指那些站在神面前的天上活物(参看第4节)。
这段看上去似乎是在原来异象以外添上的(它包括一项命令,通常一篇新的宣言都是以此开始的;并且它所描述的事物是前文没有提及的:包括苗裔、石头、七眼)。不过,它的高潮:「〔我〕要在一日之间除掉这地的罪孽」(即:既快速又完全地),却是与上述异象十分协调,因为大祭司是代表全民的。
乔舒亚的「同伴」(8节)大概是指其它的祭司。「他们是作预兆的」可能意指那位将要来的「苗裔」有祭司的职分。
「苗裔」是弥赛亚的一个名衔(耶二十三5-6;参赛四2,十一1;并参导论),它与所罗巴伯有所关连;所罗巴伯的名字在这些异象的重要部分中未被提及,其中的理由不得而知。有可能是因为所罗巴伯在波斯失宠,故此不便提及他的名字;但更可能的是要使读者把目前犹大和耶路撒冷的领袖,连于以赛亚书九章1至7节和十一章1至9节关乎弥赛亚的应许。所罗巴伯不是弥赛亚,只是弥赛亚的预表。我们透过他可看到弥赛亚治权的性质。有关这方面的事,第四章和六章9至15节将有更详尽的说明。
在乔舒亚面前所立的石头究竟代表甚么,经文没有明确的解释。上下文可帮助我们构思这幅图画。雕刻暗示某种纪念性质,或许是纪念神对乔舒亚的差遣。「七眼」可能要与四章10节连在一起解释,那里把七灯解作耶和华的七眼,是遍察全地的,意思是说祂知道全地所发生的一切事情。「眼」这字可能是指泉水,这样看来,这字与此节的后半:「除掉(洁净)这地的罪孽」亦互相衔接。
葡萄树和无花果树都需要很长的时间才结果子,它们在此是代表和平与繁荣。这幅图画曾在列王纪上四章25节用来描写所罗门统治下的境况;在列王纪下十八章31节,亚述王以此应许(却是不信实的应许)来作引诱;弥迦书四章4节用它来描写「末后的日子」(弥四1)中蒙福的光景。
这章圣经的架构颇奇特,包括:第5节所提出的问题一直到第10节下才答复。此外,外层部分与中央的神谕并不怎样衔接,以致有好些释经家把6至10节上一段视作后来加插的,或干脆把这一段移到别处。不过这架构可看作是刻意安排的。这一章的发展进程如下:
第1-3节描写异象,特别是7盏灯和两棵橄榄树。第4节提出一问题:「这是甚么意思?」所问的大概是有关「七」的意义。然后天使以反问来响应(5节):「你不知道……吗?」这问题一直等到有关所罗巴伯的神谕(6-10上)完结之后才有答复,最后在第10节下先知终于得到有关「七」的答案。第11-14节再问及两棵橄榄树和两金嘴的问题,天使又用第5节同样的话回应:「你不知道……么?」在第14节中,先知得到关乎「两个……」的答案。
显然撒迦利亚是利用这种拖延的手法来制造张力,加强其信息的果效。在七至八章中,七章3节的问题甚至到八章18至19节才给予回答!所以,这里用反问手法造成的是轻微的拖延,而6至10节上的神谕所造成的是较主要的拖延。 神谕被安排在现今的位置上是另有功用的,它要表明所罗巴伯与两个受膏者的关系。所罗巴伯的名字在所有异象中都没有提及。
撒迦利亚看见一个位于中央的灯台,其上有7盏灯,两旁有橄榄树。从第11-12节的解释看来,一般都假设这两棵树是供应灯油的。
根据希伯来文直接的意思,7盏灯中每盏灯都有7个「灯嘴」,而希腊文版本则表示有7条管子从中央的碗(译注:参新国际译本;中译和合本把这碗译作顶上的一盏灯)引到7盏灯去。无论如何,两种说法所描写的都是一盏很光亮的灯。7盏灯的解释(10节下)是,它们代表「耶和华的眼睛,遍察全地」(留意这句子在14节中再出现,和合本译作「普天下主」;又参三1-10的注释)。整个比喻是说明黑暗的地方要被照亮,无一物能逃避耶和华的眼目。这里的「七」不大可能与三章9节的「七」有连系,因为那经文与这回答相距太远,而且当中又有一问题问及另一个「七」。
两棵橄榄树代表「两个受膏者站在普天下主的旁边」。从某一层次来看,这两人是当时的祭司和省长:乔舒亚与所罗巴伯。令人难以想象的是:究竟这两人如何能给耶和华供应灯油,使祂的灯保持光亮?不过这是一个象征式的描写,所有象征式文字都有其限制,不可引申太远。此外或许那些管子不是从橄榄树直接通往灯台,因为经文并没有说明这点。有人认为是碗子把油供应给橄榄树。这说法的优点是解释到耶和华是膏抹受膏者的源头,但它的缺点是与常态相违:通常橄榄油是出于橄榄树,然后供应灯台的。
第12节甚费解,特别是这里所说的橄榄枝和管子(和合本作「嘴」)在前文并没有提及,有人提出中央的碗(和合本作「顶上有盏灯」)是代表耶和华,这碗既供应灯台也供应橄榄树。
这段经文一方面拖延了先知提出的问题(4节),另一方面却帮助分辨所罗巴伯为两棵橄榄树或两受膏者之一。神谕分两部分。
有话向所罗巴伯说:他不需要势力和才能,只需要神的灵(6-7节)。如果那是关乎能力的话,那么所罗巴伯如何能与大山较量?但是在现今的情况下,大山在他面前要成为平地,对抗所罗巴伯的势力将要湮没。「愿恩惠恩惠,归与这殿!」这句欢呼的话,和合本是照原文直译,一方面表明殿的荣美,另一方面又显示出神帮助他们重建的恩惠。文中的石头直译是「基石」,这词没有在别的经文出现过,显然这是圣殿中很重要的一块石头,代表了圣殿的完成(参9节),也可能是代表「房角的头块石头」(诗一一八22)。这石是安放在两墙的顶角上,把两墙正确地嵌在一起。
第二部分的神谕(8-10节)有一前言,应许所罗巴伯一定有能力完成圣殿的重建工程,不会像他以前从巴比伦回归时那样,开始了又被扰停工(拉四4-5、24)。「谁藐视这日的事为小呢?」(10节)这句话可指那些面临反抗而感到灰心的人,也可指那些回归耶路撒冷却无能力的人。他们自以为不能成功,但看到所罗巴伯的成就时,就会欢喜。先知在此温柔地稍加责备,目的亦在鼓励他们(正如护士责备病人一样)。「线铊」一词直译是「铝石」,或许也可译作「分界的石头」。线铊不大可能是铝制的,所以这里所指可能是完成圣殿的最后一块石头(7节),表明犹大与其它人分别出来,成为神所拣选的子民。圣殿工程得以完竣,表明神藉所罗巴伯传的信息是真实的(参9、12节之注释)。
接下来的两个异象是连在一起的,正如第二、第三异象一样。两个异象都是针对子民的洁净问题而发的。飞卷代表一个遍行全地的咒诅(参四10下、14,五3、6,六5),是用来审判行恶者的。下一个异象(五5-11)以一妇人代表「罪恶」,她被远远挪往巴比伦(「示拿」是希伯来文音译,即米所波大米的苏默)。
这书卷既被描写为「飞行」的书卷,意思就是说它必然不是卷起,而是打开让所有人可以阅读的。正因为如此才可看到它的大小:30呎长,15呎宽「长二十肘,宽十肘」)。这尺码甚大,目的是强调它的信息。书卷中的话可能是针对行恶者而发的咒诅。
「咒诅」一词亦有「誓言」的意思,特别关乎不守盟约的本分,正如申命记二十九章20至21节所载。
经文中提及的两种罪人,只是行恶者的代表,并非只有他们才会受审判。「偷窃的」是代表一切得罪邻舍的人;「起假誓的」是妄称耶和华的名,是亵渎神的(参利十九11-12)。「除灭」一词的字根有「洁净」和「清除」的意思,表示从约民中挪开,所以是指被弃于神的救恩之外。在「说谎」已是司空见惯的日子里,牢记这预言和其它类似的经文,如杰里迈亚书二十八章15至17节和使徒行传五章1至11节,是于我们有益的。
咒诅是出自耶和华的话,在第4节里,此咒诅被拟人化。(他)「进入……的家,常在他家里……连……都毁灭了」──这毁灭是彻底的,「连房屋带木石」都被毁灭。
第六、第七异象都是谈及神如何对付罪。前者把焦点放于审判上,后者的重点在于洁净这地,把罪恶挪去。
撒迦利亚看见一「量器」(直译是「一伊法」),这是指一量度的单位。我们不能确定一伊法究竟有多少,极可能少于10加仑;或许这异象把它放大,正如上述异象中的书卷(五2)。「这是罪恶」,此句如此翻译,比希伯来原文直译:「这是他们的眼」来得合理,也有古希腊版本和叙利亚版本的支持。此处拣选了「伊法」这量度单位,其中的原因很可能是出于阿摩司书八章5节:「卖出用小升斗,收银用大戥子」,直译是;「把伊法弄小,舍客勒弄大」,这是不忠实和不照顾别人的象征。
一个圆铅(沉重)的盖子被举起,内中坐着一个妇人,就是「罪恶」。这里并不是说女人比男人较适合代表罪恶,最简单的原因是此字词是阴性的。请留意那些抬移罪恶离开那地的也是女性(9-11节)。「翅膀中有风」译作:「……中有灵」(参六5),这译法可指出洁净的工作是出自神的灵。希伯来文「鹳鸟」一词的字根与「持久的爱」相同,可能是因为这缘故,而在此使用鹳鸟;洁净的工作是恩典的象征。
「示拿」(11节)即巴比伦尼亚,位于米所波大米。亚伯拉罕曾与神立约离开此地,这里也是巴别塔被建造,后来被神毁灭的所在地(创十一2、9;留意作者用「遍地/全地」一词连系这故事,创十一4、9;参亚五3)。「为它盖造房屋」可能是指某种殿宇(比较「耶和华的房屋」一词)。无论如何,此处所指示的是邪恶在神子民当中不能立足。
在好几方面来看,最后的异象都与第一异象相似。两者前后呼应,把整个系列连贯在一起。此外,这异象也是整个系列的高潮。在第一章里,列国安逸太平,耶和华却恼怒他们,为耶路撒冷和犹大心里火热;在第六章里,耶和华的灵得安慰(列国已受审判)。
在这两个异象之间,亦有一些意料不到的分别,例如:第六章也谈及马与马车,但颜色却与第一章不同。第一章有两匹红马、一匹棕马(和合本作「黄马」),还有一匹白马;而第六章的4匹马却分别是红、黑、白和斑点的。分歧的原因不明,但是六章10节和14节也有类似的差异。
这4匹马出来走遍四方(指罗盘的四方),虽然红马的方向没有明说,我们只能引申红马往东走(译注:至于白马的方向,和合本译作:「白马跟随在后」,但另一读法可作:「白马往西方去」,参新国际译本)。这意象表达出神的影响力遍及全球(参「普天下的主」,六5,四14)。在此作者用了一个相关语,在译本中不易看出来;「风」一字原文与「灵」相同(参约三8)。
在回报的时候(8节),经文只提及北方的消息。其中的原因,很可能是因为北方令人有各种不同的联想;传说那里是其它敌对神明的居所(参诗四十八2);示拿或巴比伦在那个方向(二7,五11;参耶二十三8),而且侵略以色列和犹大的重要劲敌都是出自北方(赛四十一25;耶一1-15,十六15),包括末日的仇敌在内(结三十八6、15)。由此我们可假设最后神对整个世界的状况都感到满意。
「两山」(1节)似乎是代表通天之道(参5节);「铜山」可能是指日出〔新日子的黎明已降临;留意第一异象发生于「夜间」(一8),这一点可能是重要的〕,另一可能是指圣殿的两柱。铜是用来代表抵抗侵略的力量(如耶一18):耶和华在天上的殿是坚不可破的。
马匹的颜色(2-3、6-7节)似乎不可能有甚么特殊意义(参一8的注释)。「有斑点的壮马」(新国际译本作「……有斑点的马──全是北马」)出自两个不大清晰的字,其中第二个字在第7节中再出现,是指所有的马匹。「四风」(或四灵)是故意模棱两可的。风是肉眼不能见,却是无所不在的,神的同在也是如此。在第8节中,此字词的第一个意思很可能是「风」,不过在诗歌的意象中,我们毋须追究其一致性(比较启一4,三1,四5,五6的「七灵」)。
这神谕把整个系列的异象引至一个重要的高潮,同时亦带出前几章经文的中心思想。神谕的结构基本上是一个交错的对称架构,外围以从巴比伦回归的人名(并参七、八章)作强烈的标记。整个神谕的架构可分析如下:
这一段中异乎寻常的特征有下列各项:
「苗裔」一词是用于弥赛亚身上的,我们若把这预言应用在耶稣身上,则会发现很多特征都很符合;祂同时是君王,又是祭司,乔舒亚和所罗巴伯两人都不能完全代表祂,祂是他们二人所指向的实体,祂亦是神圣殿的建造者;神的圣殿是指教会。最后一节与第七至八章的高潮相似。很多人要从远处到来,不单只是段首所提及的几个人。这现象是一个兆头,说明耶和华确是已经透过祂的传讯人说话(15节,参上述二9-11的注释)。
第11节中的「冠冕」以复数形式出现,可以有好几种解释:这冠冕是一种由好几个圆环构成的冠冕,这些圆环可以分开出来,单独只戴一个,亦可合在一起成为一个组合的冠冕戴上(参启十九12);另一说法认为这复数词是所谓「卓越复数」,那就是说只有一个冠冕,而这冠冕是特别超卓的;还有人认为这是原来版本上的错误,又或这词是一个罕有的单数词。这复数词在此段经文中,似乎很有可能是作者故意把它写成模棱两可的。
第14节颇费解,亦不易翻译,莫提亚(J. A. Motyer)建议译成:「这冠冕将纪念希连……」等等,他的意思是:当弥赛亚坐在位上当祭司/君王时,远处的人将要来向祂效忠。或许这里所用的是相关语法:这冠冕会使人记得力量、良善(「多比雅」的名意是:耶和华是我的良善)、知识(「耶大雅」的名意是:耶和华是全知的)和恩典──这些都是赞赏被掳归回者的话,他们长途跋涉,把金银带来圣殿,造成冠冕,故此有祝福的应许为他们留存(10节)。
撒迦利亚书第七至八章以巨形的交错架构组成,中央是一个应许(八8)。它回述一章1至6节所提及的主题,赐下训言,叫人遵守,为耶路撒冷和犹大宣告应许,并且为很多国民赐下更广泛的应许(基于那些人从伯特利上来「恳求耶和华的恩」)。这首尾连贯的整段以一些钥字和钥句标明出来,这些钥字、钥句又把各段落连在一起。尽管有些经文无法确定作者在某些细节上的用意,但整体来说,此段的一贯性仍很强而且很令人满意。
第七至八章是撒迦利亚书新段落的开始。其中的信息加强和补充上文:子民叛逆,神惩罚他们,收回祂的保护与象征同在的圣殿。但如今在重建的耶路撒冷中,祂要再次住在他们中间。祂教训他们要遵守命令,这是他们以前所罔顾的。
这段落以禁食的问题开始:伯特利的人差遣一代表团来求问祭司和先知(假定撒迦利亚也在内),他们是否仍要像过去的传统一样,在每年的第五个月禁食。先知挑战他们禁食的动机,同时亦忆述子民以前不遵命,以致受审判而被掳的事迹。然后先知讲及一个关乎耶路撒冷前途的巨大应许,这应许就是整个段落的中心点。先知复述神期望先祖遵守的诫命,最后他回答有关禁食的问题。他的答案是出乎他们意料之外的:不仅是第五个月的禁食,甚至第四、第七和第十个月的禁食,都要变成欢乐的节期。这些经文流露出神的恩典;祂所赐下的是远超乎人心所能想象的。不单如此,祂的恩惠更延及邻近的邦国,他们都要来耶路撒冷寻求耶和华的恩。
这两章的架构可分析如下:
有关这交错架构在导论中已有描述,重点在中央(F)。*这星号是导言的标记,导言是强调下文的重要性。留意架构中的英文字母是彼此对称的(例如A对称A’),互相对称的段落内都含有一些重要的字句,这些字句就是要吸引人注意两段的呼应。这种架构的设计可以让读者看到整段中最重要的部分。
整段从一个较为不太重要的问题带起,问题来自以色列某城中一群不太重要的人物,却引往一个重点,就是肯定神对子民的拣选,和祂持久不变的旨意(八8,在此和合本的译法胜过新国际译本,能与出六7有关连的应许连贯,例如:创十七8;耶三十一33等,这些经文直译是:「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们的神」;参二11)。这应许出现在整段的中央,而这里往往是此类交错架构的转折点。我们已留意到这应许的上半部在二章11节所占的重要位置,而它在十三章9节的高潮中又再出现。
「大利乌王〔一世〕第四年」即主前518年,在撒迦利亚宣告第一个神谕之后两年,亦即是圣殿工程完竣的前两年(拉六15)。伯特利位于北国以色列境内,耶罗波安一世曾于此设立金牛犊,所以神赐下应许给伯特利人,实在是极大的恩典!我们可理解圣经为甚么强调耶路撒冷是敬拜耶和华的认可中心。「沙利色和利坚米勒」究竟是何许人,不得而知,此处的经文亦可译成:「伯特利沙利色差遣利坚米勒(可能是一个名衔,意思是皇家代言人)和跟从他的人。」
「恳求耶和华的恩」这句子是此处与撒迦利亚书八章21和22节所独有的。此句子和禁食的问题形成很强的外围,把第七至八章包围起来。七章3节、5节和八章19节所提及的禁食是纪念下列的事件:第五个月是纪念圣殿被毁(王下二十五8-9);第四个月,耶路撒冷城破(耶三十九2);第七个月,犹大省长基大利被杀(王下二十五25;耶四十一1-2);第十个月,尼布甲尼撒开始攻城(王下二十五1-2;耶三十九1)。
撒迦利亚用不着根据律法来分解,他直接从神那里得到神的话。他反问他们禁食的动机:禁食是为主,还是为自己的好处?他指出「从前的先知」也曾宣告类似的信息。
希伯来原文在此并没有「又」这字眼,和合本和新国际译本的译法都容易引起误解,而第8至14节是说及上述的信息和(或所缺乏的)的响应(参14节)。第8-9节更好的翻译是:耶和华的话临到撒迦利亚说:「……耶和华曾如此说……」,第8节的含义(这公式通常都有这含义)是撒迦利亚继续照耶和华的话宣告。「按至理判断」一句在八章14节稍有加添:「在城门口按至理判断」。「不可心里谋害弟兄」这句与八章17节「不可心里谋害邻舍」基本意思相同(参创五十20;耶四十八2等),使用这些同义句子的目的,是要强调耶和华在现今处境中的要求与往时一样。
这一段谈及列祖对从前的先知之回应(如在一4)。他们「使心硬如金钢石」,听不进神的话。故此,「耶和华大发烈怒」(12节),直译是:「有烈怒从耶和华而来」,这儿所描写的是发怒的行动而非发怒的情绪。由于他们充耳不听耶和华,祂也不听他们:他们被分散在万国中,而他们的地也变为荒凉。这判决正是他们所该得的,但神从这点再往下说,却谈及他们完全不配得的一些事情。
为耶路撒冷/锡安火热和耶和华返回城中的主题,在前面一直很显著(一14、16,二10-12)。神住在城中时,此城一定要是诚实的城,和神圣的城。「万军之耶和华的山」是指耶路撒冷突出的高处,圣殿建筑在其上。
城中太平和安全,不受外人侵袭。市民不再为维修、建造城墙而四处奔波(参鸿二4-5之注释);不会有飞弹飞越城墙的危险。甚至城中最脆弱的成员也可以在街上闲坐玩耍。这一切对撒迦利亚的读者仍是一个梦想,因为他们是在邻近居民不断的干扰之下生活。「希奇」一词在此有「异乎寻常」或「困难」的含义:对神来说,这一切并不难(特别参创十八14;耶三十二17、27也用同一字根,并参可十27)。「余剩的民」一词在11节和12节亦出现,此词意义重大,同时指神的审判(只有剩余的留存)和神的怜悯(余剩的将要被救)。
犹大被流放巴比伦时,很多人逃往邻近的国家。这些人将来也可以回归耶路撒冷。我们很难理解耶路撒冷对以色列人和犹大人有多重要,因为我们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可以敬拜神,我们并不把它当作一回事。甚至那些看重罗马、坎特布里或日内瓦的人,也不如犹太人看重耶路撒冷。耶路撒冷是唯一可献祭的地方,耶路撒冷圣殿是唯一被认可为神的家的圣殿,是耶和华住在子民中间的表记。故此,重建耶路撒冷的圣殿意味着神圣约的应许得以坚定(参二10-12的注释)。
整段以同一句子开始和结束:「应当手里强壮」/「手要强壮」,同时这句子也把整段的气氛带出来,就是鼓舞与挑战的话。在圣殿根基还未立以前,子民并未感受到任何祝福。他们一直把自己放在第一位,故不得昌盛;现在他们既下手参与圣殿工程,就必得昌盛(参林前十五58)。
撒迦利亚在此复述他的信息:神不再向子民发怒,祂定意赐福。先知教训以色列人谨守前人所违反的诫命(参七9-10)。
禁食问题(七3)的「答案」是庆典会取代禁食。与耶路撒冷沦陷有关的事都要完全改变,变成引发人思考神的赦免与恩典的机会。然后先知出人意表地继续谈及一个更大的应许;列国(23节)的人看到神赐福祂的子民犹太人(即犹大人),便来到耶路撒冷寻求耶和华。那时神的子民要增加10倍(23节);留意七章2节的代表团只有几个人,相形之下,这最后的异象带来了一个极大的高潮。
余下的6章经文引起很多激烈的争论。有些人认为「默示」(九1,十二1;参玛一1)这标题,显出这部分是独立的,也许划归予玛拉基书,比撒迦利亚书更适合。这部分似乎确是反映晚一点的处境,但究竟有多晚,却不易决定。它们在文字和意象上都与撒迦利亚书一至八章有很大的分别,但是内容所关心的基本问题却十分相似。故此,它们很可能出自撒迦利亚一个门徒的手笔。大部分保守派的释经家认为是撒迦利亚亲自补上这一段,并且把自己的原作加以编纂。这说法的可能性不可摒除。亦请参导论。
在九至十四章中,我们看到同样的基本主题,却以不同的形式出现。文中经常提及犹大和耶路撒冷,以及他们的仇敌──列邦;另一方面又提及领袖的问题。整段的内容纲要可分析如下:
要把整段简列成图表,而不歪曲整个画面,实在不大可能。虽然这段落是由很多不同种类的数据所组成,却不失其统一性,这点是很清楚的。
或许可以用多层三明治来简单地形容这段落的架构,而「面包」部分是有关犹大和耶路撒冷仇敌的经文:其中包括针对仇敌和犹大/耶路撒冷的不同审判和(或)拯救。高潮在于列国也有机会敬拜耶和华,像犹大一样。三明治的馅料是关于领袖的问题,这部分也有不同的内容,包括好领袖被封立,坏领袖被撤去,而洁净工作的成全则与神的代表有关连(参导论中的经文编纂以及下面的注释)。
正如九至十四章整段一样,九章1至8节内有好些费解的字词和句子,我们必须考虑全段上下文的意向。有时虽不能准确地掌握细节,但中心思想仍是清楚的。
「默示」一词的字根出自「举起」,可以翻译成「重担」,意指强加诸某人身上的负荷(留意在耶二十三33中的相关语法)。这词用来描写先知的信息甚为贴切(耶二十9)。在此可作第九至十一章的标题,亦可作新段落的开首语:「耶和华话语的重担是……」。
第1至8节全段的语气差不多都是审判的,只是第7节有对非利士城邑以革伦的应许。以革伦人要像耶布斯人一样归入犹大;耶布斯人是戴维攻取耶路撒冷时,原居当地的人(撒下五6-10)。有关以革伦的事将在审判(5节)及洁净(7节)之后才发生。经文提及5个非利士主要城邑中的4个(5-6节)(迦特被略去,可能因为此时迦特已被毁)。非利士人是以色列的世仇,自士师时期始已是以色列肋旁的一根刺(例如士十三至十六;撒上十三至十四,三十一章)。被掳后,非利士已失去其重要性,此处提及「非利士人」,并非单指非利士这一个国家,而是以她来代表神及其子民的一切仇敌(参赛十一章与三十四章中「以东」的用法)。
第1至8节的语气表示1至3节也是针对哈得拉(位于巴勒斯坦极北端)、大马色(叙利亚或亚兰的首都)、哈马(再向北120哩外之地)、腓尼基的海港推罗及西顿的审判信息。推罗从贸易致富;她特别难以征服,因为人要通过堤道才可到达。尽管如此,推罗也要被毁,她的傲气、财富和力量都成泡影,让人观看。
第8节不易翻译。耶和华不再容许祂的房子(或指圣殿或犹大全地)被毁,像以前祂容许子民被掳到巴比伦那样。
第9节可能是撒迦利亚书中最著名的经文,所有福音书都述说耶稣骑着驴驹子进耶路撒冷是应验这预言。我们是否要假定这经节只是预言弥赛亚,在先知当代没有其它意义?在被掳之后,犹大再没有君王;当时的大势力:玛代波斯、希腊,最后是罗马对此事都甚敏感(约十九12-15)。虽然在主前167年的马加比革命之后,犹太人有一段独立的时期,但没有任何类似的王出现,连稍微类似的也没有。但这预言对于那些生活在基督以前500年的人仍然适切,因为预言谈及神的意向,所以是关乎神与他们之间的关系:他们仍是祂的子民,他们的王要来。
要来的王「是公义的,并且施行拯救」(直译是「被救」)。修订标准译本译作「凯旋得胜」给人一个错误的印象。这君王被称为公义,亦被神拯救,这里暗示此王被仇敌控告、击打,却得蒙神的拯救和平反。显然,这描写放在耶稣身上,最适合不过(参诗一一八,特别是22-23节,也是应验在耶稣基督身上)。
古时,驴或骡并不算是下贱的动物,而是供人骑行的重要牲畜(士十4,十二14),甚至以色列王所骑的也只是一匹骡子(王上一33;参撒下十三29,十八9)。在凯旋的仪仗行列中,君王乘驾的则通常是马匹或马车。此处所强调的是谦卑与和平。祂的治权从这海到那海〔指从西边的地中海到不大为人所知的东海(根据新国际译本的旁注,是指死海);十四8亦有同一意思〕,从米所波大米的幼发拉底河到地极。换言之,祂要管治全世界。
这些特质如此出人意表,以致那些热切期待弥赛亚降临的人大多忽略了这个预言(参诗二十二,六十九,一一○各篇的注释)。
附注:「驴的驹子」新国际译本作:「驴和驹子,驴的幼儿」,这是两句平行句,是对一头动物的两种描写。在马太福音二十一章1至7节中,马太提及两头牲畜,而「骑在牠(它)们上面」〔新国际译本作「牠(它)们」(复数),和合本只说「骑上」〕,这「牠(它)们」看作搭在上面的衣服比较适合。「以法莲」是北国以色列中最大的支派,通常用来代表整个以色列,此处的用法也一样。
乍看之下,这一段似乎是一撮互不相关的预言,所谈及的是撒迦利亚以后一段时期的事(九13提及希腊,而希腊帝国在主前333年之后才成立)。不过,在不同段落中却有好些相关的重点,与九章1至8节也同样有所关连(如十11中一半的字汇,在这卷首前言中都曾出现)。整段的主题是:犹大和以色列敌国的败亡,并为他们预备一位圣洁的领袖(十3-4)。
耶和华的应许是基于祂曾与他们立约,并以祭物的血作印记(出二十四5-8)。「将你中间被掳而囚的人从无水的坑中释放出来」这句叫人想起创世记三十七章24节和杰里迈亚书三十八章6节,因为在希伯来原文中,所表达的几乎是完全相同的。「无水的坑/牢狱」令人想起约瑟和杰里迈亚的困境,二人都是因为神与他们同在,才可以从窘迫的境况中得救。因此,那些与先知同时代的人,现在是「被囚而有指望的人」,得以「转回保障」中,他们所得的应许是:神要把他们所损失的加倍归还给他们。
在这赐平安的应许(9-12节)之后,作者告诉我们这事如何成就:仍是借着军事上的胜利,战胜犹大和以色列(以法莲)的仇敌──「希腊」。主前333年左右,希腊才晋身国际大国,故此很多人相信这节经文若不是后来加插进去,就是表示第九至十四章是属于后期的预言。「雅完」一词原文曾在创世记十章2节和以赛亚书六十六章19节出现,是指当时人所认识之世界的边缘,也就是遥远地方的人。这意思与此处的文意很配合(参10节下)。
这图画强调胜利是耶和华所赐下的,祂赐能力予祂的子民,使他们在战场上得胜。号角在战场上的作用是发出明确的信号,激发士气,吓退敌军。这段经文也使人想起乔舒亚在耶利哥的胜战,以及基甸击败米甸人之役(书六3-5;士七16-22),耶和华在此两役中的参与是显而易见的。「南方的旋风」是特别具破坏力的(14节)。
第15节所描写的是疯狂的胜利庆祝会:「他们必像盛满血的碗,又像坛的四角满了血」。新国际译本作:「他们盛满如洒(血)圣坛四角用的碗一样」,暗示他们的欢乐是以耶和华为中心的。
第16-17节把胜利的结果总括起来:子民蒙耶和华拯救,祂视他们为群羊,宝贝如宝石。他们有五谷和新酒(「少男」、「处女」只是举例而已,不是说处女得到所有的新酒),这些都是富裕的表记,描写迦南应许之地时也使用这些词汇(申七13,十一14;何二8、22)。
这里段落之间的转接并不分明。所讨论的3个主题,在上一段里也曾出现;这3个主题是:求雨使五谷生长(1节;参九17);好领袖的供应(4节;参九9),以代替坏的领袖(3节);和接续下来的战争意象(3下-5节;参九10、13-15)。预言本身似乎是互不关连的,但逻辑上的进程却隐约可见。
第1节「要向……耶和华求雨」,不要向偶像和拜偶像的人求。
第2节「家神所言的是虚空」(或作「恶」),信靠耶和华以外的别神,结果是「众人如羊流离,因无牧人就受苦。」
第3节所以耶和华要采取行动:「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惩罚公山羊」(「公山羊」,新国际译本作:「领袖们」)。
第3节下这儿是叙述的人所引伸的注释,要不然就是神以第三身来谈及自己。神眷顾自己的子民,所以使他们在战场上得胜,又替他们预备好的领袖。
第4节对于这领袖的形容包括:1.房角石:与四章7节顶上的石头不是同一个字,房角石的意思是指支撑整个建筑物的石头。2.「钉子」(新国际译本作:「帐棚的栓钉」)是把帐棚支撑起来的。
第4节下或指(有效的)武器和领袖都来自犹大;或指「争战的弓」和一切(压迫人的)领袖都要离开犹大,使这地得平安。
第5节继续描写战争,自然地引入下一段落。
这一段以应许的形式来表达,由神自己来宣告,基本的内容夹在「我要坚固」(6-12节)两句子中间。
承认过去被审判的句子散布在这些经节中:神曾经把他们「播散」在列国中(6下、9、10-11节),但祂的怜悯要把他们带回来,赐给他们一切,像以前一样(6、8节)。
把以法莲和犹大相提并论,表示强调神子民的合一。其实北国以色列亡于主前721年,最少是200年前的事。那时亚述人故意把以色列人混杂在其它民族中间,企图破坏他们的独特身分,但神没有忘记祂的百姓。还有一些人记得自己是以色列的一分子,而神会给他们征兆,招聚他们回归。时至今日,普世的犹太人对于仰望耶路撒冷仍存强烈的意念。
有些犹太人因逃避巴比伦的军队而前往埃及(耶四十三至四十四),而并非所有犹太人都从亚述返回本国。事实上,以色列人遍布世界各地。但埃及和亚述都是代表逼迫和捆锁的。此处引述渡过海洋,又提及尼罗河,目的是忆述出埃及过红海之事(出十四21-28),以及神使尼罗河变成血的审判(出七17-21)。亚述和埃及一直都是骄傲的,并且被公认为统治者,但这情况将有所改变。
当我们把这些应许应用在今日的现况时,必须小心,不可随便引用在现代的埃及和以色列身上(参赛十九19-25)!我们要明白先知心底里所关心的是甚么问题,并且要了解耶和华是一个把(悔改的)子民从无助的境况中救赎出来的神。
十章10节曾说利巴嫩是从被掳归回者的目的地,所以「利巴嫩哪,开开你的门」这经文自然引起我们以为它的意思是开门,让那些被掳归回的人进去。事实上并非如此,而是让火焰进去烧尽利巴嫩佳美的香柏树。这些香柏树常用来代表他们的骄傲。巴珊的橡树也有同样的代表性;巴珊是在约但河以东极北的地方。在以赛亚书二章13节,两地名亦同时出现(参结二十七5-6)。利巴嫩和巴珊两地可能曾在某事情上冒犯以色列人,不过此处经文是以他们代表所有骄傲地敌对神旨意的人。
这种「哀号的呼召」常出现在先知书中的审判经文内,是描写灾难临头的写法(赛十三6,十四31;耶二十五34;番一11)。「牧人」和「狮子」代表受审判的领袖,他们的居所被毁,不能再继续经营他们的勾当了。
这段经文与前面数节有好几个连系点(特别是九4「被火烧灭」;十2-3「牧人」;十10「利巴嫩」;十11(亚述的)「骄傲」在十一3被翻译成「丛林」)。所以这一段是过渡性的经文,为下面有关牧人的寓言作准备。
这段把先知描写成一个牧人,牧养「将宰的群羊」;他牧养他们一阵子,然后又把他们舍弃,把牧杖折断(4-14节)。随后先知又代表一个「愚昧」的「牧人」,他不照顾羊群,故此受咒诅(15-17节)。
这一段经文是圣经中最难解释的经文之一。
第13节最为人共知,因为马太福音二十七章9至10节曾引用。在马太福音里,「三十块钱」代表犹大卖耶稣的价钱。在此「三十块钱」代表神雇用牧人的工价,是付给牧人自己,并非付给出卖者。
我们不能把这段看成实事的记载,因为好几处的意思都不能照字面直解,例如:「我废弃与万民所立的约」(10节);「一月之内,我除灭三个牧人」(8节)(有关「除灭」一词参9节,译作「丧亡」的是同一动词;出二十三23译作「剪除」;王上十三34译作「除灭」)。这寓言是以生动的手法来描写神如何对待祂的羊群。
先知记载耶和华差遣他(「神如此说」读作现代式较佳)去作「将宰的羊群」之牧者。牠们落在不管他人死活的商人手里,这些商人只是想从牠们身上得利(5节)。
第6节是加插的脚注;耶和华不再怜恤,百姓必须受审判;他们将要受邻舍和领袖的逼迫(内哄的征兆)。直到主前第二世纪,犹大一直都没有君王,故此这里所指必是喻意性,为要对比九章9节称为「谦和王」,以及十四章9节「作全地的王」的耶和华。在一段时间内,耶和华不会把子民从困境中拯救出来。
先知拿着两根杖来牧养必将灭亡的群羊,证明他忠于职守。「荣美」是神的一种特性,在诗篇二十七篇4节和九十篇17节都曾提及,它表明神保护子民免受列邦的攻击(10节)。「联索」一词直译是「绳索」,是把物件(指以色列和犹大,14节)捆在一起的东西。
「一月之内……三个牧人」。很多人设法在历史上找出3个在一月之内(即短时间内)被除灭的领袖──通常是君王或祭司,可是这种搜索都没有肯定的成果。无论如何,这里表明耶和华的行动是站在毫无反应的子民一边,敌对败坏的领袖。所以牧人弃绝羊群,任他们听天由命;他折断「荣美」的杖,容许外邦人再度压迫他们。
「困苦羊」(或「羊群中的商人」,如希腊文译本所言)看到这事,「就知道所说的是耶和华的话」,换言之,他们便辨认出是耶和华借着牧人的行动向他们说话(参二9、11,四9,六15)。
在第12-13节中,先知问他们是否愿意给他工价。「于是他们给了三十块钱」(直译是:秤了三十舍客勒银子),他讥讽地指三十块钱为「众人所估定美好的价值」!这价格也是一个奴隶死去所赔偿的价钱(出二十一32)。一舍客勒大约等于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二盎斯(间有出入),但银子是颇为贵重的(参尼五15)。「在耶和华的殿中丢给窑户」,这窑户有可能是在殿中制器皿,供应圣殿敬拜所用的。「窑户」一词亦可解作「冶金工人」。若把希伯来原文稍微改变一下就可读成:「放进银库里」;古代叙利亚版本就是如此读法,说不定这读法是正确的。
第二根杖──「联索」──也被折断(14节),表示本来联合在一起,同作神子民的以色列和犹大要断裂。
「再取……愚昧……牧人」这件事颇为奇异,因为先知开首是以好牧人身分出现的。此处的意思若非先知折断了杖,成为愚昧的牧人,就是说:再另外建立一个牧人,这回要找一个愚昧的。「愚昧」一词在旧约中有「立意行恶」的意思,并非只是缺乏智力而已。
我们很难想象神会嘱咐祂的仆人去做坏事。虽然有时神也用恶人作器皿(赛十5-11;哈一5-6),但此处却有所不同。可比较米该雅讥讽性的说话(王上二十二19-28;参结二十25-26)。
这儿说明神要用一个欺压人的领袖(16节)来惩罚百姓。因为牧人离弃羊群,有咒诅要针对他而发(17节):「(我)无用的牧人……有祸了!」我们很难想象先知的听众如何理解他的话。这儿绘画一幅自相矛盾的图画:牧人依照神的吩咐去行恶,然后又因此受罚。在十字架上,基督徒亦可看到类似的矛盾:「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林后五21)。
在十三章7至9节中,经文继续记述有关这牧人的事,但未讨论这个以前,我们要先处理另一段自相矛盾的经文。
附注:第7、11节「群中最困苦的羊」一句的希伯来原文颇费解。若照和合本(或新国际译本)的处理方法,则整段的意向较合乎情理。但好些人不能接受这处理方法,认为该照希腊文译本,把这句读作:「羊群中的商人」,这读法只须把原文稍为变动一下。「商人」一词与迦南人同(在十四21亦有出现)。
这段包括好些不同类的数据,很难把它看为一整体。但我们亦不能否认这些资料有其合一的地方,而且我们可以看到它们如何彼此联系起来。整段的结构分析如下:
十二1-9列国攻打耶路撒冷(和犹大(?),参以下第2节的注释)却反被击败。耶路撒冷与犹大之间的压力解除。十二10-14那刺扎耶和华代表者的人(「戴维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将要愁苦,为他悲哀。
十三1「那日」上述的一群人也要被洁净。
十三2-6「那日」偶像和(假)先知要被除去。
十三7-9耶和华的牧人被击打,羊就分散,并进行彻底的洁净工作,然后圣约的应许被肯定。
在这一段中,有些不寻常之处:第一:「戴维」一名出现6次,在撒迦利亚书其它地方则未曾出现过,而「戴维家」在此与耶路撒冷的居民是分别出来的。第二:犹大和耶路撒冷似乎是分离的(7节);在第5节中,犹大人谈及耶路撒冷时有分彼此(「他们的神」);第2节下的意思似乎是说在围困耶路撒冷时,这烈怒的杯也将临到犹大(与四围的列国一样)。
先知先记念耶和华的伟大:祂创造宇宙、赐人生命,而人里面的灵使人成为活人。这点马上把列国的地位放准。与神相比之下,他们算不得甚么。耶和华宣告说:耶路撒冷要像一个满盛酒的杯,列国喝下就昏醉。耶和华要使耶路撒冷成为一块重石,任何人挪移此石,只是自己伤害自己而已,正如利未记二十一章5节所说的用刀自划己身。这里所形容的张惶、瞎眼,令人回想起其它有关审判的故事(创十九10-11;士七19-22;王下六18-22;并参亚参亚十四12-13及徒九3-9)。
犹大人认识到赐人力量与胜利的是耶和华(5节)。
第6节的意象又有所改变:攻击耶路撒冷的列国好像禾捆击打火把,被全然烧尽;而耶路撒冷则仍在本处,丝毫不受损伤。
犹大将先一步得胜(7-9节),如是可除去犹大妒忌耶路撒冷之心,亦可除去耶路撒冷超越犹大的感觉,而恢复两者之间的和睦。那日,他们中间最软弱的也要像戴维一样有大能,「戴维的家必如神,如行在……之耶和华的使者」(指莅临子民中间的耶和华)。出埃及记七章1节有类似的意象,摩西在法老面前有如神一样(和合本:「代替神」),并有亚伦作他的先知。
这些事情是否真如字面所描写般,曾发生或将发生?还是象征式地描写神在巨大的困境中保护子民?这些事件虽然有可能发生在历史上某些不分明的时期,但是要在历史上找到仔细完全的应验,却是不可能的。似乎这些经文是告诉我们神作工的方式,这些方式在历史上不同时期都或多或少可以看出来。第十四章也是一样,那里有更多奇异的事件,都是与神对历史的终极旨意有关。
第7节所提及的「戴维家……和耶路撒冷居民」在第10节里承接下来。他们显然是刺扎了一个人,这事作者没有清楚交代。经文直译是:「他们必仰望我,就是他们所扎的,他们必为他悲哀……」)。文中「我」字很突然地改为「他」,有可能是笔误。但是在所有旧约古译本中,只有狄奥多田(Theodotion)的译本读作:「仰望他」。此外另一件使人震惊的是,耶和华居然说他们「扎」祂。有可能这是意象式的形容,因为圣经常形容神像人一样有情感的表达〔例如何十一8-9;并参哀四9中意象式的表达方法:「饿如刀割」(和合本没有翻出这词组)〕。「扎」(或刺)字比较罕见,通常是指宰杀而言,曾被两次用来形容最后致命的一击(士九54;撒上三十一4;参约十九34-37)。
或许最恰当的理解是:人把历史上的一个人物杀掉,而这人是耶和华的代表,故此他们等于刺扎耶和华自己。当然,当士兵扎耶稣肋旁时,这事情照字面应验了;耶稣是神的儿子,又是祂的长子。在此以前,这些话可能还在别的历史人物身上应验。
刺扎之后,子民才了解自己作了何等样的事情,便为他愁苦悲哀。这里所用的字眼含有悔改的意思,十三章1节证明这事实。「哈达」、「临门」都是异教神明的名字,「临门」也是一个地方名(十四10;书十五32,十九7),故此哈达临门可以是指一个地方,也可能是指一个神明。在迦南神话中,哈达之子被死神摩特(Mot)所杀,所以可能这些事件是指一年一度的敬拜礼仪,也就是说这经文是指外邦某种节期。这节期要不是在哈达临门举行,就是为哈达临门而设。先知并没有认许这种礼仪,只是描写悲哀程度而已。
全地都要悲哀,每家族都独自悲哀,女的独在一处,可能这情况是表明悔改的真诚:各人悲哀不是因为学效别人的样式而已,甚至丈夫和妻子也各自悲哀。「拿单」和「示每」分别是戴维和利未的儿子,他们是政治和祭司领袖,故此在这罪行上被提名出来。
「那日」一词在1、2、4节中都有出现,把这几节经文联系在一起。有些人认为这公式证明此段乃后来加插的经文,但是这几节经文对整体的意向却有重要的意义。随着动人心弦的悔改之后,这一批人(参十二7、10)将要再受洁净,除去罪恶和污秽,才配站在耶和华面前。
第2-6节再详述洁净的主题:偶像和倚靠「污秽的灵」之先知都要从这地上除灭。若有假先知说假预言,连他的父母也不能姑息他,要将他「刺透」(与十二10之「扎」字原文相同)。先知自己也要为他们的假预言羞愧,不再穿上先知的服饰──毛衣(动物皮革制成的衣服;参王下一8中的伊莱贾,和可一6中的施洗约翰);他们会否认自己与预言的任何关系(5节),而假若他们在按立为先知时,身上留下任何标志,或说预言时自割己身而留下伤痕(参王上十八28),他们必借口说这伤痕是「在亲友家中」争闹所受的伤。此处或许有一个讥讽性的暗喻,因为「亲友」一词可解作「情侣」,就是说偶像敬拜中的伴侣(何二7-13;结二十三5、9)。作者在此没有像第2节这样明说偶像的名字。
这里所描述的可以是十二章10节受「扎」的另一种表达方法。作者称受击打者为「我的牧人和我的同伴」,但他被击打却说明是神的命令。他受击打带来的后果是,跟随者四处分散,并接受彻底的洁净:首先他们被减剩三分之一,这余下的三分之一亦要再受试炼,目的是要存留那些纯净、真实的。全段的高潮在第9节下,是对圣约应许的肯定(参二10-12,八8;参何二23)。
十四章与十二章相似,同是描写列国与耶路撒冷争战,只是十四章较强调神旨意最后的成全(特别是第9节)。这章经文的头一段(1-15节)是以交错方式排列的,这ABCBA架构可分析如下:
接下来,16至19节是预言列国在住棚节期间来到耶路撒冷敬拜耶和华。这代表大局的转变:从审判列国变成赐福列国。
最后一段(20-21节)描写那时耶路撒冷的神圣光景:甚至马的铃铛,和煮食用的锅子也「归耶和华为圣」,那日圣殿中再没有「迦南人」或经商者。
在下列的大纲中,我们把全段的内容简列出来,以便读者看到其中思想的动向。引述经文所用的字眼可能与译本略有出入,目的是要强调各段落的重点:
显然这场对耶路撒冷的攻击是由耶和华自己发动的(1-3节),但祂的目的并不是要毁灭祂的子民。祂容许列国苦害他们,却不容许列国毁灭他们:一半的剩余之民要存留在耶路撒冷,然后耶和华自己必要介入。
第4-5节描绘耶和华跨立橄榄山。这山脊有两哩半长,在耶路撒冷东面,从北向南伸延。当这山南北裂开挪移之时,中间便形成一东西走向的山谷。这事情到今天仍未见发生。有些人相信此事会照字面的意思发生,有些人则认为是喻意的表达方法,象征神的介入(参第九至十四章的注释)。阿摩司书一章1节提及乌西雅年间的地震,以赛亚书第六章(1-5节)也可能是反映此事。(留意在阿摩司书和撒迦利亚书中,乌西雅王与耶和华君王的对比。)
第6-9节是全段的中心,也是1至15节的转折点。这几节经文颇费解,但大致上的意思却是清楚的:有白昼的光必不停止(象征消除一切黑暗罪恶),有活水由耶路撒冷(主的居所)出来,流往东面和西面的海(为全地带来生命)。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与上文「一半」所暗示的分裂,形成一个对比。那日只有一位主,众民也只承认一位主(祂的名是独一无二的)。
6至9外围又有更多地理上的引述。这次引述地理的目的是高举耶路撒冷;现在耶路撒冷已被拯救,有主居于其中。她必居高位,其它地区都成为平地。有人安然居住在城中。
第12-15节与1至3节列国攻击耶路撒冷的描写互相对称。这几节经文详述记述耶和华击败他们的情形。虽然在6至9节的美好图画之后,再回来谈审判和灾殃似乎不大惬意,但交错的架构通常都是如此,高潮往往夹在全文的中央。
埃及通常被视为敌对神的一个例子,以色列民族是从他们手中拯救出来的。在此,经文强调埃及要上来敬拜耶和华。以前不得敬拜耶和华的列国,如今成为约民的一部分(参赛十九18-25)。这一段的文字结构可分析如下:
第16节所有来攻击耶路撒冷的列国中剩下的人,必年年上来敬拜大君王──万军之耶和华,并守住棚节。
第17节如果地上万族中任何一族不上耶路撒冷敬拜大君王──万军之耶和华必无雨降在他们的土地上。
第18节埃及若不上来参与,耶和华必降灾予他们。凡不上来守住棚节的列国人,耶和华也必用这灾攻击他们。
第19节这就是埃及,以及不上来守住棚节之列国的刑罚。
这段包含一个正面的预言(16节),尾随一些例外的情况(17-19节)。经文重复的目的,是要强调上耶路撒冷敬拜大君王──万军之耶和华,并且守住棚节。凡拒绝这机会,不加入耶和华子民当中来敬拜和守节的,必要面临严厉的审判。埃及是一个代表性的国家,假若她保持敌对态度,像昔日以色列人在埃及为奴的日子一样,她就是罪有应得,必受灾殃之苦(正如以前一样,参来二3)。
在希伯来原文中,这一段以「当那日」一句开首,亦以此句结束,把其它的数据夹在中间。「归耶和华为圣」此语是刻在纯金的板上,放在大祭司的冠冕上(出二十八36)。在此,甚至马铃也刻上了这句话;马儿也像大祭司一样圣洁。日常所用的陶器与祭坛前圣洁的器皿无别,在耶和华的临在中,再无圣俗之分。「迦南人」一词也是「经商者」的意思,可能作者特别选择这词,同时用来代表经商(通常没有甚么神圣的动机)和不洁的宗教。以色列人承受迦南地时,本应要除灭这种不洁的宗教(申七1-6等)。
格式化:马靖龙弟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