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提及一些在他以先记述耶稣生平事迹的人,他又说早期的目击证人和传扬基督的传道者把故事流传下来(一1-4)。有关此事,普遍接纳的理论认为路加和马太都拥有最早写成的马可福音抄本,并且手头上还有一本现今已失存的耶稣言论记录(通称为Q典)。不过除了这些以外,路加还拥有不少属于他自己的数据(这些数据有时以“L”为代称)。由于路加福音的数据来自一些亲身认识耶稣、又亲自经历过早期教会生活的人,所以这些数据确是可靠的。
拿路加福音与马可福音对比,我们可以看到路加是把马可的数据重写,并且在叙述的细节上稍作改变,但大体上仍是与马可一致的。作者对政治与地理背景的精确性和关注,更重要的是他对耶稣言行的忠实记录,可看出他在运用数据时的确是采取很负责任的态度。他清楚表明写书的目的,因此,任何抨击他不忠于史实准确性的批评都不攻自破。
无可否认,不同的福音书对相同事件的记载确有出入,这是令人困扰的。同样地,我们必须承认福音书的作者记载故事时,旨在清楚恰当地对应当时读者的需要,所以无意一字一句地记录耶稣的每一句话,事实上,最重要的是忠心地复述耶稣说话的本意,而非祂所用的字眼。正如约翰一样,路加给我们留下的,是耶稣的画像,而非相片;路加所描绘的是一幅真实的素描。(有关福音书之间的比较,请参「福音书的研读」专文。)
自从第二世纪下半叶以来,大家都有一个清楚而一致的信念,承认这卷福音书(和使徒行传)的作者是路加,他也就是保罗的医生和同工(西四14)。曾经有争议说这不过是推论而已:根据新约的证据,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都是保罗的一位同工所写,因为在使徒行传的记载中,作者使用第一人称的复数代名词(「我们」;徒十六10-17等);在保罗众同工中,路加是合理的人选。故此,争议的人认为,这观点作为早期传统的证据并没有独立的价值,只不过是几个可能的猜臆之一而已。可是我们要留意传统上都一致地提出路加的名字,而没有提过其它任何同工;而且这传统相当早(可能在主后120年左右),并且在早期教会中也没有流传任何其它说法的痕迹。马吉安是早期基督教的一位异端者,他坚持保罗是唯一具备使徒权柄的,他选择了路加福音为仅有的福音书,暗示他也接受了传统的说法,认为此福音书是这位保罗的同工所写。
反对这传统说法的人还有其它的争议:
使徒行传的保罗描绘如此扭曲,不可能是保罗当时的同工所写。
路加福音书中所反映的时代气氛是在使徒时代以后,那时教会放弃耶稣即将再来的盼望,并已经形成一个具传统、有组织的生活形式,就是后人称为「早期大公教会」(early catholicism)的时代。
上述两个争议都不足以推翻传统的说法:
有关保罗的形象,请参阅使徒行传的注释。
第二个争议部分是基于一个假设,认为早期的基督徒期盼耶稣随时会再来,但经过一段时间,再来的日子继续延迟,才引起他们推想自己是错误的,再来的日子实际上是无限期延后。但是,一方面,没有证据显示早期基督徒期盼耶稣复活后马上再来;另一方面,路加福音并没有忽略耶稣再来的重要性(参十二35-40,十七20-37,十八8,二十一5-36)。至于教会变成形式化、组织化的说法显然是错误的,只要把路加福音与教父著作比较一下,就可以看出福音书的味道是很不相同的。
总括来说,反对此福音书出自路加手笔的说法不足以成立。
路加福音的写作年代不得而知,有两个可能性:第一个是此福音书在第一世纪60年代的早期完成;第二个则是在80年代左右。决定性的因素在乎此福音书是否显出知道耶稣预言耶路撒冷被毁已经应验,同时使徒行传是否显示知道保罗已死。大部分学者都肯定地回答上述两个问题,但事实上,我们对这两个问题都没有答案。
写作的地点也同样不易确定。早期传统说法认为路加在亚该亚(希腊)写成此书,但依照此书与马可福音的关系来看,又很可能与罗马有关。我们始终不知道真相。
路加福音有别于其它3卷福音书,它们各自以独立而完整的篇幅来记载耶稣的生平,而路加福音却属于一本分为上、下册记述基督教起源的著作。在卷首语里(一1-4),路加解释:他希望有条理地把事情记述下来,好使那些对基督教稍有认识的人得益,他相信基督教信仰植根于历史事实上,这些事实就是神的作为;路加希望给读者看到他们所听闻的耶稣和早期教会的事情,都是建基在很稳固的历史根基上。福音书的作者对耶稣的生平都有自己的看法,他们依照本身的观点选择并强调他们认为重要的部分。路加的著作有下列4大特点:
至于路加的神学,可概括如下:
耶稣不单传福音给物质贫乏的穷人,更将救恩带给在社会中受欺压、被排斥的人。今天,神已将向普天下各族各方的人传扬福音的责任,交给每一个基督徒,我们理应责无旁贷,甚至付上任何代价也在所不惜,努力完成神的托付。
说明路加福音的结构与马可和马太相似。在马可福音中,耶稣的故事分为两段时期:加利利时期和犹大时期。路加在前面加插了耶稣诞生的故事(马太亦如是),而且他亦详述了耶稣最后一次进入耶路撒冷的旅程。
有别于马太、马可和约翰,路加以卓越的希腊文为他的福音书写下前言,他所用的希腊文足以媲美当时的史学家和其它有学问的作家。他向全世界的人发言,把基督教纳入世界历史的舞台上,所以他所采用的,也是当代的写作体裁。
「我们中间所成就的事」包括了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记述的一切;路加之所以觉得需要用一个崭新的手法来处理基督教的基础,其中一个原因是出于他的一个信念:他认为耶稣的故事需要一部续集来补充说明事后的发展。
路加为他写福音书的工作申辩说:虽然已有人写下福音,但是由于他本身有详细考察研究的条件,他可以写出一本更清楚、并且范围更广和顺序的记载。与前人一样,路加的写作数据来自使徒和他们的同伴,路加认为这些都是可靠的目击证人。
他的目的是要写下一个记录,让提阿非罗看见他所认识的基督教是有根有据的。提阿非罗其人在此书之外并不为人所知,「大人」的称呼可能只是一种礼貌上的尊称,也可能反映他的官阶地位。「所学之道」可能是暗示提阿非罗在初信时曾受过训练或教导,他不仅是随便听闻过有关基督教的事情。
路加述说耶稣的事迹以祂的诞生为前言,他指出耶稣以弥赛亚和人子(一35)的身分降生。马太记录同一件事时,焦点集中在约瑟身上,而路加则以马利亚为中心。
与这段故事紧密连系的是施洗约翰诞生的故事,约翰的职事是预备人心来迎接主的降临(一16-17、76-77)。故事组织的严谨和紧密结合显出约翰是一个重要人物,他的诞生是神计划的一部分,而耶稣则比祂的开路先锋更重要和伟大。这段记载包含了好些对旧约的响应,表示神的崭新作为与祂在过去为子民所作的是一致的,同时亦应验了旧约的预言。作者记述了各种不同的超自然现象,也是为要表明这两位诞生的婴儿并非常人;其一是神的仆人,另一位则是神的儿子。
我们不知道路加从哪里得闻这些故事,大概是约瑟家眷的圈子内流传下来,而不为外人所知的。这些故事有戏剧和诗意的格调,其中的主要事件又不失历史事实的根据,故此它们与马太的独立记载不谋而合。
由于约翰是当世最伟大的人物(七28),所以路加介绍他的时候所用的言词差不多可以比得上介绍耶稣时那么堂皇。约翰的父母都是当代犹太宗教的敬虔追随者(对他们的描写正好响应创十七1;王上九4),约翰的父亲撒迦利亚是一位祭司。他在殿里供职的时候,看到一个异象,有一位天使告诉他:(他的)祈祷已经被垂听,有一个儿子要赐给他。这男孩的名字要叫「约翰」,意思是「神是满有恩惠的」;他要在前面预备道路,迎接神在末后的日子临到祂的子民,这是犹太人的盼望。约翰要被献上为神使用,有如塞缪尔一样(撒上一11),圣灵要充满他,赐他能力成就主工。很多人因他的出生而喜乐,因为他将履行伊莱贾的职分,在主面前预备道路(玛四5)。
撒迦利亚像亚伯拉罕一样(创十五8),感到这话难以置信,他求神给他一个凭据。天使把自己的资格──天使的名字和奉差的命令──告诉撒迦利亚,并且还加上一项:撒迦利亚要成为哑巴,直到他儿子出生的日子。他从圣殿出来的时候,外面的人都惊讶他不能说话,心想他一定是从神那里见了异象,受了震惊。时候满足,神的应许就应验,伊莱沙伯便怀了孕。
附注:第5节大希律统治犹大全地直到主前4年(参二1之注释)。第6-7节犹太人的妻子若不能生育儿女,是一件奇耻大辱的事(一25;参创三十23),甚至有时被视为女子犯罪的结果。伊莱沙伯的情况显然不是如此(一6);若有人不育多年又能怀孕生子,则被视为蒙福的标记,这孩子就是众人得福的源头(例如艾萨克、基甸和塞缪尔)。第8-12节在圣殿供职的祭司都来自利未支派,但因为祭司人数众多,全支派就划分为24班次;亚比雅(5节)族系属于第八班次(代上二十四10)。一年中每班次供职两个星期,很多祭司就利用其余的时间在耶路撒冷城外作一般的工作(参23节)。每天烧香两次,进圣所烧香献祭的人选。执行这任务的荣誉,每一个祭司一生之中最多只拥有一次的机会,很多祭司一生都没有被选中。祭司自己进入圣所献祭的时候,百姓就在外面以祷告的姿势等候,直到祭司出来,颁赐祝福,然后才离去。第13节为初生婴孩命名是为父的责任,若神自己接下这责任时,就是表示神为这孩子负责。第24节伊莱沙伯「隐藏了五个月」是指她身孕还未太显露出来,外人仍怪责她的不育的那段时间。第一个得悉这消息的是马利亚,而整件事情的神迹性对群众来说一直都保持着秘密。
作者用类似上述的方法来宣告耶稣的诞生,目的是要读者觉察两件事件的平行。不过这次故事的焦点却集中在孩子的母亲身上(之前是集中在父亲身上)。马利亚已许配给约瑟,二人却未成婚。在伊莱沙伯怀孕第六个月的时候,有天使在异象中向马利亚显现。像撒迦利亚一样,她的自然反应是充满惊慌,同时亦因被称为「蒙大恩的女子」而感到疑惑。这称呼的意思是说明马利亚蒙神的恩惠,被拣选怀孕生子(参赛七14),祂的名字要叫「耶稣」,即希伯来文中的「乔舒亚」,名意是「救主」。祂成为戴维族系中的王,并且要像所罗门一样,被称为「神的儿子」;祂要坐戴维的王位──只是祂的治权是永远的。虽然「弥赛亚」这名称没有在此出现,这些词汇表明这孩子就是弥赛亚。
马利亚向天使所发的问题(34节)颇令人困扰。若她已许配给戴维的后裔约瑟,正如上文所清楚交待,那么为甚么她问:「怎么有这事呢?」,又说:「我没有出嫁」(直译是:「我没有认识过男人」,意思是指没有与男人发生过性关系)。这孩子岂不是她将来结婚的自然成果吗?有些人认为马利亚曾起誓守童身,但是对一个已许配待嫁的犹太女子而言,这并不太可能。可能马利亚以为天使所指是马上受孕,对还未成婚的她,这是绝不可能的。姑勿论解释如何,马利亚的问题使天使有机会解释这儿子独特之处:祂不是凡人,不是神的嗣子(adopted son)(撒下七12-14中戴维的儿子就是嗣子),而是神真正的儿子,祂的出生是由圣灵的能力感孕的。这里的描写令人回味昔日神荣耀降临在会幕中(出四十35)的情境,「荫庇」一词并非「交配」的婉转说法;这里完全没有神与马利亚性交的暗示。
马利亚的孩子是「圣者」,这词的基本意思是「分别给神为圣」,而并非指道德上的正直;故此在这里「圣者」是有神圣、有神的本质(参诗八十九5、7)的意思。为要证实这信息,天使提及伊莱沙伯经历的神迹,而马利亚则安静地接受这应许,并没有任何像撒迦利亚的疑惑。
故事所强调的并不侧重于马利亚的童身,而是正面说明此婴孩乃由神的能力成孕,并非出于人的性行为,不过马利亚的丈夫接受祂为法定儿子,通过这关系,祂仍是戴维的后裔。
附注:童女生子的历史性 耶稣的出生被描述为神迹或超自然事件,那些一概拒绝所有超自然事件之可能性的人,当然无法接受,他们的怀疑来自另一种世界观,在此我们不能详细讨论。但是有些人虽接受超自然事件的可能性,也怀疑这故事的历史性,他们往往从别处寻求解释耶稣的出生:
虽然这故事在新约其它地方(马太除外)甚少被引述,但这事实并不否定它的历史性,若这故事原先真的只流传于耶稣家族的小圈子中,那么它就不大可能为大众所知晓,而人们对耶稣生父母的流言正好说明大家都知道或怀疑耶稣的出生并不寻常。
古代流传一些故事,提及某些伟人是神明的后裔,或是由天上的神明下凡,与人间妇女交配所生。有些人把耶稣出生的故事与这等故事比较,声言作者是受这些故事所影响。但是路加第一、二章中的记载与这些异教故事相比之下,真有天渊之别。要把基督教的故事来比对异教故事,必须把古代的数据大事删改、重组,或推敲。而且,可作比对的数据不一定是数据的来源!
故事中某些部分引起一些历史上的难题,特别是居里扭进行人口登记的年代问题(见下文)。但是这些疑难并不足以影响目前所讨论之中心事件的历史性。
有人争议说:若耶稣不是自然受孕而生,他就不能被视为真正的人类。但是从正统信仰的观点来看,耶稣绝对是非凡的「人」,祂出生的特殊性不会减少祂的人性。问题的征结在乎:耶稣究竟只是一个富有特殊灵力的人(与我们普通人只是程度上有分别,而非种类上有别),还是神的儿子降生成人〔参D.F. Wright(ed.), Chosen by God(Marshall Pickering, 1989)〕。
听了天使的信息后,马利亚的回应是去与伊莱沙伯同住,直到她的孩子快要出生。这次探访再度肯定天使的信息,因为伊莱沙伯迎接她的时候,不假思索地冒出一个祝福,她意识到马利亚将要成为弥赛亚的母亲。她的探访,使伊莱沙伯不禁雀跃,她赞美马利亚能接受天使之言,经文说甚至她腹里的胎也因马利亚的来临而欢喜跳动。
马利亚以一篇诗来回应,这首诗通称为「尊主颂」(Magnificat)。它采用的形式和文字属于希伯来诗篇体裁,其中充满旧约赞美神的回响,文字的灵感则来自塞缪尔记上二章1至10节记载哈拿蒙神赐她儿子后所作的诗歌。
诗歌的形式是先称颂神,然后一连串的句子说明祂受称颂的原因。在马利亚简单说明她自己感恩的原由之后,接着述说神为祂子民所作的事,并指出神审判有权柄的人,赐福予卑微的人,这一切都是要应验祂很久以前向子民所应许的话。在51至54节中所用的过去时态,很可能是要表达神在将来借着弥赛亚所要成就的事──这些行动已经开始进行,因为弥赛亚已成孕;同样的行动也曾在以色列过去的历史中成就。故此,这里的经文实在是用比喻的方式来描述耶稣的职事。
第41节经文未有记载这两个胎儿其后是否有进一步的接触,在往后的日子里,约翰似乎并不熟识耶稣(约一31;路七19);在后来的叙述中亦没有提示他们两人的关系。
第46节有些抄本记述伊莱沙伯是这诗歌的作者,而非马利亚,有人争议说这诗歌的情调比较配合伊莱沙伯,但是许多证据都支持马利亚为此诗的歌颂者,而且在伊莱沙伯说完42至45节一段话之后,马利亚作歌响应是很自然和合宜的,亦是当时的必然结局(参38节)。
第48节「使女的卑微」:马利亚自觉不配受神的尊荣,她不配与以色列的圣人同列。「卑贱」和「饥饿」(53节)不仅指以色列一般敬虔的人,更有可能是指经济上贫穷和政治上受压迫的人。弥赛亚来要为他们申冤,将他们带进神的国度,并随之而来的福泽,以及对「狂傲」(51节)和「富足」(53节)的审判,这些人是靠不义的手段得势的。
第49节神以拯救子民的行动来显示「他的名为圣」(正如诗一一一9)。
伊莱沙伯的邻里和她一同欢乐,因为她以前是不育的,现在生了一个儿子。「第八日」是犹太人规定为男婴行割礼的日子(利十二3)。在这一天里给孩子命名却并非常规,通常孩子一生下来就给他取名字的。但是命名与割礼这公开礼仪连在一起,可以使群众惊奇,因为孩子并没有照父亲的名字,取名撒迦利亚,却被称为「约翰」。更奇怪的是:他的哑巴父亲居然证实这选择(父亲的同意很可能不是出于神迹,而是他与伊莱沙伯早已用手势或文字沟通,有了默契)。这事以后,撒迦利亚的口立时开了,并且开声赞美神。
撒迦利亚的预言歌通常被称为「赞美颂」(Benedictus),这首歌的犹太格调与马利亚之歌雷同;与她一样,撒迦利亚用犹太人的词汇,以旧约为本,表明神是配得赞美的,因为祂依照祂的应许,借着戴维的后裔拯救子民。故此撒迦利亚是代表那些认识弥赛亚必要降生的人。他回溯神向亚伯拉罕所立的应许(创二十二16-18,二十六3);他对诗篇一○五篇9至11节的了解是:神会让祂的子民有机会以圣洁、公义的生活来事奉祂。
诗歌从76至79节,以另一形式转向新生婴孩说话:他要作先知,向百姓肯定他们的罪必得赦免(77节),藉此为主预备道路(参赛四十3;玛三1)。「主」这名词在此是模棱两可的,可以是指神自己(正如一46、68),也可指耶稣(正如一43)。「因我们神怜悯的心肠」(78节)与77节「知道救恩」一句是互相配合在一起的,这里所说的救恩是指灵性上的拯救,虽然71节和74节表示神的拯救至终将包括推翻子民的仇敌。
「清晨的日光」(78节)是引伸玛拉基书四章2节(参民二十四17),但这词组(希腊文)也可以是希伯来文「苗裔」或「枝条」的翻译(在亚三8,六12中,这是弥赛亚的称号)。两种看法都是指弥赛亚,并非指约翰。至于79节应该连于77节(表明约翰将要做的事)还是78节(表明弥赛亚将要做的事),则不大清楚。
作者简略提及约翰长大和在旷野的日子(参二40、52),以此完结约翰诞生这段故事;一直到耶稣诞生的故事末了,约翰才再出现。有趣的是:约翰的生活方式和教训有点像旷野昆兰地区的一个犹太派别;他们过着避世的生活,经常举行洁净的宗教礼仪,并且等待神拯救的来临。
在亚古士督任期内(主前31年至主后14年),罗马帝国内有好几处进行行政上的调整,他们为了税收的缘故举行人口调查。该撒降旨要在叙利亚区(犹大全地在这区域范围内)进行调查。这事情把约瑟和马利亚带到伯利恒去,伯利恒原是先知老早预言弥赛亚降生之地。马利亚与约瑟同行的事实证明他们已经结婚,但叙述中「所聘之妻」这词句又说明他们尚未同房(参太一25)。虽然有一个基督教早期的传统说法认为孩子是在洞穴中出生的,但路加似乎认为出生地是客店的一部分(或是一栋房子的一部分),是养家畜的地方。传统画面中的愠怒客店主人,拒绝容纳他们,似乎并不太可靠。
出人意料之外,天使向一群被轻看的牧羊人显现,向他们宣告主诞生的消息,并且解释诞生的意义。「万民」(10节)是指犹太人,即以色列民,耶稣诞生的普世意义直到32节才出现。「喜悦归与人」(和合本小字)是源自较次要的抄本,传统译作「所喜悦的人」是错误的译法。这里的意思是说:借着弥赛亚的诞生,神的恩典扩展,遍及那些原本不配的人,并且祂还恩慈地赐他们平安。「平安」是指救恩的性质;神与罪人修好,使他们可以因此得到神的赐福。「布」是新生婴孩的裹布,有可能暗示这是一个尊贵的孩子(至少有些人如此认为)。
第2节亚古士督的人口统计引起一个历史上的难题。虽然有人反对下面的说法,但是在分封王希律管辖的地区,亦可以有这种统计人口,以便征税,正如在罗马政府的直辖区所行的一样。这种人口统计是基于个人的原居地或拥有房产的地方。这节经文的最大难处在居里扭的任期;他在主后6年才当叙利亚的巡抚,那时他确是发起了一次征税,引起群众暴乱(徒五37)。但是耶稣出生的年日却在希律死期以前,而希律是死于主前4年的。
这难题的解决方法有下列几种:
对上述这些可能的解释,现今还未有一个肯定的共识。
我们再一次读到两段平行经文;正如约翰的故事一样,耶稣也同样受割礼,被赐下一个有意义的名字(参一31)。约翰受割礼的时候,有预言说及他的未来;而耶稣,则发生在他上圣殿的时候。不过在我们探讨这件事之前,有3点必须先行交代:
犹太人的律法规定男婴出生之后,母亲被视为「不洁净」7天;之后又要居家33天,然后在第40天要献上赎罪祭才得洁净(利十二1-8)。献祭的事要上耶路撒冷办理,故此他们必须启程往那里去(24节)。虽然路加在原文中有「他们」的字词(22节,「满了他们洁净的日子」;和合本删去这字词),但其实需要洁净的只是马利亚,她的婴孩是无需被洁净的;路加把母亲的洁净和孩子的「被赎」礼仪(参下文)连在一起谈论。他们献上的祭物是最廉价的一种,是特别许可穷人呈献的──作者有意指出约瑟和马利亚的卑微地位(参一44-55)。
律法亦规定头生的孩子必须「被赎」。所有头生的活物本来都应该归神为圣;头生的牲畜就当献上为祭,头生的孩子就以5舍客勒银子作赎价,在他们满一个月的时候献上(出十三13;民十八15-16);律法却没有规定献这赎价时孩子必须在场。
耶稣当时亦上圣殿,因为马利亚似乎同时作了一个特殊的奉献,像哈拿献塞缪尔在会幕中服侍神一样(撒上一11、21-28),马利亚也把耶稣献给神。
如此看来,律法上所有的规条都满足了(参加四4)。
然后经文的叙述聚焦在西面与亚拿看到孩子的反应上;西面是一个敬虔的以色列人,素常盼望以色列的安慰者来到(即以色列的拯救;赛四十1,六十一2),神曾应许他在死之前必得见弥赛亚降临。在圣灵的感动下,他进入圣殿,遇见婴孩耶稣,把孩子抱过来,一边称颂神,一边表示他死而无憾,如今可以安然去世了──这是应许应验的征兆和见证。在西面眼中,孩子降临是要作「万民」的救主,不仅是犹太人的救主,在此经文首次提到旧约中所应许的普世救赎(例如诗九十八;赛四十九6)。但是西面又说,孩子的来临不但带来救恩,同时亦带来审判,因为人心将会被显露出来,而马利亚的心也要因耶稣所要承受的遭遇而伤痛。
西面的话又被随后而来的亚拿所肯定,她预言神将要借着耶稣拯救犹太人。这事以后,耶稣一家回到拿撒勒去(太二记载耶稣一家往埃及的一段事迹,路加完全没有提及)。他在那里长大,显然神的恩典在祂身上,他开始有智慧的表现,从下文的故事可见一二。
附注:第27节路加描写约瑟和马利亚为耶稣的双亲,因为约瑟视耶稣为己出,故此被称为他的父亲。第33节马利亚和约瑟早已知道孩童耶稣的未来,何以他们听到西面的话会感到希奇呢?这问题未免有点学究气味,他们感到希奇的心理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这位从未谋面的陌生人西面,何以竟认识耶稣的一切?第34节究竟西面是指哪些人跌倒,另外哪些人兴起呢?还是指同一批人悔改再被重建?经文在此并没有清楚的交待。第36节亚设是北国以色列的一个支派。第37节经文说亚拿84岁,另一个讲法是她寡居了84年(参和合本小字或新国际译本旁注)。「并不离开圣殿」一句不能照字面意思直解(参二十四53)。第38节「耶路撒冷」在此代表以色列(参25节),神拯救子民的工作在此开始(徒一8)。
男孩到了12岁,正是教导他进入犹太教的年龄,所以此时领他上耶路撒冷特别有意义。律法规定犹太男人每年要上耶路撒冷守3个节日,不过,常人所严守的只有逾越节。耶路撒冷城的居民通常不到25,000人,但每逢人们携家眷一起上去过逾越节,估计此时挤在城里的客旅不下60,000至100,000人。为了结伴和安全的原故,人们联群结队同往,故此马利亚和约瑟在回程的第一天并不因看不见耶稣而忧虑。为了寻找他,马利亚和约瑟再花一天的时间回到耶路撒冷去,终于在圣殿里找到耶稣。圣殿里有一列院宇和房子,不单作献祭用途,亦作宗教教导和讨论之用(参徒五25)。耶稣与教师们的应对显出祂的智慧,这智慧将来还要显露得更多。故事的意思并不是说耶稣在此教导老师们,而是说他们对这位出色的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
耶稣回答父母的话的意思是:你们应该知道在那里找我;就是在我父的家里。(和合本的译法:「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不甚适当。)这事显出耶稣在年少时,早就警觉到神是祂的父亲,这种亲密关系是远超于一个敬虔犹太人的正常宗教观念的(参十21-22),而且祂虽然仍恭谨地顺从父母,但祂却把与神的关系放在祂生命中的第一位。此事让耶稣的父母知道他们的儿子具有一些特性和任务是他们所不明白的。耶稣继续健康地成长,由孩童、少年时期直到青年(正如塞缪尔一样,撒上二26;又如约翰,路一80)。
好像初期的基督徒传教士一样,路加看福音的事件以施洗约翰为开始(徒十37);他为耶稣作见证,把律法和应许的旧时代与成全律法和应许的新时代划分出来(参十六16)。因此,路加把这重要事件列入世界历史进程中,按照当时政治环境,准确地记载这日子。提庇留是主后14至37年当罗马大帝的;提庇留15年若不是主后27至28年,就是主后28至29年(由于计算罗马日历有不同的方法,故此年代稍有出入);彼拉多是在主后26至36年当犹太巡抚的,在该撒利亚一个铭刻上,他被封为「知事」(而非巡抚);希律前国土中其它的官长也清楚列出,其中包括东北角落的亚比利尼;虽然祭司长的职位不能由两人同时担任,但路加却列下两个名字:该亚法(他在主后18至37年任职),和他的岳父亚那(他的任期是主后6至15年,但期满后他继续运用其权势)。
约翰既是先知预言的应验,又是基督教成立以前的最后一位先知,故此经文描写他有如旧约的先知(参1-2节;耶一1-2)。他的来临应验了以赛亚书四十章3至5节,他的特殊任务是宣告一种洗礼,这礼仪是赦罪的应许。
约翰所传的道分3段记载:在第一段(7-9节),他警告人若没有在行动和意愿上真正从罪中回转过来,洗礼亦徒然无益;即使犹太人也同样需要悔改。虽然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也不能因此逃避要来的审判,他们并不胜过「毒蛇」,因为他们的性情同样是邪恶与败坏,是谁告诉他们可以单靠洗礼(而不悔改),便可逃避审判的呢?事实上,斧子已经随时准备好要砍下不结果子的树,不过现在还有悔改的机会,不要再坐失时机。第二段(10-14节)是路加福音所独有的,论及当时某几类人该如何生活行事。普通群众(「众人」;作者心目中显然是指穷苦大众)一定要慷慨相待,满足彼此的需要──所谓「慈惠的工作」,是超越了律法上最低要求的;税吏和兵丁(维持国家秩序的人)行事要忠诚和公正。约翰并没有推行一些激烈的社会运动,他只是坚持一些道德原则,要从内部改革社会,而非诉诸暴力革命。
第三段(15-17节;参约一19-34)把重点带出来;在约翰生平和身后都有好些人问究竟他是否弥赛亚。不管他的门徒想法如何,约翰却清楚知道自己的岗位,「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在他以后来,这一位不大可能是指神,约翰在此含蓄地暗示弥赛亚。约翰只能以水礼来洁净百姓,但那要来的一位却用火来洁净人心,这可能是象征最后的审判(参17节),也可能是象征圣灵(徒一5),因此约翰的意思是指弥赛亚的来临,人可能是要面对受审判的经历,亦有可能是得洁净和能力的经历。弥赛亚要进行分别世人的工作,好像收割的人一样保留麦子,烧灭糠秕,所以悔改便是当务之急!
作者从正面总结这信息,称之为「福音」(18节),它与耶稣的来临紧紧连系在一起,耶稣就是那更大的一位,但是在耶稣还没有出现之前,约翰的故事却以他敢言被捕而结束(参可六17-29)。这是作者刻意的伏笔,暗示同样的事亦将要发生在耶稣身上。
附注:第8节「石头」与「子孙」可能是作者故意套用的亚兰文相关语。第11节有些人可能在旅途中或晚上外出时,把两件衣裳同时穿在身上,亦可能是指一人拥有两件衣裳而已。
有关耶稣的受洗,路加似乎只是顺便提及,他要读者注意耶稣当时正在祷告,更重要的是祂当时接受了两种神圣的启示。
第一,圣灵降临在祂身上,目的是要装备祂作先知的职事(参赛六十一1,在路四18被引述)、弥赛亚的工作(赛十一1-5),和主的仆人(赛四十二1)。
第二,天上传来的声音证实神确认祂是神的儿子(有关这词汇,参创二十二2;诗二7)和祂的仆人(参赛四十二1)。这件事的重点是说明耶稣从神那里得着能力以应付前面的工作,我们在四章1节马上就看到这事情的果效。
若按现代著作的处理方法这段经文,很可能被列为附注:。耶稣家谱的意义在于确定祂是戴维的合法后裔(参一27、32、69),这关系是通过约瑟的,另一方面也表明祂是人类种族中的一员。经文无意指出祂作为神的儿子之名分,是出于亚当的后裔,若是如此,所有亚当的后裔岂不同有这名分?族谱从约瑟起算的事实,并不能在童女生子的争议中,用作反对的证据(参二27之注释)。
此家谱异于马太福音的家谱;它的次序刚好颠倒,并且寻根远超亚伯拉罕,一直追溯到亚当,路加把耶稣放在一个比马太更广阔的历史范畴里。在这一切以外,这家谱从戴维到耶稣的一段,包括了一系列跟马太不同的名字,其中只有两个名字(所罗巴伯和撒拉铁)是相同的,而两个家谱都说耶稣是祂认作父亲的约瑟之后裔(起码是公认如此,23节)。有人认为路加所列的是马利亚而非约瑟的家谱,但这说法可能性不大。另一困难较少的说法认为马太列出戴维皇室的后裔(即王位的继承人),而路加则列出约瑟实际隶属的族系。虽然如此,这说法亦不是没有问题。在没有更多数据的情况下,马太、路加二者之间的协调仍属未解之谜。
附注:第23节经文中「……的儿子」或马太福音中:「……生……」并不一定严格指父子之间的关系,其中可以越过几代仍以父子相称。在「希里」的位置上,马太以「雅各布」代之。第24节我们不能确定「玛塔」是否「马但」(太一15)。第27节「所罗巴伯」是被掳至巴比伦后回归之犹太群体的领袖。有关「撒拉铁」可参哈该书一章1节;但是在历代志上三章19节(希伯来原文,非希腊文七十士译本),所罗巴伯的父亲是「毗大雅」。根据历代志上三章17节,撒拉铁是耶哥尼雅(和合本采取希腊文的变音,太一12亦相同)的儿子,而非「尼利」的儿子,或许其中曾有过继的关系。第31节此处的「拿单」并非指著名的先知拿单,而是戴维的儿子拿单(撒下五14)。第32节从这节开始,下述的名字与旧约希腊文译本相同,只有少许拼音上的分别而已。(参创五1-32,十一10-26;得四18-22;代上一1-34,二1-15,三5-19。)第36节「该南」在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出现过,却未见于希伯来文旧约。
耶稣受了圣灵之后,马上被差往旷野去独自面对魔鬼的攻击,试探的目的是尝试诱惑耶稣做错事。但耶稣既能分辨出试探,又能抗拒,靠着圣灵的能力,祂经历试探而不跌倒。
第一个试探(3-4节)叫耶稣用祂刚被肯定的地位(三22)来行异能以解饥。这试探所针对的是耶稣对天父的服从,并且尝试指出身体的需要比灵里的经历更重要,虽然灵里的经历可建立刚强的品格(罗五3)。耶稣引述圣经的原则来响应,祂说人真正的生命并不倚靠肉体上的饱足。耶稣引述圣经的目的是要说明魔鬼的建议吸引力虽大,却违反圣经的原则,故耶稣要拒绝他。
其后(5-8节),耶稣被领上高山,从那里可看到万国。作为世界之王(约十二31),魔鬼引诱耶稣,说只要祂降伏在魔鬼的权势下,这一切权柄都可以归祂。这试探更进一步,比前更明显。可是这世界最后并不归魔鬼所有,他的承诺不可靠,而且向魔鬼下拜就是违反了单单事奉神的原则(申六13)。
最后(9-12节),魔鬼既被圣经所击败,就索性引述经文来迎合他自己的私意。他说根据诗篇九十一篇11至12节,耶稣可以从圣殿的高楼上跳下汲沦谷而不受损。魔鬼的诡计是要耶稣表态,看祂是否以儿子的身分信靠天父,试探神本身就是一个不信的举动;人若完全信赖对方就不会去试探他,尤其是试探神(申六16)。向魔鬼的建议低头就等于怀疑祂自己是否真是神的儿子,并祂的天父是否可信。魔鬼屡次失败之后就暂时离开这战役,虽然他的名字一直到二十二章3节才再出现,但魔鬼在这期间仍然活跃(例如十三14,二十二31)。
所有试探都是针对耶稣作为神儿子的身分,而不是直接针对祂当弥赛亚的工作,魔鬼鼓励祂以异能来赢取人心,却攻击祂与神的内在关系,弥赛亚的职事正是建立在这关系上。昔日以色列民在旷野不信和不顺从神(申六至八),现在弥赛亚却信靠顺服了。
路加以一个概括的介绍来开始这段工作的记载,他描写耶稣以教师的身分在众民中出现,为远近的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们对祂马上产生好感。
路加很可能把这事件的历史次序提前(参可六1-6),原因是这事件正好作耶稣所传信息的前言。会堂敬拜的内容包括:祷告、颂读律法和先知书,以及讲道。领会的人站起来祷告诵读,却坐下来教导。任何在场足以胜任的人都被邀请参与(参徒十三15)。当时的「第一课」是颂读律法书上规定的经文,而「第二课」则可从先知书中自由选择经文来诵读。耶稣读出以赛亚书六十一章1至2节,然后讲论此预言的应验(显然路加福音所记载的只是节录而已)。祂强调这预言现今的应验:几世纪以前先知所预言的事情现在已成为事实,应验在他们耳中。祂又把这预言在祂个人身上的应验教导他们:主的灵所膏的就是耶稣自己。此外祂还指出这是神的恩言:神施行拯救的日子已经来临。耶稣没有把以赛亚书下文提及「神报仇的日子」那一段读完,或许祂如此处理有其重要的意义。路加福音中的经文引述包括以赛亚书五十八章6节的一句话,很可能是作者加上的,因为这话正好贴切地描写耶稣的职事。预言中说话者的行动基本上应以灵意来解释,不能照字面直解(参路一46-55)。「神悦纳人的禧年」是神自己以恩典选择的年日,祂要在这日子里恩待子民;此日子回应旧约「禧年」的描写,在禧年里所欠的债都得赦免。
听众听到他们当中的一位(当地人称他为「约瑟的儿子」;参可六3)居然作出如此夸口的宣称,他们从起初的希奇转为敌对。他们要求祂在他们眼前行异能以证实这些话,因为谣传耶稣曾在迦百农行异能。无论如何,群众都不接受祂为先知,祂只能告诉他们以前的先知在以色列境内面对类似的不信情况下,便在以色列境外施行异能(王上十七8-16;王下五1-14)。故此耶稣实在是用审判的话来攻击他们,此处亦暗示福音至终将会临到外邦(虽然耶稣自己仍继续在犹太人中工作)。群众在怒气填胸之下,欲毒打耶稣。
附注:第22节虽然群众的情绪何以从称赞突然转变为不信,并不容易解释,但我们无需假设这经文把两件,甚或更多的事件(16-22、23-24、25-30节)杂乱地交织在一起。众人的「称赞」(直译是「作见证」)或许是指「作见证反对他」;他们的「希奇」可能是指厌恶而非欣赏。「恩言」则是指所提及的神恩。第25节「三年零六个月」参看雅各布书五章17节。第30节此处的意思不大可能是指神迹性地失踪。
耶稣从山地下到湖边的迦百农,在那里,祂主要的活动之一,是当众人在安息日聚集在会堂的时候,教训他们。昔日被鬼附的人,今日可能被视作精神病患者、或残障人士。可是这种诊断却并不完全,在福音书中某些人物有一些神秘的知识,是常人所不知道的。邪恶和超自然的势力不是我们可以用理智勾销的,正如神学家都承认圣灵的工作可使人向善,同样,我们也可以承认邪灵也有类似的活动。经文中描述的这个人拥有超然的洞察力,知道耶稣的位格和祂工作的目的。「神的圣者」的意思与「神的儿子」或「基督」(41节)同,或许指出祂拥有圣灵,此处特别带出耶稣对抗一切不圣洁的立场。被鬼附的人可能企图用耶稣的名字来克制祂──这是古代迷信的风俗;但耶稣却吩咐污鬼离开此人。这医治的故事肯定了耶稣教训人时给人所留下的印象:他的话里有权柄。
连疾病也服于祂的权柄之下:「热病」可能是当时一个医学名词,耶稣「斥责」热病有如斥责一个人一样。这里的意思可能是说明祂击退恶者的势力,这恶者的势力表现于人类的病痛中。
犹太人一日的开始,是在黄昏日落时;而安息日是不能作工的,所以一旦安息日已过,人们就可以把病人抬到耶稣那里去,耶稣禁止污鬼说话,因为祂要群众亲自认识祂是谁。
早晨,祂故意离开人群,路加在此没有明说耶稣出去是为了祷告(可一35则有说明;但参五14),祂的神圣职事是向远近的人宣告神国的福音(参可一15),祂不能留在一个地方,成为群众敬拜的偶像,所以祂周游犹大境内,犹大在此是指整个巴勒斯坦,包括加利利,因为耶稣到工作末期才南下真正称为犹大的地方去。
马可福音记载呼召门徒的经文比较简短,他所要带出的重点,是说明人应马上对天国的福音作出响应,并跟从耶稣的呼召。而路加较长的记载则说明耶稣先得到西门的友谊,向他显示能力,然后才呼召他。西门是一个经验丰富的渔夫,他知道捕鱼最好在晚上的深水中进行(渔夫日间在浅水捕鱼)。故此他知道此时此地撒网,得鱼的机会甚少,尽管如此,他对耶稣的好感足以驱使他听命。当耶稣的能力向他全然彰显的时候,他充满恐惧,在这位能展示天上能力的圣者面前,他感到不配。其实西门的罪并非比别人更多,他在神面前所感受到的畏惧(参士十三21-22),是每一个人都应该有的。但耶稣却叫他不要惧怕(参一13-30),祂用西门目前从事的行业之术语来呼召他作门徒。经文的焦点集中在西门身上,他是十二门徒的领袖;至于安得烈,我们只能在第6节的经文中推想他亦在场。
附注:第1节「革尼撒勒」(即旧约中的基尼烈)是加利利的别名,特别指迦百农以南的地区(参可六53)。第3节耶稣在湖边,以船为讲坛的习惯可参马可福音四章1至2节。第11节有些说法认为丰盛的鱼获是为了要供养门徒与家人,或说这鱼获代表他们将来要得的人(参约二十一1-14)。这些说法都是没有根据的猜臆而已。
路加总共记载了5件冲突的事件,它们都述说耶稣和门徒某些行动引起法利赛人的批评(第一件事除外),这些事件显出新的天国之路与法利赛人严守的律法是大相径庭的。
第一个故事与其它故事的分别是:在这件事情上耶稣像惯常一样支持旧约的律法。「大痳疯」一词包括好几种皮肤病,有些不是传染性的。人若曾被诊断为痳疯患者,病愈时必须从祭司那里获得正式的认许,才可回到社会人群中自由行动(利十四1-32),而耶稣亦嘱咐那人遵守此律法。这故事描写耶稣治病是响应人的信心──这意念虽然在字面上没有明说,却在字里行间清楚地表明出来。另一方面,耶稣作为一位教师和治病者的名声,也因此传扬开去。
(参太九1-8;可二1-12)故事开始说明法利赛人和教法师在场,作者有意布局,好让读者戒备他们将会攻击耶稣。法利赛人是当时的宗教党派,他们坚持严守律法和所有的规条细节。这些规条是律法师后来加上去,并教人遵守的,教法师是专业的律师和教师,他们通常都属于法利赛党派。路加描写的房顶,是铺上瓦片的平顶(当时的希腊读者都熟悉这种建筑),而马可则暗示此房顶以泥巴和木条建造。耶稣在此并没有马上医好这瘫痪的病人,却说他的罪(在此时此地)得到赦免,似乎暗示此人的病是某种罪的惩罚。但经文的意思并不是说所有疾病或不幸事件都是因犯罪招致的惩罚(参十三1-5)。先知或祭司可以用神的名赦罪,问题是耶稣有没有这先知的权柄?如果祂没有的话,祂就是冒名行事了。事实上,耶稣在此宣认的权柄更高,祂是凭人子的权柄来赦罪;「人子」是神最后审判人类时所用的名称(参但七9-22;路九26,十二8-9)。耶稣以医治的权柄间接证明祂有赦罪的权柄(17节),肉眼可见的行动可说服观众相信祂具有看不见、无法具体证实的权柄。
与五章1至11节不一样,这段故事只是偶发事件,附带提及门徒训练的事情。故事的主要目的是要说明耶稣呼召的是哪一类人,和祂行动的理由。祂乐于传福音给利未和他以前的朋友。支持这行动的理由是无可非议的,医生不能避免接触生病的人,同样祂有责任邀请有需要的人来悔改;那些自以为义的人反而不是祂关顾的对象。税吏在法利赛人眼中被视为宗教上不洁净的人,因为他们替罗马政府效劳;他们为人所憎恶,因为他们欺诈自己的犹太同胞以饱私囊。与这些税吏在一起的「罪人」,是指娼妓、罪犯和其它声名狼藉的人。
旧约只要求子民每年在赎罪日禁食一次,法利赛人却要求人一周禁食两次,耶稣在这事上有崭新的看法。祂认为要求祂的门徒禁食,就等于要求陪伴新郎的人以禁食代替婚礼的喜庆一样。救恩的新纪元已来临,过去哀恸的礼仪不再适用,只有在耶稣受死与复活之间的日子才适宜哀恸。再者,把这新的信仰与人为的律法主义混杂在一起是无益的,新的信仰会因此被败坏,况且这两种方法互不兼容,正如未缩水的新布补在旧衣裳上会把衣服扯破;正在发酵的新酒若盛在陈旧、已失去弹性的皮袋里,会把旧皮袋挤裂。
第39节的话很可能是讥讽犹太人拒绝福音的新酒,坚持旧的方法更好。
第一桩事件是针对墨守成规的安息日态度,他们把安息日的规限延伸,琐碎如用手搓麦穗的事情,也在被禁之列。法利赛人从那些打小报告的人那里得知耶稣犯了他们人为的律法,就批评、攻击祂。耶稣引述戴维的例子来解释;祭司曾让戴维的属下吃会幕中的陈设饼,照常例只有祭司才可以吃这饼(撒上二十一1-6)。事实上戴维并没有违反律法,耶稣引述这事并非以此为支持行动的借口,而是要说明旧约并没有教导法利赛人所倡导的律法主义。安息日是为人而设,因此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另一方面,安息日既是属于神的日子,耶稣这句话可能还隐藏一个意思:祂与神同等。
第二桩事件中的病人,很可能是对抗耶稣的人故意「安排」在会堂里以试探耶稣,看祂如何处理这事。耶稣以一个问题来响应这沉默的挑战:如果祂在安息日治好一个人也算是犯罪,那么他们谋害祂,要置祂于死地的罪岂不更大?违犯安息日律法的罪是死罪,马可告诉我们从那时起法利赛人便设计谋害耶稣。
路加对耶稣的工作和一些犹太宗教领袖的反对作了概括性的描述之后,便开始记述耶稣选召门徒的事情,并且告诉我们祂对所有愿意跟从祂的人所说的教训。
只有路加刻意描写耶稣选十二门徒之前整夜祷告,在回应祂教训的广大群众中,他挑选了12位作「使徒」。这词使人联想起主复活后早期教会的领袖,但在此,「使徒」的意思是指祂差派(希腊文)出去作事的一群人。路加没有告诉我们「西门」是何时获得「彼得」(或「小石」)这名字的(参太十六18;约一42)。「巴多罗买」很可能就是拿但业(约一45-51)。「马太」与「利未」(五27)是同一个人──犹太人有两个名字并非罕见。「奋锐党」是当时犹太国家主义的激烈分子。「犹大」(参约十四22)是马可福音名单中的「达太」。「加略人」的意思是:加略地方的人,或是指「暗杀者」或「冒充者」(第一个解释的可能性最大)。
耶稣从山上下来「平地」,在那里众人较易从加利利附近四方八面蜂拥而来。他们可能都是仰慕祂治病能力的大名而来,但耶稣却借着这机会教训他们。
路加记载的次序与马可不同(在马可福音中,选召十二门徒在此段之后。),显示下面的教训是向一大群听众说的(参七1),而非只是十二门徒。
路加福音的「平原宝训」相等于马太福音五至七章中较长的「登山宝训」,人们通常都同意马太是引伸路加福音中的教训,再加上耶稣在同一个或有关题目上的言论。
这教训以两种人的对比开始;第一类人在外表上看来很是可怜,但在耶稣眼中却是蒙福和快乐的,因为有应许要给他们。这些人都是贫穷、缺乏、饥饿和悲哀的人,虽然有些人认为这些描写是指字面上的意思,但它们最基本的意思(却不只限于这意思)还是指属灵上的(参太五3、6),就是说这些人不满于现世,却渴慕神所要赐给他们的。神应许垂听这些人的祈求,在将来的国度里,必满足他们的渴望,而这将来的国度就是耶稣信息中的要旨。世人会因他们信靠人子──就是神的代表──而恨恶他们,辱骂他们,但是他们要像先知一样,至终必得神的赏赐。第四福暗示耶稣心目中所指的是祂自己的门徒,而祂所谈及的福气也就是作主门徒的权利。
另一类人享有这世上的一切──所有物质上的满足与好处、快乐和世上的名声──他们便自满自足,不再有任何渴慕,他们认为自己已富足,就不向神祈求。但耶稣说,有一天这等人将一无所有(参二34)。
第一部分谈及门徒与神的关系;第二部分则论及门徒与人之间的关系。信息直接提出爱仇敌的责任,而第27-28节里说明其中的原则,道出耶稣心目中所指的仇敌,是特别对那些逼迫门徒的人而言(参22节)。祂举出两个简例来说明这种爱:被击打的时候,向这暴力顺服(而不反击);若有人抢掠你,就连他还没有要求的也双手奉上。门徒必要准备好把产业送出去,而他们应有的行为在第31节里以一句话总括起来。
耶稣承认甚至罪人亦会善待那些帮助他们,或可从中得益的人;门徒却要进深一步,不单善待那些善待自己,或对自己有好处的人。这种行为在世上可能没有甚么回报,但在天上却有赏赐;神会称他们为真儿子,因为他们像天父一样以慈悲待那不配得恩惠的人。
第37-38节把这赏赐陈明;凡以此爱人的必蒙神赐下同样甚或更多的爱,不论断人的也必不被神论断,对人慷慨的必得丰富的回报,像满盛的容器一样上尖下流的倾泻。
留意这一切话都是对门徒说的,耶稣并不是说若要承受天国赏赐,只要爱别人就可以了。
这种行动是革命性的,究竟耶稣的意思是要门徒照字面绝对性地紧守,还是用这些特殊的例子作自我省思?这是很值得去研究的问题。显然耶稣无意鼓励人随便宽待那些懒惰、讨人便宜的人,这儿所说的话都是经过深思熟虑,而其它基督徒原则也需要考虑。
附注:第32节「罪人」是泛指世上一切不随从神国原则行事的人。
教训众人的讲章以一系列的比喻作结,带出门徒应具备的性格。第39-42节第39-42节第一组的教训是关乎属灵的洞见,门徒必须自己学习才能教导别人,受教导的学生不能高过老师:如果老师跌倒,学生也随着跌倒。门徒必须先看清自己的本相,才能指出别人的错误。耶稣在这讲论中,用幽默和夸大的语法来帮助人了解这道理。
第43-45节只有正直的内心才能产生好的行为。期望坏人作好事有如企望坏树结好果子,同样是愚不可及的。只有一个内心充满美善的人才可以带给人美好的教导。
第46-49节最重要的是遵行耶稣的教训(包括目前的教训和其它一切言训),那些听了这些话却不去遵行的人,是最愚蠢的,听见又遵行的人,就好像人把房子建在稳固的石头根基上,在审判的日子里就能安稳。
接着路加带出耶稣作为弥赛亚的特性,他特别强调其慈惠的工作,借着这方面的工作表明神的慈悲怜悯。天国来临的意义是:神透过耶稣,以大能的方法,表彰祂的恩惠。
故事的主角是一名百夫长,他是一个外邦人,很可能受雇于希律安提帕,隶属于他的罗马军队(参三14),他的财富足以建造迦百农的会堂(在军队中,即使一个诚实的人,也可以赚得很多钱)。文中的百夫长是一个品格高尚的人,从他对奴婢的关顾、对犹太人的态度、和他在耶稣面前意识到自己的卑微等等都表现出来。其中最突出的就是他的信心。他的上司给他权柄支配手下的士兵,他认识到耶稣拥有更高的权柄,是来自神的,这权柄可以镇压病魔,故此他已预备好信靠耶稣,只要祂说一句话就可成事。耶稣赞赏他的信心,感叹外邦人在这方面竟然超越了犹太人。
路加记述这故事有好几方面都异于马太。在此,百夫长差了两群使者来见耶稣:第一群人包括犹太人的长老,这些人是当地小社区中的领袖,都是与会堂有密切关系的人物;第二群是他自己的朋友,他们可以只字不改地传达他的信息,有如他自己在现场出现一样(参王下十九20-34)。可能出于简述的原因,马太的记述给人另一种印象(参太九18-26,看马太如何简述马可在五22-43中的记录)。路加处理的方式强调百夫长的谦卑和信心。
在约翰福音四章46至53节中,有一个类似的故事,是关乎迦百农一官长儿子生病的,假若故事中的希腊文pais(在路七7和太八6出现)被翻译为「男孩(儿子)」,而不是「男孩(仆人)」;又假若路加在2节和10节所用doulos(仆人)一字是错误的话,两个故事就更相似了。但是路加和马太都没有任何地方表明所指的是儿子,而约翰所记载的故事在细节上又大有分别。
在医治一个将死病人(七2)之后,下面经文描述在拿因城一个使死人复活的故事。拿因城是拿撒勒南面的一个村落,耶稣特别同情死者,因为他是一位寡妇的独子,是她养生的唯一倚靠。死人躺在一个敞开的棺木中,按当时宗教礼仪,凡摸死尸的人都被视为不洁净。耶稣却毫无顾忌地停止葬礼的行列,吩咐那年青人起来,这简单的一句话就足以使他起死回生了。眼看这超自然能力的表现,群众都充满惊奇与喜乐,他们回想到昔日伊莱贾和伊莱沙亦行过类似的异能(王上十七17-24;王下四18-37),他们亲眼看见神的手动工(参一68)。
第13节福音书中只有路加经常用「主」一词来称呼耶稣,耶稣在世时,人们并没有用这词来称祂(可十一3是例外)。当一个人直接称耶稣为「主」(例如五8,七6),他的意思只是「先生」这普通的尊称。
此时,约翰已经在狱中一段日子,跟随他的人带来令他疑惑的消息;耶稣并没有如他想象那样引起戏剧性的轰动;另一方面,约翰可能又奇怪为甚么他还没有从监牢中被释放出来。有人认为约翰可能因耶稣的言论没有提及审判的信息而感到不安(虽然这种信息是存在的:参十一13-14、37-53)。究竟耶稣是否应许要来的那一位?
耶稣要他注意祂那出于怜悯人的工作,又叫使者把以赛亚书二十六章19节,二十九章18至19节,三十五章5至6节,六十一章1节的话传给约翰。这些预言的应验足以向约翰显示,所应许之救恩时代的兆头已经出现。这些兆头表明耶稣不单是一位先知,只宣告这新纪元的来临,而是实实在在地领人进入这时代,约翰不应错过这重点而对耶稣失去信心。
究竟这信息有没有坚固约翰的信心,经文没有清楚明言,但是耶稣在下文对约翰的称赞可能是一个暗示。约翰不是一个得过且过和随波逐流的人(像「芦苇」一样随风摇动),也不是一个生活在安舒中,面对听众所过的逸乐生活无所动容的人。他是先知中最大的一位,是妇人所生最伟大的人,因为他是弥赛亚的先锋(这形容出自出二十三20和玛三1;参可一2)。这对他可谓赞不绝口,但接下来的却叫人惊讶:神国里最小的比约翰还大,因为约翰活在救恩纪元的边缘,没有机会亲自尝到其中的福泽。
第29-30节以旁白的方式告诉我们,人群中支持约翰的人就赞美神,因为耶稣高举他们的先知,但法利赛人和律法师却把耶稣和约翰挂钩,同时厌弃他们。
这些宗教领袖表现的态度正好解释耶稣在下文的描写,他们有如孩童嬉戏,一群孩童建议吹弹喜庆的音乐、扮演婚嫁的游戏,另一群孩童却不肯参与跳舞,当第一群改变主意,扮演丧礼、唱哀歌时,另一群仍拒绝参与。犹太领袖既不喜欢约翰的避世生活方式,另一方面他们又恶毒地批评耶稣好结交一些不看重宗教的人。无可否认,这儿所描绘的约翰和耶稣都有点夸张,但即管如此,耶稣说:神的智慧借着祂的儿女显为正,意思是指那些跟从约翰和祂自己的人。
附注:第19节「那将要来的」很可能是指弥赛亚,而非一位先知(如约六14,十一27所提示),又参阅来十37。第34节「人子」在此指耶稣的谦卑品格,祂以人的样式活在地上,被当代的人拒绝。有些学者认为此处的亚兰原文不过是「我」的简称,不一定是但以理书七章13节所指的「人子」称号,参九章22节之注释。第35节马太福音十一章19节以「行为」代替「子」字,(参和合本小字)。「智慧」一词是指「神的智慧」。
这故事是上文34节所指责的一个例证,耶稣被邀请到一个名叫西门的法利赛人家里坐席,很可能是会堂敬拜之后的宴会。没有被邀请的人在宴会中出席是常见的事,当天在这些不速之客中就来了一个广为人知的娼妓。因为当时的人在正式的筵席上是以躺卧的姿势来坐席,而非直坐椅子上的,故此这妇人可以很方便地挨近耶稣。她进前来以香膏膏抹耶稣,这香膏很可能是她用不道德的方式赚回来的钱买下的,但她还未完成膏抹的工作就黯然下泪,在别人看来,她的行径显然是极不合体统的,但是她在情感极度激动下,根本就顾不得别人的想法。法利赛人不满耶稣竟接纳如此一个人,以这么尴尬的方式来表示的敬意。这位西门本来以为耶稣有可能是先知的想法现在一扫而空,因为他以为耶稣竟然不知道这摸祂的是一位罪人──故此她是「不洁净」的。但其实耶稣对一切发生的事情都十分清楚,祂以一个比喻向西门说明,信息是:爱是一个人接受了赦免的证据,多接受赦免的人,就能付出更多的爱。
在此我们无须贬抑西门的品格,批评他的回答高傲或冷淡(43节),也无须弹劾他待慢客人,他算是尽了当行的款客责任,只是没有额外向耶稣表示特别欢迎,而这有罪的妇人却把她敬爱之意大量倾注在耶稣身上,这事证明她很多的过犯都已被赦免。耶稣把这事实圈点出来,说明她的罪已被赦免,她的信心为她带来救恩。
有些解经家认为这妇人向耶稣付出的爱是她蒙赦免的原因而非结果,他们把47节解释为:她罪得赦免是因她爱得多,而48节的话是耶稣第一次宣告她的罪已蒙赦免。依这看法,上文(41-42节)的比喻就显得毫无意义了,因为这比喻的教训是:爱随着赦罪而生,同时第50节所强调的信心也被忽略。这错误的看法来自对原文的理解;「爱」这词等于希伯来文中「表示感激」的词组,我们一定要假设这妇人曾经听过并已接受福音。
附注:第41节一两银子大概等于一个农夫10天的工资。第46节橄榄「油」的价值远不及「香膏」。在别的福音书里也有一个类似的故事,但那故事所描写的大概是另一件事。
路加在此提及好几位妇女,她们不单在耶稣的工作上有份,亦供应耶稣和门徒日常生活上的需要(参可十五40-41)。我们无法证实这儿提及的抹大拉马利亚(抹大拉是加利利湖畔的小乡村)是否七章36至50节中的有罪女人,被鬼附与犯罪毕竟是两回事!
第2节「七」是完整的数目,表示情况已落到最坏(参十一26)。
第3节有关约亚拿,参二十四章10节和九章9节的注释。
在六章20节至八章3节这一段中,路加叙述的事件与耶稣的言论,都是马可福音没有直接记载的,直到现在他才回到马可的纲领上。从这里开始到九章50节他都沿用马可的纲领,只是马可描写比喻的教训是在湖边宣讲(可四1),而路加则删去此背景。
「比喻」一词在旧约是泛指一切不能照字面直解的言论:包括神喻、直喻、喻道故事和谜语。其它的犹太教师也用故事,但他们的故事比耶稣的故事逊色得多。耶稣的比喻包括简短的隐喻和直喻(例如五36-39)、箴言(例如四23),还有典型的事件(目前这比喻就是一例),和特别的事件(例如十30-37)。耶稣用这些比喻来说明神行事的性质(例如十三18-21),和人应有的响应(例如十六1-9)。
目前我们要讨论的故事,是描写种子落在肥沃或贫瘠等不同的田地里,会有甚么不同的命运。但故事本身却没有解释其意义,听者要自问:这一切是甚么意思?
后来门徒问耶稣这比喻是甚么意思,耶稣便以比喻的概论开首,祂说那些对祂的训诲作出响应的人,神的旨意已赐给他们;「奥秘」在此是指有关神国的计划,这计划一直隐藏,但现今让蒙拣选的人得以知道。其它人因拒绝神的信息,这计划就以隐秘的方式出现,如果他们用心去明白并接受,就是他们的智慧了。这样,以赛亚书六章9至10节的预言便得以应验,这预言是谈及那些听见却不明白的人。
路加在解释比喻的细节上与马可稍有分别,因为路加强调适合他的读者的要素。若田地要结好果,听者必须要对神的话有信心,并且要持守这信心。在一些人的心中,福音的种子根本没有机会发芽,有些则因不能持守而停止生长。
我们可以假定此时耶稣再次向一般群众说话。点灯的目的是要使人看见光,同样,门徒也要让别人看见他们领受的光;这样,耶稣的教训才可以从少数知道而明白的人中间传出去,直到更多人明白。
第18节把第10节的要点带出来:接受耶稣的话的人会更明白,但那些拒绝不听的人连他们已知道的一点点知识也会失掉。
虽然在马可福音中这故事记录在比喻之前,路加却把它放在后面,为的是要表明人应如何响应耶稣的教训。祂视那些接受又遵守的人与家属为同等。耶稣在此并不是要弃绝祂的家人,而是他们的在场让祂有机会以此为例说明祂心中的话。「他的弟兄」是马利亚从约瑟后来生的儿子(参二7;太一25),约瑟在耶稣诞生的故事之后,就没有再在福音书中出现,我们可以假设他大概已去世了。
加利利湖被峻峭的高山环绕,山峡之间有狭谷,这些狭谷形成强风的孔道,大风会突然而强劲地吹动湖水。耶稣对门徒的答复显示祂认为门徒应该知道,即使祂睡着了,也不会有灾害临到他们。然而祂还是起来,以主的身份对风浪发施号令。这个行动引起门徒发出一个重要的问题:「这到底是谁?」答案是:神是管理海洋的主,祂的能力在耶稣身上彰显出来(诗八十九8-9,九十三3-4,一○六8-9,一○七23-32;赛五十一9-10),而门徒此时才开始稍为认识这事实。
他们到了湖的东岸时,耶稣遇到一个人,此人有超自然的能力,知道耶稣是谁,可见他是被鬼附的,虽然他的状况类似今日的癫狂精神病人。昔日处理精神病患者的方法是囚禁他们,但这人挣开一切捆锁。他受到一种力量的驱使,身上的污鬼有如罗马兵团那么多(5,000人)。
耶稣怜悯他,把他从污鬼中释放出来,那人亲眼看到污鬼离开他,因为附近的一群猪马上显出被鬼附的迹象。
邻近的人知情之后,感到惊慌害怕,遂求耶稣离开。他们不知道耶稣此举是出自神的恩惠,为要救这人脱离苦海。故此耶稣打发这人回家去,群众即或害怕耶稣,也许会听这位相熟的人的话,从他那里知道神藉耶稣所行的善事。
好批评的人会为猪群的损失而痛惜,一群猪可以是居民养生的资源,但是一个(健康的)人的价值岂不比猪群更高?另外有些人用理性的方法来解释这件事,他们说猪群骇于鬼附者的暴烈举动,以致投入湖中。但是,我们若接受鬼附的可能性(参四33的注释),就不应拒绝福音书作者的解释,这实是不智之举。
第26节这儿的地名不能确定,「格拉森」(马可福音亦如此称呼)是湖东南面30哩(48千米)外的市镇,其领域不可能靠近湖边,有可能这是「外邦人之地」的词组,而非一专有名词或地名。有些抄本称之为加大拉〔是这地区的主要市镇,离加利利湖6哩(10千米);此地名亦为马太所沿用〕或湖边的加格沙〔即现今之杰尔沙(Khersa)〕,这地点的可能性最高。鬼附者所住的「坟茔」实在是山穴。
第31节「无底坑」是污鬼被囚之处(启九1-11)。
第32节养猪的背景显示此事件发生在外邦人的地域里。
回到湖的西岸,即犹太人的地区,耶稣遇到一个管会堂的人正为他生病的女儿张惶。耶稣往他家途中被另一事件拦阻,本来这事件是可以帮助睚鲁的信心,但事实上恐怕只是叫他为这耽延更忧心。妇人的血漏使她成为不洁净,故此她不敢公开接近耶稣,但她有足够的信心,希望一摸耶稣就可得医治。我们可能认为她的信心是迷信,但耶稣并不以为然。祂医治的能力并非在触摸之下自动出来,而是在祂的控制之下。祂是因她的信心而作出回应。事后耶稣公开呼召这妇人,重建她的自尊,并与她建立个人关系,藉此完成全人的医治,而她从今以后也不能再迷信地看耶稣为神奇的医治者了。
这耽延似乎造成人命损失,因为此时有传信者跑来说睚鲁的女儿刚死去,但耶稣向他肯定此事不会就此完结。来到屋子里,祂安静地向女孩说一句简单的话,就把她从死里唤醒。女孩复原的事实难以保守秘密,但耶稣却要他尽量不张扬这事:不需要让人知道在病房中发生的事,也无须告诉人女孩是否真的死去。耶稣恐怕人们会对祂产生一种迷信式的敬畏,把祂视作一位专行异能的人,而不相信祂是一位以大能的作为彰显神爱的救主。
附注:第41节「管会堂的」负责安排会堂的敬拜及其它事务,但真正工作的执行却由执事负责(四20)。第42节否认此女孩真正死去的说法与整个故事的发展背道而驰(参49节)。第43节路加把妇人曾向好些医生求医却无济于事的细节删掉(马可记载了这些事),可能因为他在简述这故事,亦可能因为他不愿意引起人批评医生。第52节古代东方的丧礼是尽早举行的(参徒五5-7),女孩子一旦死去,雇回来哭丧的人就马上开始工作。第55节给女孩吃东西的吩咐可能只是要表明她真是活过来,而且一切安好,另一方面也可能是表明耶稣对人的怜爱。
耶稣工作的扩展使祂需要、亦有机会去教导十二门徒传福音,祂赐给他们从神而来的权柄去传道、医病。他们的生活要尽量简朴,可能是为了避免别人批评他们藉此赚钱,也为了避免被人误认是专向人骗钱的。(马可福音的记载容许门徒携带拐杖,这是供以后的跟从者用的,他们在加利利以外可能遭遇更恶劣的环境。)他们不能四处寻找(生活得较优厚)的人家来接待他们,如果那城不接待他们,他们就依犹太人离开外邦人的规矩,把脚上的尘土跺下来,以此为记号,证明此城的人是自己从真以色列中割裂出来。
在门徒受差遣离开到他们回来之间,路加加插了一段记载,谈及人们对耶稣的不同意见,藉此为第18节的问题铺路。至于「伊莱贾」回来的希望是以玛拉基书四章5至6节作为根据(参路一17)的。
希律安提帕曾把约翰处死,故此他良心上感到罪疚,特别心虚,怕约翰从死里复活向他讨罪,他想要见耶稣的动机并非善意(参二十三8)。若与马可福音六章16节比较,路加的记载没有像马可那样认耶稣为约翰,他似乎比较详细知道希律的事,很可能是从约亚拿取得数据(八3)。
在差传工作之后,耶稣显然有意只带十二门徒去退修,但群众不给他们机会,耶稣就趁这机会教导他们。日头至西,门徒开始忧虑如何打发这些群众,他们既没有钱,手头也只有少许食物,当然不足以供应众人所需。故事发展下去,耶稣用仅有的资源解决了这问题。路加的重点在说明祂的大能,马可和约翰的记载则更清楚地指出耶稣是人类一切需求的供应者,祂把天粮赐给人。
第10节「伯赛大」在加利利湖的北端,是喂饱五千人之后,门徒所要去的目的地(参可六45),所以分饼的事件大概也在附近发生。
第12节只有路加福音提及「借宿」的问题,通常人们都在外露营或跑到邻近的村子去。
第14节耶稣很可能用犹太人惯用的祷告来谢饭:「我主我神,世界之君,使粮食从地上长出来的王,你是配得称颂的。」
在5,000人吃饱与彼得的认信之间,马太和马可记载了好些故事,路加却没有记述。可能他认为读者已有足够的认识,可理解彼得为甚么此时代表全体门徒,认耶稣为基督(或弥赛亚),而不单单看耶稣是先知,即或是那位从死里回来的先知。耶稣嘱咐他们不要将这事告诉人,证明祂承认彼得所说的是事实,祂要保持秘密,因为「弥赛亚」一词会引起人联想祂是政治上的领袖,这是一个危机。
姑勿论如何,现在有一个既定的事实,是门徒必须知道的:作为「弥赛亚」,祂要受苦、死亡,然后复活。但门徒像当时的犹太人一样,认为这等事情不可能在弥赛亚身上发生,耶稣很可能把自己与那些因顺服神而受苦的义人相比,自认为以赛亚书五十三章中预言的受苦义仆。若门徒不明白这一点,当然更难令他们明白弥赛亚的门徒也必须有受苦的心志了。耶稣教导他们:人若想救自己的生命(地上的生命),就要丧掉真正的生命;但人若准备好为基督舍命,他们就会认识真生命。在审判的日子,那些爱地上生命以致轻看耶稣的人将要被弃绝。
第22节耶稣常自称为「人子」(参五24,六5、22,七34),犹太人的观念看弥赛亚为世上的一个人,但是在但以理书七章9至22节中,「人子」却是一个属天的人物。故此「人子」更能表达耶稣的地位,况且耶稣对祂自己职事的观念与当时犹太人对弥赛亚的流行观念,有天渊之别,避免公开用「弥赛亚」的名衔实是明智之举。「人子」似乎一直是一个模棱两可的名称,在亚兰文中它可以是一个普通人的自称,有些学者认为耶稣用此名称的意思不过如此。但根据但以理书的用法,「人子」却是一个权威人物,在福音书中这权威人物以谦卑的态度出现,祂的权柄没有被承认,或是被拒绝。耶稣似乎把受苦义仆的角色和权威人子的角色连系在一起。
第27节在此耶稣的意思不大可能是把「看见神的国」等同于经历世界的末日。更可能的解释是指有些门徒未死之前有机会在自己的工作中看到神的国度降临,或在教会的生活上看到神国降临,山上变像可能就是这话应验的一部分。
只有路加记载耶稣祈祷的事情,他藉此说明耶稣与上天的接触,可能这故事的目的是要指出门徒眼目如何开启,看到耶稣与天父相交时发生的事(参王下六17)。祂的面貌和衣裳散发荣光,与两个老早死去的人同站。摩西和伊莱贾分别代表律法和先知,二人都传奇性地离世,人们都期盼他们在末日显现。他们与耶稣论及祂「去世」(希腊文exodos,即出埃及记的希腊译本书名)的事,换言之,就是祂的死与复活,藉此证实耶稣在第22节预言的事。彼得建议为耶稣和这两位访客搭3座棚,用意要不是尊敬他们,就是为他们供应住处。但是作者说彼得把整件事情看错了,这事件的意义在「云彩」(代表神的显现)和天上的声音中表明。这声音重复耶稣受洗时从天上宣告的话(三22),只是如今却是对门徒而发的。这位彼得宣认为弥赛亚的耶稣,确是神子──不是说:虽然祂难免受苦受死,仍是人子;而是正因为祂受苦受死,祂才是神子。所以门徒要听祂──单单服从祂。路加在此删去门徒下山时的谈话。
这是耶稣在加利利工作的最后一段,其中记述的事件表明门徒需要的是能力和教导。
第37-43上第一个故事是关于一个患癫病又被鬼附的男孩,他被带到门徒的面前。这些门徒没有一个跟过耶稣一起上山,他们虽有医病的能力,却对这孩子束手无策(九1)。耶稣对这不信悖谬的世代表示失望,这些人认为需要祂亲自的同在,才可发动神医治的能力。群众看医病为神能力的彰显。
第43下-45节耶稣马上转向门徒,说了一番话,与上述的启示是刚好相对的。祂再告诉门徒说:人子必定要受苦,祂不是以荣耀的方式度过世上的日子。路加与马可一样强调门徒的迟钝,他们对这教训完全摸不着头脑,但路加认为门徒的眼瞎是出于神的旨意。
第46-48节接下来的两件事也是强调门徒的不明白。首先,门徒彼此为地位的高低而争论,耶稣能透视他们内心的挣扎与动机,因此祂领一个小孩子到跟前来。在犹太人眼中,小孩子是社会中最不重要的成员。但祂说:人若能谦卑下来接待一个小孩子,就是接待祂和天父。当人人都持这态度,先后、高低、大小等问题就不再存在了。
第49-50节约翰此时忆起曾经有人奉耶稣的名赶鬼,此人却并非属于受差派的十二门徒。约翰问耶稣他们应如何处理这事,耶稣回答说:不要禁止或小看这人,因为不敌挡你们的,就是与你们同一阵线的。有关这真理的另一面,参十一章23节。
路加跳过马可福音九章42节至十章12节记载的事件,从这里起他离开马可的纲领,一直到十八章15节。在这中间介入的段落里,路加供给我们好些资料是马可没有的。在我们的印象中,整段都是记述耶稣上耶路撒冷途中的事件(参可十,那里的记述简短得多),但是这里记述的,不大可能全都在一次旅途上发生了。其中有些事件可能属于加利利或耶路撒冷时期(十38),路加很可能是把耶稣在不同时期工作的资料收集在一起,至于放在这里的原因,是它们可组合成不同的主题。(我们可以参考马太在耶稣的言训上如何用类似的方法处理。)从约翰福音中,我们得知耶稣曾多次上耶路撒冷,路加在此描绘的,可能是综合了几次旅程的细节。
「旅程」这主题和以色列人与摩西在旷野中的旅途遥遥呼应,那时他们接受了好些生活之道的指引,同时亦可能暗示耶稣上十字架的路途,和门徒走的也是相似的人生路途。总括来说,整段的主题是门徒训练与面对攻击,我们不可忘记门徒是伴着耶稣同行十字架之路的。
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彼此仇视,但耶稣拒绝以犹太人常用的审判(参王下一10-11)来对待反对祂的人。第55-56节首尾两句(即新国际译本的旁注)并非原文的一部分(参和合本小字),不过却准确地表明耶稣当时的心态:祂忍受别人的敌对而不反抗,因为祂来是要救人的性命(参十九10)。
很多人都声言愿作门徒,但一旦知道作门徒是怎么一回事之后就退却。耶稣谈到人子无家可归,同时亦引伸表示门徒亦将如是。耶稣日用的需要都是朋友供应的,所以这句话的意思大概是指祂经常被人弃绝。跟随耶稣是不容拖延的,埋葬死人的责任在时人眼中是至为重要的。「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一句的意思可能是:由死亡去处理死亡吧。另一可能性是:任由灵里死去的人去做这些事情吧!在耶稣里的事奉是义无反顾的,正如一个犁田的人不能向后看,否则不能犁出一条直来,耶稣的回答比列王纪上十九章19至21节更严厉,3个言论都是说明人要向祂绝对委身。
只有路加记述耶稣在差派十二门徒之外,还另外差派一群门徒去传福音。这群人的数目在原文抄本中稍有出入。第17节不同的抄本或作70或作72不等。姑勿论如何,这数目是象征性的,使人联想到创世记十章列邦的数目,同时也叫人忆起出埃及记二十四章1节帮助摩西诸长老的数目。在此极可能是代表门徒后来把耶稣福音传到的列邦,虽然在目前的经文中,门徒传福音的范围仅限于犹太人地区。
70人所受的指示和嘱咐与九章1至6节对十二门徒的嘱咐相似。门徒以极简便的行装出发,此行如同进入饥饿的狼群中,准备受牠们的攻击。这70人要像十二门徒一样轻装待发,也不要花时间客套,别人的款待要接受,这是他们工作的酬劳,却不要挨家按户地寻求更好的款待。其后的早期教会把这原则付诸实行,供应教会中的教师和传教士,使他们不致依靠接受福音的人供养(约翰三书7-8)。保罗也设法不负累教会,虽然他有权利如此行;他谈及长老的权利时,还引述了第7节(参林前九14;提前五18)。
他们所要传扬的信息是:神的国度已来临,他们所行的异能就是兆头。当福音宣扬出去,神国的福泽就临近了,所有愿意接受的人都伸手可及(参可一15)。人若不接受这福音信息,门徒要把神的审判警告他们,一旦这信息清楚传开去,传福音的人就不需为他们负责了。
耶稣顺道提起那些拒绝福音的城邑,在审判的日子所要面临的命运。犹太人视古时外邦城市为眼中绝对无神的,所以若说外邦城邑比犹太城市更热烈响应福音,就等于批评犹太人对福音的盲目,他们的自尊心马上受损。最后耶稣强调门徒是祂个人的代表,也就是神的代表(参九48;约十五23)。
第6节「平安之子」(参和合本小字)是指喜爱平安的人,他们是配得弥赛亚所赐的平安。惯常的问候语:「平安!」在此被视为确有作用,能赐平安给收受者。
第13节「哥拉汛」是迦百农以北的市镇。
耶稣认为赶鬼是撒但权柄坠落的兆头,祂说这些话时似乎是用象征的语法,祂在十架上看到撒但的属灵权势被击败,而赶鬼是败坏撒但势力范围的工作,故此赶鬼可肯定祂将要胜过这些污鬼的主人(参启十二7-10)。
可是,我们不可太快为这事高兴,人可以赶出污鬼,自己却被摒诸神国之外(参太七22-23)。若要真正欢喜,应该欢喜自己的名字记录在神的册子上(参腓四3)。
耶稣感谢神把这些事启示给普通人知道,祂并不着重人的聪明,耶稣结束这祷告时承认天父已经把这些知识通通交付祂了。在父与子之间有一种只有两者共通的个人知识把祂们连系在一起。所以只有子可以把父指示给人知道,门徒也是从子那里接受这知识。过去的人都很想看到天国的降临,但神把这福分赐给门徒,使他们得以看见又听见神的儿子。
第19节「蛇和蝎子」是代表灵界的恶势力(申八15;诗九十一13)。
第22节这言论的真确性常被攻击,但所用的语法纯然是犹太语法,极可能是耶稣的亲口语。「一切所有的」是指一切的启示而非一切的权柄。「知道」在希伯来文是指个人的认识(例如创四1的婚姻关系)或指拣选(例如摩三2)。在这节经文中,「知道」两次重复使用,表示耶稣与天父之间的彼此默契在耶稣的祷告中反映出来(参可十四34)。故此,惟独耶稣一人有资格把天父启示给人知道。这言论与约翰福音中耶稣的教训(例如约十15)同出一辙,正是头3卷福音书与第四卷福音书之间的桥梁。
此比喻的前言与马可福音十二章28至31节记载的故事有所分别,虽然两者之间有好些相似的地方。在此向耶稣提出的问题,是人该做甚么才有资格承受永生(参十八18),耶稣以一个好犹太人的表现来回答,祂以律法指示来者,律法的总纲、精粹和目的是甚么呢?这位律法师的回答与耶稣在马可福音十二章29至31节所说的话相同,这点我们用不着惊讶,因为申命记六章5节与利未记十九章18节两节经文的连系在耶稣在世之前已被确认。在加拉太书三章12节的亮光下,耶稣的回答似乎有律法主义的嫌疑,但以祂教训的整体来看,却并非如此。
这位律法师觉得耶稣如此回答他,令他大失面子,于是再采取攻势,追问耶稣「邻舍」的定义。耶稣回答所用的比喻十分出色;我们或认为耶稣可能设比喻说一个犹太人如何爱所有人,甚至连撒玛利亚人也一视同仁。但耶稣指出一个撒玛利亚人比敬虔却没有爱心的犹太人更近天国。虽然律法师问的是:「谁」是我的邻舍?(换言之,我要帮忙的是谁?)但耶稣提出真正的问题应是:「我」是否一个好邻舍?(换言之,我是否一个帮助人的人?)耶稣并没有告诉我们该帮助谁,不守律法的罪并非缺少知识,而是缺少爱心。这位律法师不需要新的知识,却需要一颗新的心──简单来说,就是信主。
第30节这是陡斜的路,全长17哩(27千米)。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海拔下降3,300呎,耶利哥是祭司们没有供职时聚居的地区(参一23)。
第31-32节祭司和利未人(圣殿工作人员)可能怕触摸尸体会带来不洁净,但经文没有提及任何动机以解释他们的行径。
第33节这是故事的巧妙处,读者到此很可能预测第三个出现的人物必定是一般的犹太人,以为耶稣要带出一位非圣职人员。
第37节可能律法师不能直说「是撒玛利亚人」,故此以「是怜悯他的」来代替﹗
当马大无礼地向客人控诉妹子的懒惰时,耶稣温柔却坚决地回答她。他可能暗示马大毌须忙于铺张晚餐,其实一顿简单的饭菜就已经足够了。而马利亚却选择坐下来听耶稣的教训,这事情比预备一顿丰富的晚餐更重要。这故事的要旨不是要比较精神生活与实际行动之间的价值,而是说明对耶稣的服侍,不能过分到一个地步,连聆听祂的时间都被夺去。人聆听祂的话,比过度款待祂更能表达对祂的尊敬(参约六27)。
第38节此事件发生在耶路撒冷城外的伯大尼(约十一1),故此发生的时间应是在耶稣进耶路撒冷之前,要不然路加的记录就不是顺序的了。
第41节耶稣所用的字眼不能肯定(参新国际译本旁注:「不可少的只有一件」,有些抄本作「没有甚么是不可少的──或许只有一件」),我们不知道祂是否把「许多」菜肴来比对「一」道菜肴,还是以「许多的事」来比对唯一重要的事情。
基督徒的祷告可追溯至耶稣的榜样和嘱咐。这里记载的主祷文比我们在马太福音中常见的祷文较短,不过大部分人都认为早期教会的通例是依照各教会不同的需要来选用主耶稣的教训。路加采取的形式包括一个称呼和两组祈求。「天上的父」一词译自耶稣常用的亚兰文「阿爸」(Abba;参十21;可十四36),在此耶稣吩咐祂的门徒用祂自己所用的亲匿名称呼叫神。
「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这一句,是两组祈求中之一组,是关乎神自己的。愿祂的名在全世界被尊敬,这种尊主为圣的意念成为下面之祈求的基础。「愿你的国降临」,就是说愿神平安和公义的治权早日实现,这是祈求神采取行动,使耶和华的日子赶快来临的祷告。在这一切祈求之后,祈祷的人才提到自己的需要。
第一,为「日用的饮食」祈求,这里所求的不单是物质上的饮食,也可以是指天粮,是神所赐下,我们赖以维生的「食物」。「日用」(希腊文epiousios)一词的意思不明朗,可读作「明日所需」或「必须」,前者含有恳求现在先尝天国福气的意思。
第二,为每日的过犯求赦免,只有赦免别人的人才可蒙神赦免。
最后,祷告者求神保守免遇见试探和苦难,这些事情足以令人信心软弱,以致被撇于天国之外。
下文的比喻是要鼓励子民祷告。
第5-10节虽然这位有饼(参第3节)之人睡在内室之中(只有一个房间的屋子,一家大小都挤在一室之内),不大愿意起来,但由于叫门的人情词迫切,他最后还是拿饼出去给恳求的人。这比喻所用的是相对的推理:若世上的朋友尚且因情词迫切而回应,天父岂不更乐于响应,虽然祂好像延迟(参十八1-8),其实我们还没有坚持,他已响应。
第11-13节地上的父亲不会骗儿女的礼物,天父也是这样把最好的圣灵赐给所有祈求的人。在此耶稣所指的是天父赐给儿女的一般属灵恩赐,并非说人向祂祈求特殊的灵恩,祂也一定有求必应。我们有了这保证,祷告便成为可以达到的现实。鱼和蛇、鸡蛋和蝎子都是看上去相像的东西。
第14-23节法利赛人以为可以用耶稣靠魔鬼势力的说法(15节),来解释耶稣赶鬼的事。其它人则提议耶稣用更清楚的征兆来表明神对祂的支持(16节)。耶稣回答第15节的质问如下:一国或一家若彼此相争,很快就败落;那么,撒但(又名别西卜)怎可能引起本国内战而不败亡呢?况且,这推理亦可应用在敌对耶稣的人身上,因为他们的徒弟也赶鬼。事实上赶鬼是神工作的能力,也是神国救恩来临的必然先兆,说明有一比撒但势力更大者在行事。在这情况之下,不支持耶稣的人不可以保持中立地位,必须表态加入敌对阵营。
第24-26节这故事究竟应照字面直解,还是应看作一个述说灵性倒退的比喻?这问题仍未有共识,它的重点并非满足人对鬼神的好奇心,而是要警告我们徒有消极悔改的危险。重蹈覆辙可引致极可怖的局面,在这情况下,我们所需要的是查麦士(Thomas Chalmers)所说:「新爱所生的免疫能力。」
第27-28节根据马可的记载,他在此时告诉我们另一个关于耶稣亲属的故事(可三31-35)。路加已在前面记述这故事(八19-21),故此他在此另记一事,以说明同一论点。女人对耶稣母亲所说那句近乎祈祷的话,意思是:如果我有这样一个儿子多好。但是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就是听从耶稣所宣讲,从神而来的信息(参六46-49)。
所以,耶稣其实是说众人应该知道祂所说的是神的话,无需用神迹奇事来证实。凡接纳祂的话的人,就可避免26节所描写的重蹈覆辙之危险。
附注:第14节参马太福音九章32至34节。第20节「靠神的能力」一句原文是「神的指头」,反映出埃及记八章19节(参诗八3)的含义,意思与「神的灵」相同(太十二28)。第24节「无水之地」是指污鬼一般的居所,但牠们往往喜欢住在人身上。
这一段其实是回答第16节的要求而发的,群众想耶稣用神迹来支持祂的信息。但耶稣不想以异能来吸引群众过分的敬畏,祂宁可把天父作为审判者与救主的特性启示出来。故此除了乔纳的神迹以外,拒绝行任何神迹(参可八11-12)。乔纳如何成为尼尼微人的神迹,耶稣也同样成为犹太人的神迹。
至于「南方的女王」(参王上十1-10,那里说她来自亚拉伯西南之示巴),她可以说是耶稣时代针对犹太人的最好见证人。因为她老远跑来听所罗门王的智慧,而犹太人面对比所罗门更大的智慧,却毫无反应。同样,尼尼微人回应乔纳所传的道,而犹太人却没有回应耶稣的教训。这样看来,「乔纳的神迹」是相对于耶稣的教训,而30节中所用的未来时态,和马太福音十二章39至40节把耶稣的复活对比乔纳的重获生机,也暗示这神迹是指宣讲耶稣复活或再来的信息。
第33节(是八16的复述)可能是劝听众不可把他们所接受的光藏起来(太五15),亦可能是指以色列把神赐给她的光藏起来(参52节),但最可能的解释是指耶稣发出光辉,世人却不愿接受这光。
第34节中的「眼睛」是光照人内心的渠道,健康的眼睛可把光引进,不健康的眼睛却使人落在黑暗中。听耶稣这话的人,一定要分辨他们以为是光的,究竟是否真光而非黑暗(35节)。 第36节的意思是说充满真光的人可光照别人,而整段经文的中心思想是警告人提防灵里的瞎眼,和心里的刚硬。
耶稣被邀往法利赛人的家里吃饭(参七36,十四1),犹太人习惯一日吃两顿饭。法利赛人饭前洗手的原因主要不是为了清洁,而是洗去日间与外邦人和罪人接触时带来的污秽(可七1-5)。耶稣严厉地批评他们和他们所持守的,他们这种洁净有如人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充满污秽(39节)。如果人的里外都是神所造的话,里面当然亦需要被洁净,法利赛人若能以恩慈待人,除去贪婪和邪恶,那么他们的心就真是洁净的了。除了这个以外,再没有其它洁净的需要了(耶稣因此表明祂反对礼仪上洁净的观念;参可七15、19)。
耶稣一连串用3个「有祸了」的评论来揭发法利赛人的败坏;他们过分着重宗教上的小节,以致忘记了整全的道德原则。他们喜爱别人因他们的宗教热心而尊敬他们,故此他们成为假冒为善的人,误导别人,有如隐藏的坟墓一样,叫人走在其上,不知不觉被污染。
耶稣上面所指责的本来已经包括律法师在内(五17),但现在祂要再教训他们。律法师制造出很多繁文缛节,他们既没有减轻别人的担子,也不替别人肩负。虽然他们为先知们建造堂皇的坟墓,其实却是与他们的祖宗一样杀害先知,埋没先知的信息,保证无人跟从他们的话。神的智慧却老早看透他们的恶念;律法师对先知和教会使徒的态度是历史上攻击神使者事件中,最后和最严厉的一次,必有审判临到他们。最后,耶稣指责他们混乱神的启示,阻挡人进入天国。
附注:第41节「施舍给人」一句可能是路加对耶稣所说之「洁净」的诠释(太二十三26)。第42节这种十分之一的奉献是超过了律法的要求。第43节这评论是针对法利赛人中的「教法师傅」而言(参二十46)。第48节修造坟墓绝不等于同情或助长谋杀,耶稣的话是意象式的,富有讽刺的意味。第51节有关「撒迦利亚」的事,见历代志下二十四章20至21节,并参马太福音二十三章35节之注释。
在这一段和以后好几段经文(十七20至十八8,二十一5-38)中,路加搜集了耶稣针对要来的危机而发的言论。这危机之所以临到众人是因为耶稣工作的使命,对于那些拒绝福音的人,耶稣的信息有其黑暗的一面,耶稣警告犹太人抗拒祂会带来可怕的后果,包括政治上的毁灭,和神在审判日子里弃绝他们。祂同时亦警告门徒在试炼的日子逼近时,要站立得稳,准备好迎接他们的主。政治上的毁灭,在犹太人与罗马人的战争中(主后66至70年)已实现,但主的再来仍在等候中。在这方面所引起的一部分难题,来自耶稣对此等事件的观点,祂看这些事件为神整个审判工作的不同部分,祂自己也不知道神计划中的准确时间表(可十三32)。
第1节连于上述有关法利赛人的经文,他们的教诲渗透于社会中,有如酵在面粉中。由于他们的伪善,这些教训有一定的坏影响。但每一个人都要防备假冒为善的心,因为有一天隐藏的心思意念要被揭露出来(参八17)。
但门徒可能受另一种虚伪所引诱,就是因为出于惧怕而不敢承认耶稣。在人手下受苦固然难受,可是因虚伪而落在神的审判下,要面对地狱,则更可怕。其实信徒没有理由要害怕人,因为没有任何惨痛的逼迫不为神所知道,祂必照顾自己的子民。但是,人子将来在审判座上是否承认我们,却是基于我们今日是否承认祂(8-9节)。
第10节却说干犯人子尚可赦免,可能因为第9节是针对门徒而发,门徒没有理由忽略耶稣的重要性。第10节却是对群众说的,对群众而言,「人子」一词不一定令他们理解耶稣是谁。但是,人若拒绝接受神的灵在耶稣身上清楚显露出来的工作(例如:把耶稣工作的能力归功于撒但),那么他们就要受审判了。但人若承认耶稣,那么圣灵会保守他们在官府面前不用惧怕。
附注:第1节对门徒说的「先」字表明以下的话是特别对门徒而发的。第6节马太福音十章29节作:两个麻雀卖一分银子;但两处的重点都是一样的。第8-9节此处耶稣似乎把「人子」与「我」分别出来,因为祂要引用但以理书七章这词句,所以不得不转成第三人称来叙述。
耶稣被一般人视为「夫子」,作为这阶级的一分子,祂同时要处理宗教和社会上的问题。故此我们用不着惊奇,时人会拿产业的纠纷来请教祂。这位弟弟似乎是申诉他在分家产上被剥削,但耶稣拒绝处理这种事情。祂并非按立的夫子,宁可探讨问题的根由,警告人勿贪心。(究竟祂是否有第一身的知识,知道事情的详情?)贪心是一种想有更多的欲念(不一定是贪恋别人的财富),它不但会引起争竞,而且基本上是一种错误的人生态度。贪心表明物质是人生唯一重要的东西。只要神把人的性命夺去,人便马上看到物质的无用,很多东西是钱财买不到的。经文中的财主没有得到真正的财富,就是与神的和好关系;赒济穷人实在是改进这关系的第一步(33节)。这财主是一个愚蠢的人;他眼中无神,所以又是一个无知的人。
那么人该如何看财富呢?门徒不应为食物和衣着(这是肉身上的两大需求)挂虑,好像这些东西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一样。其实人本身才是最重要的,假若神尚且喂养毫无挂虑的飞鸟,为花朵预备衣裳,祂岂不更供应祂儿女的需要?何况忧虑不能使人的寿数增加一刻。在这人人为生活疲于奔命的时代里,门徒要先求祂的旨意和祂的救恩,然后其它肉身上的需要就自然得到照顾。他们要变卖所有的赒济人,把心思意念放在天上不能朽坏的财宝上。
乍看起来,这种教训有劝人躲懒之虞,似乎鼓励人不必理会日常的实际生活,打着「神会预备」的旗号不去工作。但是耶稣在此所针对的却不是懒惰的人,而是一群为生活忧虑和奔波的人,他们要学习信靠神,把人生的优先次序定准。
第25节原文是「使身量多加一肘」(参和合本小字;肘是长度单位,可象征性地借用来描写时间;「身量」也可同样借用来描写人生的光阴;和合本遂意译为「使寿数多加一刻」。
第31节「求他的国」就是把生命的目的建立在神自己身上,但求完成把万有归于祂治权的旨意。
耶稣从劝勉人专心注目神国的教训,转而讨论他们对将来应有的态度。人子将会在意想不到的时候降临(40节),并且带来审判(8-9节),与神治权的完成。所以门徒必须准备自己,像仆人随时准备家主回来一样努力作主工。夜更的比喻是用来强调儆醒留心的需要。第二个简短的比喻说及一个家主被盗贼突然光顾。这比喻表明期待的另一面,说出人子来临时,人未准备好所面临的严重后果。
但是这教训究竟是向谁而发的呢?对象是主人的所有仆人?还是只针对其中的领袖?耶稣心目中似乎主要是向后者说话。一个被派作管家的人,若忠于职守,他的赏赐是被派管理「一切」。人若被派管理家务,却趁着主人不在的机会行恶,那么主人在意想不到之时回来,他便大为震惊,并且面临有如不信者的厄运。他所受的审判要依据他已有的知识,以及知识所附带的责任来判定,这段经文引伸的意思是:天堂的审判不单是有罪、无罪那末简单,而是有不同程度的赏罚。
第42-48节中的未来时态必然是指耶稣离世后教会的光景。事实上,这段比喻全都是指耶稣复活后及再来以前的时间。作者写作的时期,也就是门徒面临的光景(留意在第54节以后,又改变了讲话的对象)。
但是,现在正是人要决定承认耶稣为救主的重要关头。祂来的时候,为世界带来了分裂,祂的意旨是要在这世上燃起火焰;祂等待这火焰燃烧猛烈,在这火焰中,耶稣自己也要受苦。祂迫切期待这事快快成就,祂不是要带来太平和安逸,祂的工作将引起一家人因福音而起争执。
在这情况下,最可悲的是人们并不了解事态的严重,他们可以看风向而分辨天色,却不会观察时代的兆头行事。他们不明白自己好像被对头控告,拉到官府面前一样,聪明的人总会老早在路上与对方和解,了结事情,免得被判下监。同样现在就是响应耶稣的时候,再过些时就会太晚了。
第49节「火」代表福音传开,或指神的能力,耶稣巴不得这火蔓延得更快。
第50节被投入水中是一种象征性的描写,形容人的受苦和忧难(参诗六十九1-3)。故此这里的「受……洗」(原文直译是被投入水中,或被水淹没)是描写耶稣的受苦(参可十38-39)。「迫切」一词可参哥林多后书五章14节;腓立比书一章23节。
第56节「假冒为善」在此有希伯来文中「无神」的意味,并非指「假装」。
第59节不能把这比喻引伸来解释炼狱的教义。
耶稣的来临带来一个危机,为了响应这危机,耶稣有下面两篇简短的教训。有报告说某些往耶路撒冷过逾越节的旅客曾被罗马兵丁鱼肉。正当他们在殿里献祭时,兵丁就杀害他们。虽然约瑟夫没有把这事件记载在这段时期的历史上,可能他认为此事微不足道,但这报告却正符合彼拉多的一贯作风。耶稣对这故事的响应与当时的正统犹太思想背道而驰。他们认为这悲惨事件的受害者必然是犯了不寻常的罪,才惹来这杀身之祸;耶稣认为这种说法是愚昧的,正如说那些楼房倒塌而意外被压死的人特别罪大一样愚昧。(这事件也被视为微不足道,没有被记录在历史书上。)其实在神的眼中,整个犹大国家都是有罪的,她的国民若不悔改,都难免要接受罪人的厄运。
犹大国的境况有如一棵不结果子的树,只配被毁灭,好让别的好树在所占的地土上生长。但是,神却像那园主一样,准备掘开泥土,加上肥料,让它再有机会生长。神也同样给以色列一个悔改的机会,如果人民不响应,他们就得自行承担这命运了。比喻中管园的人好比耶稣,祂是代表神服侍不配的以色列。
萄园种植各种不同种类的果树,只何 西阿书九章10节中,无花果树是象征以色列国的。
第7节按例,不能从头3年的果树采摘果实(利十九23),故此这树很可能有6年树龄。
在上一段经文中,耶稣的职事以危机的形式出现,如今这一段的重点却落在救恩的来临。安息日来到,耶稣在会堂中释放一位受驼背残疾缠绕的妇人。管会堂的领袖抗议说:人若没有生命的危险,医治的事应留待周日举行。耶稣回答说:人在安息日既可以解牛饮水(犹太人大致上都可以如此行),岂不能在安息日把这妇人从病痛中释放出来?留意:经文提到此疾病是由鬼附所致(11节),又说这女人被撒但捆绑(16节)。故此,人的痛苦是来自宇宙中的混乱,正如人的罪一样。最后经文带出人们因耶稣的救恩而欢喜,仇敌则无言以对。
这两个比喻是关乎神的救赎治权如何透过耶稣临到,其中包括一个应许:神的工作在开始的时候似乎微小,但荣耀的应验却必然来临。犹如芥菜种虽小,却必生长成一棵大树;小量的面酵可把面团发大;同样,小小的工作可发展成广大的影响力。把这两个比喻分开是不可能的;以「面酵」代表恶势力(而不是代表天国),必然是错误的解释。
在耶稣的教训中插入有关耶路撒冷──耶稣被钉的地方──的言论,是一个突然的提醒。是否有很多人「得救」(即是进入国度)?传统的回应是:除了特别邪恶的罪人和异端外,全体犹太人都可以得救。有些犹太的宗派则认为只限于敬虔的、遵守其教门规矩的才得进入。耶稣却拒绝作任何瞎猜,祂认为最重要的是每人肯定自己都会进入。国度有如房子的窄门,只容许少数人进入。当国度的筵席一旦开始,门就关上了(太二十五10),那时要进去就太迟了。人先前若没有响应耶稣的信息,现在声言认识耶稣也无济于事。没有任何人可以无条件进入,有好些犹太人会被拒于门外,他们的位置被世界各处来的外邦人替代,这些人将与旧约时代的圣者同进国度。那些自以为先的却要在后。在此,再次强调必须悔改(参十二,十三章),救恩与审判是分不开的。
有些法利赛人警告耶稣,要祂离开希律的领域(即加利利和比利亚),究竟这些人是出自友善的动机,看到危险的可能性而来警告耶稣,还是耶稣的仇敌,与希律串通来恐吓耶稣,使祂不敢发言?经文没有清楚交代,无论如何,耶稣对于这个杀害施洗约翰的人和他的恐吓,只有卑视。「狐狸」是代表狡猾,也可能代表不重要之意。希律不能加害耶稣,因为神所指定的道路要领祂上耶路撒冷,在神所指定的时间里,祂要在那里受苦。目前,祂要继续祂的工作,然后在耶路撒冷走完先知当走的路。这思路引起耶稣对耶路撒冷城的哀伤,此城不断弃绝神的使者,末日要发现自己被弃于天国之外。在耶稣的爱顾和慈怜之下,耶路撒冷却仍旧刚硬,故此,城中的圣殿必失去神的同在,她不得再见耶稣,直到她准备迎接弥赛亚(或耶稣)以审判者的资格来临。
第32节「今天、明天」这句话需根据出埃及记十九章10至11节或何西阿书六章2节来理解,那里「两日」代表危险关头(第三日)之前的短暂时期。耶稣表明祂决心完成祂的工作,直到这工作完成,或祂受难的日子来临(参提后四7)。
第33节这儿的重点与上节相同,但是耶稣在此却用另一句话来表达。
第34节「多次」一词表示耶稣曾不止一次到访耶路撒冷。
第35节「……是应当称颂的」一句与十九章38节互相呼应,只是在此指到第二次的来临。
耶稣利用安息日会堂敬拜之后吃饭的机会来教训人,他用筵席来作比喻。但在这事以先,祂医治了一个患臌胀病的人(此病因体内组织积水,以致病人全身肿胀)。因为这神迹在安息日施行,所以引起好些怀恶意的旁观者之愤怒和疑惑。耶稣宣称祂所行的,原则上与在安息日把动物从井里救出来同出一辙。这故事与十三章11至17节所记载的有相同的重点,在原来的数据中,这两个故事很可能是一对的(有如十三18-20的两个比喻一样)。作者在此的用意可能是要指出耶稣向一位不在邀请之列的客人施怜悯(参13、21节)。
在最完好的抄本中,第5节有「儿子」一词,但其它抄本则用「驴」,「驴」字与上下文比较衔接。耶稣在此提及正统犹太律法容许的规例,此例在更严格的昆兰团体却是被禁止的:「在安息日里,不可帮助牲畜生产;若牲畜落在井或洞穴里,亦不可把牠拉出来」(《大马士革条例》(Damascus Rule)十一13-14)。耶稣在此处的意思极可能是说:人若愿意帮助一头动物,就更应该愿意帮助人。
耶稣在此不仅以社会地位的问题来教训在座的客人。正如箴言二十五章6至7节那样,祂所说的比喻有其属灵的意义。「婚姻的筵席」是代表神国和天上的福泽(15节),这是众所周知的。这比喻是根据客人的地位和等次坐席的惯例,较重要的客人往往最后才到达,一个早到而不留神坐错位置的客人可能要让位给别人。故此,先坐在末位上,等主人请你到上位去是更好的做法。神将卑微的升高,骄傲的降低(在原文11节里,神是主动的主语,而降卑/升高则是被动的动词)。当然耶稣在此无意劝人假冒为善,故意取低位以便后来好在众人面前获提升。
耶稣在此提出的建议与别处有关今生的行为得今生的奖赏(太六1-2、5、16)同出一辙。我们要做的是得神赏赐的工作,不过这点容易引起误会。
从某一方面看来,耶稣并不直接责备人设筵招待自己的亲朋戚友──祂自己也曾赴如此的宴会(约二1-11)。经文中「不要……倒要……」的语法有时(在此便是一例)带有另一语气:「不(单)要……倒要(还要)……」。耶稣所责备的态度,是只为地上可见的奖赏而行善。
从另一方面看来,祂并不是说我们只要为了天上永存的奖赏而行善,这也是自私的心态。我们要向那些无力报答我们的人行善,让神自己去鉴别、施奖赏。
「义人复活」:虽然复活的正面意义只显在义人身上,但这没有排除不义者复活受审判的真理(徒二十四15)。
复活的话题引起其中一位客人提出在天国坐席的人之福分,耶稣遂谈到哪些人将会被邀出席。两次重复邀请(16-17节)是古代的风俗。推辞的借口听起来充满破绽,甚至流于滑稽。耶稣要使听众明白在祂眼中他们也是用同样的态度来响应神的邀请。所以,第15节那种敬虔的话说起来虽然动听,关键却在乎人是否愿意接受天国的邀请。故事发展下去却说明了神如何邀请一些在社会上没有地位的人,时人抨击耶稣好向税吏和罪人传福音(参十五1-32),其实耶稣在此早已为自己作出辩护。
由于马太福音二十二章1至10节亦记载一个颇相似的故事,故此引起人怀疑究竟耶稣原本是否只讲了一个比喻。后来门徒把它发展为两种不同形式的故事,甚或引伸为两个类似,却完全不同的两个比喻。姑勿论如何,我们所要考虑的是:这故事的两个版本分别说明甚么重点。
有一个古老的犹太故事,源自主前五世纪以前,也可能是基于某些更早期的传统。这故事说及一个野心勃勃的税吏想跻身于贵族阶层,便设宴邀请这些贵族来坐席,却被他们毫不客气地拒绝。为了不浪费这预备好的晚餐,税吏决定邀请所有贫民来赴宴。如果这故事在耶稣的时代已经流传,它可以给这比喻带来一些有趣的亮光。第16、17、23节可能含有属灵的暗示:先是神在旧约中的邀请,然后由主耶稣来邀请犹太人,最后是向外邦人发出邀请。
在还未直接讨论21-24节所预告的题目:「失丧者的福音」以前,耶稣先说明被邀请赴宴所附带的严格要求。作门徒的意思是一个人准备好把某人的权益放在家庭和自己的利益以上。门徒必须准备好完全舍弃自己──「背着自己十字架」的意思可能是照字面的意思指殉道,或是照比喻性解法,以「死」代表脱去一切个人的私欲。人要先计算舍己的代价,才可走上这条路,以免无法走完。建筑师事前没有筹划好经费,以致无法完工,是十分愚蠢的。同样,一个军队的司令官没有先估量自己的军力,就上阵对抗劲敌,也是一样愚昧。一个门徒中途见难而退有如失了味的盐,不能用以调味,甚至丢在地里也一无用处。
第26节「爱我胜过爱」原文是「恨」(参和合本小字;新国际译本也作「恨」)。
第27节钉十字架在犹大地区里是颇常见的事,人们有足够的背景来了解耶稣的意思(参九23)。
第34节以不纯净的混合物代替盐可失去的盐含量,以致没有盐的功用。盐丢在地里可导致田地不毛,耶稣的话究竟是甚么意思,颇令人费解,或许祂是指除去野草,或阻延粪土腐化的作用。
耶稣交往的朋友通常是法利赛人眼中犯罪而不知悔改的人,他们为耶稣引来不绝的抨击。后来的拉比有话说:「不要与坏人相交,甚至不可把他带到律法面前。」这话总括了法利赛人的态度。耶稣早已为自己作出辩护,说明这些人的需要(五31-32)。在天上筵席的比喻中,祂说明神宁可邀请这等人而不邀请存藐视态度的所谓宗教人士。耶稣在此引用3个比喻来更全面地讨论这题目,这些比喻为祂的行动提出崇高的理由;失丧的罪人回头,神为他高兴,所以耶稣最终的愿望是寻找和拯救失丧者(十九10)。祂用牧人的比喻来说明神的心意,牧人为了一只迷失的羊甘愿翻山越岭去寻找,目的是要把这一只失羊带回群中。或许有些牧羊人会问:一只迷羊怎么较99只羊群的安危来得重要呢?他们忽略了每一只羊的个别价值,神却不是如此,祂为迷羊的回来高兴,甚至有过于家中羊群的安危。同样,妇人找到失落的一块钱高兴得马上请朋友来一同庆祝。引伸而言,法利赛人也应该同样为失丧者得拯救而与神同乐。
第3-7节在马太福音十八章12至14节失羊的比喻是一个引用实物教材的教训,教导门徒要照顾神羊群中的软弱者。第7、10节「在天上……为他欢喜」和「在神的使者面前」除了表达神的欢喜,同时也表明属神的人亦一同欢喜。
第8节比喻中描写妇人点上灯,打扫屋子,证明该妇人是穷苦人家,住在一般农夫所住的小农舍里。这种屋子门框很低,又没有窗户。
第三个比喻较长,重点却相同,故事的主角其实是那父亲,他代表神(虽然神自己亦在故事中出现,参第18节)。
故事的背景如下:处理产业的方法有两种,要不是立遗嘱,就是生前把家产分赠。小儿子要求马上取得他应得那份产业(大概三分之一)的拥有权,本来父亲过世时,这份产业便自然归他所有。大儿子留在父家,父亲保留他的那份产业。但小儿子则变卖所有取得现款,不受家庭和父母的约束,在外宴乐花费资财。奢侈放荡的生活使他沦落贫穷,耗费他资财的猪朋狗友都离他而去,他只能找到最卑贱的工作──放猪。猪是犹太人认为特别不洁的动物。工资的低微,促使他恨不得拿猪所吃的豆荚来充饥,但是(经文暗示)他却不能如此行。在极端绝望的情况下,他悔改了;他明白到自己不仅把一生糟蹋了,而且不配再称为父亲的儿子,只配作一个仆人。于是他谦卑下来,准备以奴仆的身分回家。
可是,他未到家门,父亲已经等着他回来;未有机会吐露悔改的心思,父亲已经放怀欢迎他重新归回家中,并且以极大的尊荣款待他,吩咐家人设宴庆祝这位失而复得、死而复活的儿子。
只有一人,就是浪子的兄长,拒绝加入庆祝的行列,并且抱怨如此过分奢侈地欢迎那浪子回家。他怪责父亲没有以同等待遇待他,待他不如待弟弟那般慷慨。父亲提醒大儿子说家里所有一切至终都属于他。可见留在家里的人也有失落的危险。
有一个重要问题还未解答;究竟大儿子终究有没有加入欢宴中?作者显然故意不回答这问题,因为大儿子象征法利赛人和他们的同类,而这比喻的目的是要感动他们对被厌弃者改变态度。
虽然整个比喻以这问题为高峰,但故事的中心仍集中在父神赦免的大爱上,这种爱足以使法利赛人羞愧而作出正面的响应。故事没有明说祂寻找失丧的人(像十五3-10那样),亦没有谈到赎罪的必要,因为这是一个比喻,并非寓意故事(allegory),故无需每项细节都要寻求解释。有关寻找失丧者,和神牺牲的爱,在别处经文已有清楚的教导。
第18节在此「天」代表神,浪子的悔改并没有任何虚假的成分,虽然他在非常的境况下才回转过来。
第21节在新国际译本的旁注有:「使我成为你的雇工」一句,这是学究气味的文士加上去的,他们没有理解到父亲没有等儿子说完,就打岔进去了。
第22节这些礼物代表尊荣和权柄,穿鞋子是自主的人的专利,是奴仆所没有的。
第29-30节长兄的埋怨用词高傲,他甚至不称小儿子为「我的兄弟」,而称之为「你这个儿子」。
耶稣对贫穷和被排挤的人表示关怀之后,便向那些迟迟不肯接受福音,面临失去机会之危险的人发出警告。祂警告他们勿贪恋财宝(14、19节),他们应该早就听过旧约圣经的教训,这些有关神在道德伦理方面的律法是永远适用的。这一章圣经搜集了有关这方面的各种言论,所以此章经文亦谈及门徒对财富应有的态度。
有一位管家受雇于一个财主,替他管理账务和产业,可是他却有不尽责,甚至不忠实的嫌疑。管家眼看面临被辞退之险,便召集欠主人债务的人来,降低债务的数目,使欠债者因受惠而存感激的心,或许他们会在他失业的时候帮他的忙。这人维护自己的利益,所作的事可谓聪明之极。
这比喻的教训引起好些争议,它可能只是教训人未雨绸缪,学这管家一样,精明地在危机来临之前,赶快准备回应耶稣所传的道。另一方面,若看耶稣所加的评语 ──「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较比光明之子更加聪明」可能指出这比喻实际上是对门徒而发的(8节),也可能是针对那些因贪念而不能与神为友(14节;参十一39-41)的法利赛人。依照这看法,此比喻的重点就是教训人学管家一样,用他们的财宝来与神结交,等到财宝无用之时,神就迎接他们到祂那里去(9节)。还有第三个可能性:故事中的管家所行的其实并非不忠,实际上他是免除了家主向欠债者所征收的高利贷(不合法的行径)。如果这解释是正确的话,比喻的教训就是叫人奉公守法,宽容待人,才是富人与神结交的途径。
上述各解释都不可忽视,事实上这比喻可能有好几个要点,而8下-13节就把这些一一点明出来。
第6-7节「油」比「麦子」便宜,故此两者所减的债务相差不远。
第8-9节「主人」可能是指管家的主人(这是新国际译本的意思),亦可能是指耶稣自己〔希腊文中kyrios 一字的意思是主(Lord)〕。管家受称赞是因为他处事聪明,并非因为他的道德观,「不忠」与「不义」(新国际译本:属世)是现今这邪恶世代中的人与「钱财」(直译:玛门)的典型描写。
接下来耶稣谈及各种作管家的原则,所谓「管家」就是管理别人所托付的事情。
第一,人如何管理小事反映他将如何管理大事(10节),人若不能在管理钱财上忠心,岂能管理比这更宝贵的属灵财富呢(11节)?
第二,人若不能好好照顾别人托付的东西,不能在这些事情上作出合理的交待,那末谁还把自己的东西交你随便使用呢(12节)?
第三,神要求非祂莫属的绝对拥有权,这权利不能容许钱财来分占(13节)。古代对奴仆的观念不像今时,一个奴仆不能上午替某主人工作,下午又服役于另一位主人。
那些既贪爱钱财,又装作敬虔的人不喜欢听耶稣这种教训。于是祂警告他们说:这种假敬虔可以瞒得过人,却瞒不过神──在神眼中,这一切是可憎恶的。
第16至18节反驳那些批评耶稣和跟随祂的人把旧约的律法与道德水准沦为过时,耶稣向这种控诉提出反驳,神仍藉旧约显露祂的旨意(29节)。当然律法和先知的世代已过,天国的新纪元已来临,但这并不等于说可以取销律法。祂举了一个实例加以说明:休妻另娶,就是犯奸淫。事实上这例子使律法的要求更显严厉,因为在犹太人心目中,奸淫是女人亏负丈夫,或是一个男人亏负另一男人。而耶稣在此却说奸淫可以是一个男人亏负一个女人,得罪了她。
第16节路加福音此处的经文很可能是企图解释马太福音十一章12节那里所引起的疑难。马太福音十一章12节在新国际译本是:「……天国是有力地向前迈进的」。路加福音说:「人人努力要进去」,意思可能是指普通人都急不及待要进去,而不是指污鬼和某些人竭力反对天国,也不是指设法以暴力迫使神赶快行动的奋锐党人。
这比喻暗示有钱人甚少关注穷苦乞丐的凄凉、沦落境况。街头流浪的人与狗一样是不洁净的动物,被视为可憎。而故事中暗示拉撒路(名意是:神所帮助的人)是一个敬虔的人。
乞丐在以色列族的先祖──有神的朋友之称的──亚伯拉罕怀中得安息,而财主则落在阴间(非地狱)受痛苦煎熬。他称亚伯拉罕为「先祖」,哀求他怜悯。亚伯拉罕虽以「儿啊」一语响应,他却无意给予他任何希望。
故事到此都只是依循传统的说法,下文却有崭新的意念。是否可以差人警告财主的兄弟呢?他们很可能也是财主,也同样不关心别人。答案是:他们所拥有的旧约教训已有足够的提醒,人若闭耳不听神在圣经中的话,即使从死里复活的人也无济于事。不遵守旧约的诫命去爱人,怜恤人,可导致永生的失落。
这故事只是一个比喻,不一定能以字面意思来看作来生的数据。犹太人普遍认为「阴间」是死人的居所,经文没有清楚指出耶稣所指的是最后审判之前或之后。但有一点却是清楚的:财主的命运已固定,不能改变。有关穷苦人在亚伯拉罕怀中这话,虽然所用的言语是象征性的,它却说明了人的真正归宿。
这是耶稣教训门徒专辑中的头一篇,论及引人犯罪的事情(较旧的英译本都作「绊脚石」)。虽然这等事情在今世中在所难免,但耶稣仍严厉地警告门徒勿成为别人犯罪的成因,例如:引诱别人或作坏的榜样。这等人不如去淹死更好,免得他们干坏事以致要承受引诱人的报应。另一方面,门徒应该帮助他们中间陷入罪中的人,指出他们已入迷途,并且随时预备要不计其数地去饶恕人。
耶稣赞许门徒追求信心,这种信心可给他们能力去遵行主的命令,甚至小小的信心亦可行大而奇妙的事。「加增我们的信心」一句的意思不过是说:「给我们信心」。有关桑树的那句话,不可按字面直解。
仆人尽了本分上的责任,没有权利要求合约以外的报酬,他们应该安于本分,保持原本不配的地位(「无用的仆人」),因为他们没有甚么可夸。在别处经文中,耶稣曾以别的态度来教训门徒,并亲自服侍门徒,以作示范(约十三1-16;参路十二35-38,二十二27之教训)。可见祂在此处所要教导的,并非是神以律法的基础来对待我们,相反地,祂是以恩典和信心来衡量我们。耶稣在这里向一切为自己的信心或行为引以为荣的人,说明他们必须学习的功课。
耶稣以奴仆的关系为例,并不等于说祂就是赞成奴隶制度,正如祂在上文并非助长欺骗的行径一样(十六8)。
当几个长大痲疯的人来求耶稣医治,祂只是简单地命令他们去把身子给祭司察看(五14)。经文引伸的意思是:这些人的遵命证明了他们的信心,以致病得痊愈。这批人全都表明他们的信心,所以都得医治,但只有一人停下来称颂神,感谢耶稣的医治。耶稣评论其它人(假设全是犹太人)的忘恩,并且确定撒玛利亚人的信心,他的信心使他的灵魂与身体同蒙医治。这故事一方面说明信心可成就奇事(参第6节),另一方面亦说出感恩是信心功课的一部分。
第11节这事件发生在边境地区,故此这些人是混合种族的一群人,可是,故事的地理背景却不大清楚。「加利利」在此可能包括比利亚,就是约但河东,同是希律所管辖的地区。
耶稣已提过天国和人子的降临(九26,十9、11,十二40),故此门徒自然会问这些事情在甚么时候发生?是否有甚么征兆显示末期已近,使人可以有所准备,勿以为还有很多时间?
耶稣回答说:天国的来临没有甚么可见的征兆,人不能在事前说:就在这里。祂的回答下半段颇令人费解:「神的国就在你们心里」。这译法不大恰当,原因不单因为天国不在提问的法利赛人心中,而是因为耶稣没有在其它任何地方提到天国是一个内在的、属灵的经历。故此,「在你们中间」(参和合本小字及新国际译本旁注)是较佳的译法,这词组的意思可以指:神国是伸手可及的。虽然耶稣在此所用的是现在时态:「就在」,但有些人认为祂其实是谈及将来的事情。这说法亦不大恰当,因为耶稣在别的经文中谈及天国时,既是现在(十一20),又是将来的。神的国度在耶稣的听众中间已经发动,是他们伸手可及的。
在这些讨论之后,耶稣便转向未来,谈及神将会如何介入人类历史中──亦同样没有任何预兆。人们将会渴望人子和新时代的来临,无可否认,部分原因是由于他们在世上所面临的困苦。在这情况之下,他们会被虚假的兆头误导。当人子果真来临的时候,祂降临所显出的荣耀将是清晰可见,人人都能分辨所发生的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况与祂受苦受辱刚好相反,祂必须经历这第一步,才可引进末后的荣耀与胜利。人子的再来是出人意料之外的,对世上大部分人来说,这并非一件令人愉悦的事,所以人们必须预备好。正如挪亚和罗得的时代,世人不听他们的见证(彼后二5-8),以致洪水淹没世界,火焰焚烧所多玛。人子降临审判的时候也必如此,那时候再来逃避,就太迟了!所以人要警觉,不可被世上的事物缠绕,要回忆罗得妻子的恐怖经验,惟有那些不为自己而活的人才可逃脱。同一个家庭的成员也可能被拆散,同一工作单位的同僚亦难免被分离。当人问耶稣这些事情在何处发生时,祂既没有出示地图,亦没有拿出任何时间表来。时间来到时,人子的所在地将会显而易见,正如在沙漠中尸首的所在地必有群鹰在其上盘旋。
第20节耶稣警告人勿寻求征兆的那番话,往往被视为与二十一章5至36节有矛盾,但是这理论却是基于对后者的误解(亦是对其平行经节,即对马太福音二十四章与马可福音十三章的误解)。耶稣一向的教训都是说没有一定的兆头,人们必须不断地儆醒等候。
第22节「人子的一个日子」很可能是指紧接着祂来之前的一段时间。
第36节在最好的抄本中,这一节并不存在,是由熟悉马太福音二十四章40节的文士们把它加上去的。
其实这比喻是十七章20至37节那一段有关将来的教训之结尾。它与十一章5至8节的比喻类似,两者的旨趣都不在于把神与不义的法官比较,而是以此作一个对比而已。比喻中的妇人很可能是为一件钱财上的案件上诉,而法官不肯听诉的原因是等待贿赂的金钱送上来。而她却贫穷得付不起这笔费用,恒心是她唯一的武器。假若一个既不尊重神的律法,又不重视人的法官,尚且因寡妇不断的请求而采取行动,那么神岂不更因子民的呼求而为他们伸冤?
在第7节中,「神的选民」是指那些听从了祂的呼召,作出回应的人。他们落在受逼迫的境况中,渴望神为他们伸冤,他们的祷告是:「愿祢的国度降临」。「岂不终久给他们伸冤吗?」一句,暗示神外表上表现得不在乎,好像没有回答他们的哀求;但事实上,祂确是回答了他们的祷告,无须任何催迫,祂便快快给他们伸冤。在此,最重要的问题并非神是否回答祷告,而是当人子来临时,是否有诚信的人不放弃希望地恒切祷告。这比喻的重心是要鼓励人不断祷告,在人子来临之前那段艰苦的日子里也不灰心。《传道经》三十五章14至19节的经文与此比喻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一段的主题是:福音的救恩达到那些被排斥的群众。
这比喻与上述的比喻一样是关乎祷告的,但目前这比喻所涉及的范围更广。文中的两个祷告反映两种人;法利赛人是敬虔分子,生活正直而严谨,他所做的超乎律法的要求,每周禁食两次──周一及周四;而律法只要求人每年在赎罪日禁食一次;又把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献上,不像一般人只献律法所要求的那部分。但是他祷告时却挑显眼的地方「站着」祷告,他以自己的敬虔为荣(他的祷告全是关乎「我」的),看不起别人,还向神暗示自己一样不缺。对比之下,税吏却远远地站在殿中圣所以外的地方,他向神祷告时甚至不敢抬起眼睛,更用不着说举起手来了。他所能做的只是向神倾诉认罪,并且恳求神开恩怜悯。耶稣的评语说:此人回家「倒算为义」,换言之,他被神所接纳,而法利赛人则完全不蒙悦纳。
第14节中的「这人……比那人倒算为义了」一句的译法太弱,应该说「这人……被算为义,那人却不」才对。故此,这比喻又是另一个关心被排斥者的例子。神随时都预备接纳那些不义的人向祂祈求,但那些炫耀自己的宗教操练,以自己的好行为自满自足的人,神却对他们充耳不闻。
无可否认,当然也有一些好法利赛人,所以我们不能一概而论。但是也真有像比喻中的法利赛人存在,在犹太传统中也确有类似的祷告流传下来。
只有路加称这些孩子为「婴孩」。「摸」字暗示耶稣按手在他们身上,求神赐福予他们。在马可福音中,这故事的重点是说明国度属于像小孩子一样的人,作者描写耶稣抱着小孩,目的就是要强调这一点。路加删去这环节,并非因为他感到这类事情不宜记录下来,更可能的理由是因为他想突显这里的重点:国度只是为那些像小孩子一样,以谦卑和乐意接受的心态(参十八14)来迎接它的人而设的。
第15节路加加插了一段很长的经文(九51至十八14),是马可所没有记载的,在此他再与先存的马可福音同步。
第16节国度既是为小孩,也是为具赤子之心的人而设的。
在此继续探讨同一个主题,就是哪些态度会蒙神的悦纳。「承受」(即「获得」)「永生」与进神的国(24节)或得救(26节)同义。耶稣问此人是否真的知道称祂为「良善」是甚么意思,「良善」这词只可用在神的身上。耶稣在此并非否认祂拥有神儿子的身分,这身分不易被人看出来,但祂在此所要避免的是虚假的恭维。祂以传统的犹太方式来回答此人的问题;谈及守律法的需要,特别是十诫的第二部分,这部分(或多或少)可以用一个人的外在行为来作考证。此人宣称已遵守这些律法,于是耶稣便作更深一层的探讨,叫这年青人变卖所有,分给穷人,再来作祂的门徒。对方拒绝这要求,可见他并非真的能爱人如己,他心中的至爱是他自己和他的财富,而并非神(参十27),虽然他外表上谨守律法,他的心却与神相违。此处证明一个心中只看重钱财的人极难进入天国,事实上,比骆驼穿过针眼更难,人要自救实在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但是,人虽不能胜过自己犯罪的心,但神可以介入,拯救那些愿意响应祂呼召的人。彼得提出说12个门徒已经作了响应,撇下一切跟从了耶稣,耶稣应许那些预备牺牲一切作门徒的,将要承受更大的福分;无论是在今生,或是来生。
此处并没有提及逼迫(参可十30),但在下面的预言中却有暗示;耶稣继续列举外邦人将要如何凌辱虐待人子的事情,十二门徒却听不进去(参九45)。
第20节这里所列出的诫命,在次序上与通常所列的不大相同,却与希腊文旧约相同。当中没有提及禁止贪婪的诫命──要不是因为这罪在外表上不如别的罪那么明显,就是因为这诫命是那年轻人不能守的。
第25节有一类似的犹太箴言,是关乎一只大象的。
第31节参以赛亚书四十九章7节,五十章5至6节,五十二章13节至五十三章12节,以及诗篇二十二篇69节。这些经文不一定是这方面的直接预言,而是一些有关一般义人因信靠神而受苦的陈述。
这段的最后两个故事是关乎人如何回应神借着耶稣所发出的呼召。「戴维的子孙」是弥赛亚的称号(参赛十一1-10;耶二十三5-6;结三十四23-24;路二十41-44)。瞎子不断(参十八1)呼求,虽然旁人拦阻他,仍坚持不放弃,而耶稣则按着他的信心作出回应。
并非每一个有钱人都要忧愁地离开耶稣,撒该的例子就是一个神凡事都能的例子(十八27)。罗马人把某地区的收税工作拍卖给出价最高的人。获得这工作的人并没有工资,他可以尽量征收税银;付清与罗马政府协议的款项之后,剩下来的都归他所有。耶稣与税吏作朋友是众所周知的事(七34),撒该设法见耶稣,表示他对祂感兴趣,并且愿意不计较麻烦地跟从。姑勿论撒该是否有意隐藏起来,耶稣却把他叫出来,要求住在他家里;撒该欢迎耶稣,表示出他的悔改和喜悦。耶稣亦证明祂选择朋友的原则是有理由的;祂的目的是要把救恩带给人,而此人跟其它任何一位犹太人一样有同样的权利得到此福分。耶稣降世的目的藉此得以完整地总括起来:他来是要作牧人寻找失丧的羊,救他们脱离危险(参十五3-7;结三十四16──此经文可应用在神身上,亦可应用在祂的仆人弥赛亚身上)。故此耶稣作为人子,是要来寻找拯救迷失的人。
第8节「给……还……」等动词(在希腊文中,都是现在时态)暗示撒该决定马上如此行。这决志与十八章13节中税吏的忏悔正好配合。
第9节这句话并非说耶稣不关心外邦人,而是强调任何一个犹太人在神眼中并不比其它犹太人有更多或更少的价值。
耶稣的工作渐渐进入高峰,门徒希望这高峰发生在耶路撒冷,以为一场革命运动将要把神国带进来,故此,他们为自己在这新体系中的地位争议(二十二24-30;可十35-45)。目前这比喻就是为纠正此态度而提出一个警告;弥赛亚将要被弃,离开一段时间,门徒一定要忠于职守,直到祂再来。
对当代人来说,这比喻好像在说希律家族的人上罗马请愿,或设法在皇帝面前巩固他们的势力范围时所发生的故事。大希律的儿子亚基老在主前4年上罗马去确定他父亲的遗嘱。根据这遗嘱他是继承人,但犹太人差派一个使团随着他向罗马皇帝请愿,抗议说:「我们不要此人作我们的王。」结果亚古士督大帝把他的权力大大地缩小和限制。耶稣很可能是用这事件作为比喻的基础。故事中叛逆国民所遭遇的命运只是反映古代的专制处事方法而已,没有任何文献证实亚基老真是如此行事,也没有任何地方显示耶稣自己认可这种残酷的行径。
可是,这比喻的重点却不在叛逆的国民,而是在10个(很可能是代表完整的数目)仆人。每一个仆人都有一锭银子托付于他,要去做生意赚钱回来。头两个仆人成功地管理自己的钱财,便得了高位;可是第三个仆人却没有好好利用他的银子,甚至没有拿去借贷生息。他还批评主人的严厉,强夺别人的工作成果,或许他是害怕损失会带来麻烦(参考股票经纪的警告:投资的股票价值可升亦可降!)借着这比喻,耶稣把奖赏和损失的前景摆在门徒眼前。
这比喻与马太福音二十五章14至30节才干的比喻类似,同样包涵一些耐人寻味的要点。第20节中「又有一个」其实是「余下的一个」的意思,好像原来只有3个仆人,正如马太福音的比喻一样。更奇怪的是:那已经得了10座城的人在此再得一锭银子为报酬,而旁人居然会提出抗议。最后,故事中有关贵冑和叛逆国民的事,在马太福音才干比喻中,完全没有提及,而且这点出现在一个关乎做生意的故事中亦有点儿奇怪。故此,很多圣经学者认为后人把耶稣所说的两个故事混为一谈,而原本故事中的某些情节亦在这过程中被篡改。马太福音二十二章1至14节所记载的故事可能亦遭到同样的命运,因为那比喻看上去也像是由两个比喻所合成。当然这些分析与观点并不影响故事所教导的基本真理。
第13节古代钱币的价值是很难估计的,特别在现今这通货膨胀的情况下,更属不可能。新国际译本建议一锭银子大概等于一个农夫3个月的工资。
第21节我们不可把文中对主人严厉态度的描写,以及他在故事中第27节的行径看作是对神的描绘,虽然无人可以轻看神的审判。
门徒此时已受警告,知道不能对耶稣在耶路撒冷的遭遇存错误的期望。耶稣却准备好以一异乎寻常的方法进城,祂骑驴从伯法其到伯大尼,这两个村落都在橄榄山以东,座落在山麓上,面对耶路撒冷。把衣服铺在路上是祝贺君王的标记(参王下九13)。跟耶稣从加利利来的人禁不住为他们亲眼所见的神迹奇事赞美神,他们拥戴耶稣为要来的王,以神的权柄来统治万民。惟有路加在此记述法利赛人如何警告耶稣,叫祂平息随行者的激情,这些法利赛人很可能是对耶稣友善的,他们担心此举所带来的后果。但耶稣并没有阻止群众,祂更深一层地了解到群众的呼喊是何其真实;大君王的确是来了,所以群众的欢呼是压制不住的。
第31节这儿的「主」究竟是指耶稣自己,还是驴的主人,文中并不清楚。若是指驴的主人,那么33节所描写的就是驴主的仆人,而耶稣大概是事先已经与驴主预约借用他的驴子。第一个解释(「主」字指耶稣自己)比较异乎寻常,因为耶稣甚少自称为「主」。
第38节根据马可福音十一章9至10节,受迎接的是神的国度而非君王,不过这分别并不重要。路加字里行中已假定群众明白国度的设立必须涉及君王登位。重要的是:这些人已准备好接受耶稣这个人为君王,群众可能期望耶稣会引起某种政变,虽然这观点与耶稣一向的言论刚巧相反。「天上有和平」是路加把马可福音中的「和散那」意译出来,以适应他的外邦读者,或许这句话也暗示在地上的耶路撒冷不可能有和平(参二14,十九42)。
当耶稣向在祂眼前展示的耶路撒冷宣告悲哀的预言时,整个气氛马上转变过来,祂巴不得此城悔改回转,寻求对她有益的前途。可惜这「平安的城」(来七2)名不副实,终有一日她将会被围困,敌人依古代战争的方法筑防障,禁止任何人进出、使城中百姓捱饥抵饿,不得不降服,然后敌人就夺门而入,以极残酷的手段攻取此城,并夺取百姓的性命。这一切事情都要发生,因为百姓漠视神的来临,亦不顾念祂拯救的心意。
这事之后,耶稣进入圣殿,把殿中做买卖的人赶走,以示抗议。这些商人为来敬拜的人及朝圣者提供所需用品,正如今日旅游区中卖纪念品和教堂明信片的商人一样。但这等买卖殊不忠实,而且过于繁嚣,把殿中供外邦人敬拜的地方弄得有如「贼窝」,使人不能在此祷告。耶稣赶去买卖的人之后,就从新建立圣殿的正确用途,天天在那里教训人,百姓很支持祂,而当局却愈来愈反对祂。
经文反映耶稣并非第一次来耶路撒冷(十三34),否则读者或许会奇怪为甚么祂好像没有让百姓先有机会响应祂的信息,就马上定此城的罪。
耶稣最后一次上耶路撒冷的故事充满了一连串冲突的事件,祂与犹太人的领袖之间的分歧愈来愈明朗化,而他们已酝酿着要谋害祂。
公会等于犹太人的议院,共有70个会员,由3个集团的代表组成,这3个集团分别是主要祭司团,律法师团和长老团,公会的主席则由大祭司当任,主要祭司团的团员包括领导的大祭司家族和各职位上的官员(例如:圣殿的管理员,每周和每日当值的祭司长、班长和司库等),长老则是民众的代表。
他们要知道耶稣凭甚么权柄作教师,祂是否自称是拥有神权柄的先知?耶稣反问他们:施洗约翰的权柄是从天上,即从神(十五18)而来,还是从人而来?若果对方回答「从天上」,那么耶稣就可以问他们,为甚么你们不接受他(太二十一32),同时亦藉此引伸说明祂自己拥有神的权柄;若他们否认约翰的权柄,百姓就会给他们麻烦,因为百姓确信约翰是一位先知。他们的回答:「我们不知道」是软弱可怜的答复。所以,耶稣其实是胜了这一场舌战,但是这故事的重点并不在乎说明耶稣如何在辩论上胜人一筹,重要的是说出提问题的人看到神的权柄也不愿意接受,同时在这处境中,亦不知如何是好。
现在耶稣进一步以一显而易见的比喻来攻击他们。凡是熟悉圣经的犹太人听到开首的话都会马上想起以赛亚书五章1至7节,在那经文里,葡萄园是代表以色列。园主不在的时候,园户先立意把当纳的果子扣留起来,然后设法夺取葡萄园的拥有权。在某种情况下,一个外邦人或归顺犹太教的外邦人死去而没有留下遗嘱,他的产业就归当时第一个持有该产业的人。园户可能就是仗着这种风俗,亦可能单单凭着希望园主不追究他们,于是他们把产业承继人杀了,希望坐享其成。这故事反映当时的社会背景:加利利好些大片的田地都是为远处的田主所拥有,同时亦喻意地影射以色列的历史,和以色列的领袖,他们不断弃绝神的使者。对基督徒而言,园主的儿子显然是指耶稣,但当时的听众是否能领会这点,却不一定。他们听到儿子一词,可能会联想到弥赛亚,或许在某些场合里曾听耶稣宣称神与祂有特殊的父子关系。耶稣虽然深知祂自己的身分与命运,但祂没有公开向群众或仇敌表白。
显然人人都晓得园主如此对待这园户,是理所当然,可是当时的听众却说:万不可如此。从这点看来,他们一定认出耶稣是藉这故事暗示神的葡萄园,把葡萄园转给别人的意念,令他们大为惊骇。但耶稣用圣经来支持祂的说法,祂问他们匠人所弃的石头,成了最主要的房角石,有甚么喻意?岂不是指他们弃绝的权威正属于神所拣选的人(二十1-7)?故此无论何人拒绝祂,都要接受审判(参赛八14-15;但二34-35)。
当时的公会本想当场捉拿耶稣,但见群众甚欢迎祂,恐怕时机未成熟,故此便暂时按兵不动,继续收集攻击祂的资料。为了使祂失去民心,又为了挑起罗马政府对祂的猜疑,当权派便向耶稣提出一个问题,是关乎罗马政府向犹太人所征收的人口税的。此税项推行的时候,曾引起强烈的反感和攻击(参二2的注释),百姓一直都不欢迎这税项。耶稣是否也反对纳这税?若是,他们或许可以引用反叛分子的名义逮捕祂;如果耶稣附和这税,或许祂会因此失去群众的支持。耶稣向那提出问题的人要一个钱币,这举动并非因为祂没有银钱,而是要藉此让他们知道,他们自己也在用该撒的钱币。银币上一面铸了该撒的头像,另一面是和平女神像,钱币上刻着:「提庇留.该撒.亚古士督,神圣大祭司亚古士督之子」等字样。人若用该撒铸造的钱币,他们就有责任把当给他的归他了!但耶稣把原来的问题进一步引伸:同样,人也欠了神的债。说不定耶稣心中想到人也是神所铸造的,因为人带着神的形象。
在此耶稣没有把该撒和神的势力范围划分清楚,祂只是要指出人从该撒那边得益也必须向他回报。
撒都该人是当时犹太人的一个党派,成员大部分由祭司和富户所组成,他们对罗马统治的现况甚为满意。他们持守传统而保守的宗教,以摩西五经作为基础,却只有形式而无内涵。撒都该人与法利赛人的分别,在于他们只接受物质的世界,不相信复活、天使和其它的灵(徒二十三8)。他们用叔娶寡嫂的婚姻制度来讥笑复活的荒谬。此制度订明若丈夫去世,他的兄弟可娶其寡嫂为他留下男性的继承人(参创三十八8;申二十五5-6)。照推理来说,一个女人在这制度下可以先后拥有好几个丈夫,如此看来,复活的观念岂不荒谬?
耶稣先指出复活的状况与地上的状况并不一样,因为天上没有死亡,所以毌须延宗接代、生育儿女。引伸出来的意思就是说地上的人际关系,诸如婚姻等,在天上不再存在。耶稣的意思更可能是指出一切人际关系,在天上都被提升到一个极高的层次,天堂不像地上,婚姻关系不再成为问题。另一方面,在帖撒罗尼迦前书四章17至18节却暗示天上的人际关系是地上关系的延续。
其后,耶稣根据摩西律法来为这复活的问题提出论证。在荆棘火焰中,神曾对摩西说:「我──亚伯拉罕的神」(出三6)。在希伯来原文中,这句子的动词是隐藏的,而耶稣在此引伸指出意会的动词应是现在式的「我是」(正如希腊文旧约的译本一样)。可见亚伯拉罕虽早已死去,神仍以现在式来说明祂是亚伯拉罕的神。换言之,亚伯拉罕仍活着,可以敬拜神。那位在亚伯拉罕生前认识的神不容许死亡隔断他们之间的关系,祂要使他复活过来。
第35节有关复活,参十四章14节的注释。
(参太二十二41-46,二十三6;可十二35-40)最后,耶稣主动批评他们对弥赛亚或基督的认识不足。犹太人一直等待一位世上的拯救者,他必然是戴维皇室的后裔(参十八38的注释)。但是在诗篇一一○篇中,戴维说:「主(神)对我主(弥赛亚)说……」,若弥赛亚是戴维的子孙,何以戴维竟称呼自己的子孙为「主」呢?(为父的应比儿子大)。故此,这位弥赛亚要不是非戴维子孙,就是在某方面比戴维的子孙还要多一点甚么,而耶稣是公认的戴维子孙,所以第一个可能性大可删除,剩下来的便是正确的选择。不过,耶稣超乎戴维的证据,却要留待复活时才显露出来。故此,目前耶稣只为听众留下一个谜。
第42节虽然希腊文中两个「主」字是一样,但在诗篇的希伯来原文中,两个字却是不同的两个字。
耶稣转过来揭发文士在宗教上的不足,有些文士以长衣为荣,贪受人的尊敬。他们是假冒为善的人,欺诈贫穷人,假意冒充敬虔。其实在众人中,他们应该最清楚认识神的心意,因此他们要负上双倍的罪。不过,在这严厉的定罪后面,亦有例外的(参可十二28-34)。
二十一1-4 寡妇的奉献 (参可十二41-44) 与文士的虚伪成强烈对比的是穷寡妇的故事。她把当时货币中最小的两个小钱投入殿库中,同时在她旁边,又有一个财主来献上捐项。在神的眼中,寡妇所献上的更大,因为神所衡量的不是捐项的多少,而是捐献者剩下来的究竟有多少。穷寡妇实际上把她养生的全部入息都献上了。
门徒对希律所建新殿的宏伟甚感兴奋,耶稣却没有同感,祂反而预言圣殿必要全然被拆毁,门徒问祂这事情甚么时候会发生?发生之前是否有甚么警告的征兆?门徒问此问题时的语气,和耶稣回答的方法肯定指明,他们认为圣殿被毁的事件与世界末期有关。 耶稣那长篇大论的回答同时记载在马可福音十三章,虽然字句上稍有出入。学者争议路加是否读了马可福音,把那儿的言论改写以切合他的读者?还是路加拥有这篇言论另一个流传下来的记载?可能两种理论都各有所长,正如登山宝训一样。这章圣经所记载的话,无疑是耶稣三番四次在不同场合里重复的话。
耶稣回答的第一句话,便说出这篇讲论的要旨。门徒不要以为末期马上来临,也不要想末期的来临是可以预测的。虽然圣殿被毁,也不等于说末期马上要来到,故此门徒不要被那些冒名弥赛亚,模仿耶稣的教训说末期已近的人所误导(参可一15)。门徒也不要因末期临到之前所必然出现的天灾人祸而失去盼望。
耶稣的宣告是不依先后次序的,这一点应该是为了拦阻任何人尝试为这些事件预先安排一个时间表。甚至在10至11节所描述的事件发生之前,门徒便要同时遭受犹太人和罗马人的逼迫。但这明显的灾难,却是门徒作见证的机会。他们不用担心如何分诉,当危机到来时,耶稣会亲自感动他们说出勇敢和无庸置辩的见证。这教训只可用在信徒突然被捕,逮解法庭的时候,不可用在传道人在平安无事,又有充足的时间预备讲章的日子。如果别处经文谈及圣灵是门徒的教师(十二11-12),就不可忘记圣灵是受耶稣所差遣的(约十六7)。逼迫甚至会来自家人和朋友,甚至受害以至于死,造成人与人之间的普遍仇视。但是,姑勿论发生甚么事情,门徒都在神的手里,凡忍耐到底的,必得永生。
第18-19节不可能是指门徒身体不会受伤害或死亡(14节),而是神应许掌管在他们身上发生的一切事情,所以劝他们要保持忠心。
这儿描述两个可辨别末世来临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耶路撒冷城将被围攻,无人居住,在某段指定的期间内被交在外邦人手中。凡爱惜自己生命的人得赶快逃亡,否则就太迟了,因为神审判这城的时候已到。耶稣想到这事将免不了带给人痛苦,特别是妇女们,祂再一次禁不住黯然神伤(十三34-35,十九41-44,二十三27-31)。
虽然路加在描写此城被围时所用的文字,比马可同一段所写的更清楚,但这并不等于说路加是在事后才写。他所用的语法酷似旧约的预言,特别像预言耶路撒冷被巴比伦拆毁的那一段。不过,究竟马可或路加(或二者)是否逐字逐句地实录耶稣所说的话,还是路加看到预言逐渐应验,因此把耶稣的话更清楚地表达出来,则不可而知。
「外邦人的日期」是指外邦人控制耶路撒冷的那段日期,至于这日期是否指外邦人归信的时期(罗十一25),则不大清楚,耶稣也没有解释这段日期之后,耶路撒冷的结局如何。
末期来临的第二个阶段是天象的混乱(参11节),这是旧约已有的预言。有些学者认为此处只是外邦势力被推翻时的象征性描写。这一切之后,人子就要降临,应验了但以理书七章13至14节,那里的经文把祂的再来连于最后的审判和神国度最后有形有体的建立。因为将来的灾难不过是末后神释放行动的前奏而已,所以别人虽恐惧战兢,门徒却充满盼望。
在巴勒斯坦,夏天来临时,「无花果树」是首先吐叶的。在别的国家,「各样的树」也一同吐叶,宣告夏天已来临。故此,耶稣所预言这一切可怖的现象其实是一个希望的征兆,说明天国已临近。在这世代中发生的「这些事」,是指所有的警告征兆,包括主后70年耶路撒冷沦陷的事件,却不包括人子的来临(参36节中两者的分别);这些兆头的应验就是祂来临的征兆了。但是,好几个世纪已经过去,这些预言怎么可能真确呢?我们不可忘记,主耶稣自言人子再来的日子,连祂自己也不知道(可十三32;参徒一7)。而耶稣的第一次来临,以及耶路撒冷的审判,已把天国来临的日期拉近了。而且末期快要来临的感觉已弥漫世间(正如一个人在悬崖边沿上行走,任何时候都有跌下去的感觉,但一个人从远处走向悬崖,却没有此感觉)。再者,神的预言应验是有条件的,教会是否能达成广传福音遍及全世界的使命,将会影响预言的应验。
无论如何,最重要的是不要沉迷于无谓的推测,或落在绝望的深渊里。在审判的日子,凡向试探和罪恶低头的人,将会大祸临头,所以门徒一定要儆醒祷告,才可以得力,持守信心到底。
在逾越节期间,耶路撒冷城内挤迫,很多旅客都要到城外住宿,耶稣也不例外。但逾越节的筵席却一定要在城内举行。
犹太人的领袖一旦决意要除掉耶稣(他们的托词,参二十三2),他们最大的困难就是如何去执行,才没有引致一般支持耶稣的人产生骚动。在老百姓中,有不少人是支持耶稣的(参十九至二十章),领袖们惧怕这些人会为耶稣而动武,而犹大的角色就是制造一个机会,好让他们可以不动声色地逮捕耶稣。因为在逾越节期间,进出耶路撒冷的人不下10万人,所以一个人若隐藏起来,要把他找出来,若非有内幕消息,绝非易事。
除酵节和逾越节本来是两个不同的节期,但是在实际习俗上却是连在一起庆祝。逾越节是在尼散月(大概等于阳历3月到4月之间)14和15日庆祝,在14日的下午,逾越节的羔羊要在圣殿里宰杀。因为犹太人一日之始在日落,所以该日的黄昏已经是15日的开始了,而逾越节的筵席就在此时举行。除酵节由该月的15日开始,一直持续到该月的21日。二十二章7节的经文中,14日被视为除酵节的日子,大概因为逾越节筵席与此有密切关系,亦可能为了当时的读者,他们所用的历法是在午夜作为一日之始。
路加与马可的记载一致,他们都记述耶稣在规定的日子里吃逾越节筵席,而约翰福音的时间表则把所有事情都提早一日(参太二十六17和约十三1的注释)。
为了筹备逾越节的筵席,门徒要在市内找到一所有适当设备的房间,又要预备筵席的食物──一只羊羔、饼、苦菜和酒等都是必须的食物。耶稣对门徒所吩咐的话显示祂早已私下与城内的朋友安排妥当,可免别人的骚扰。所安排的楼房很可能是使徒行传一章13节提及的那一所,亦可能是在马利亚的家里,就是那称呼马可的约翰之母亲(徒十二12)。遇到一人拿着水瓶迎面而来这一幕则颇不寻常,似乎是耶稣与人预先约好的记号。
逾越节筵席的程序通常是这样:首先以祷告开始,随着是喝下4杯酒中的第一杯,和吃一碟香菜,沾汁而吃;然后诵读逾越节的故事与由来,唱诗篇一一三篇,再喝第二杯酒。祝谢之后,同吃主菜,就是烤羊羔、无酵饼和苦菜,再祷告之后,便喝下第三杯酒,并唱诗篇一一四至一一八篇,最后才喝第四杯酒。
筵席一开始时,耶稣首先说明,祂不久之后就要受难,希望与门徒不受骚扰地共吃这最后的一顿饭,这是最后的晚餐,因为下次祂就要在天国里成全这晚餐的意义,这里所指的大概是弥赛亚的筵席,而非教会所守的圣餐。
然后耶稣拿起杯来(4杯酒中的第一杯或第二杯),再次肯定这是神国来临之前最后一次与他们同喝,借着这话祂清楚地把祂的死与天国的降临连系在一起。「这是我的身体」一句明显是指「这个代表我的身体」。耶稣表示祂的身体快要为门徒舍去,代替他们受死,祂吩咐门徒要重复守这礼仪以纪念祂。第三杯酒是代表祂的血,新的盟约是借着这血,因着主的牺牲而立的(出二十四8;耶三十一31-34)。最后祂提到快要被卖,在这一句话里祂困难地说出神的命定,祂必须服从,另一方面又指出卖祂的人所要承担的责任和罪恶感。
第15-18节路加把被卖的预言放在饭后,而马可则把这事写在饭前,路加的目的是要把耶稣的誓言带出来,显然有关这晚餐的数据,除了马可的记载之外,他手头上还有别的流传资料。耶稣的话似乎暗示祂没有吃这筵席,起码没有喝第四杯酒。
第19-20节有一希腊文抄本〔Codex Bezae(D)〕,和好几个拉丁文与叙利亚文的译本,及几个现代的译本都把19节下半和20节删去。如果这删除是正确的话,路加所记述的晚餐是喝杯在先,吃饼在后,而且饼并没有牺牲的含义,但是这种程序在教会历史上从未出现过,而且支持这个较短版本的证据甚弱(只是3,000希腊文抄本中的一本而已),故此较长的版本(即和合本和新国际译本的翻译)较佳,也与保罗提及的教会传统(林前十一23-26)一脉相承。较短的版本可能是出自误解,企图纠正文中所记载的两次喝杯,把它改成一次喝杯。
耶稣饭后所说的话,路加的记载比马太和马可更完整。
第24-27节第一,不管世上有甚么事情发生,天国中都不可有地位之争。世上的社会制度视坐首位的人为最大,但耶稣以身作则,反而去服侍门徒(参约十三),可见天国与世间不一样(参可十35-45,这一段路加略去)。
第28-30节耶稣所说的第二番话倒是为十二门徒添上尊荣。他们在耶稣的磨练上支持祂,所以他们可以同享在弥赛亚将来的筵席,并且,在耶稣的国度里审判以色列的众支派。奇怪的是,这言论完全没有提到犹大从十二门徒的位分中割裂出来,也没有提及外邦人,而且耶稣刚责备门徒争位,又马上把尊荣的地位赐给他们(参可十28-31)。马太福音十九章28节所记载的可能是这段言论的另一个版本,而且上下文极可能是原来的顺序。耶稣在这里所要表达的,是门徒将要在耶稣的国度里与祂同治,而不信的以色列人却被撇弃。
第31-34节在第三段中,耶稣告诉门徒,撒但要得着他们,也要筛他们(参伯一至二;但十13),使他们离开祂自己。耶稣容许这事发生,但祂也为彼得祈祷,使他不致于失去信心,回头以后可以坚固其它弟兄。后来彼得虽曾一度不认主,却没有完全失去其信仰。
第35-38节最后,耶稣谈到如今的处境。第36节具有强烈的讽刺性。耶稣深知从今以后祂和祂的门徒都要面临攻击,甚至死亡,而门徒却误解祂的意思,向祂出示武器,耶稣说:「够了」。以此结束这一番门徒所不明白的教训,他们应该知道,耶稣所用的方式不是借助刀剑,而是靠着爱。
客西马尼园在橄榄山脚,试探的黑影笼罩着他们,耶稣催促门祈徒祷,然后自己避往别处祷告。祂求神如果可以就把当前这愤怒的杯撤去,但是,作为一个顺服的儿子,祂任由父神的安排。在一段压力极大的时刻过后,祂起来却见门徒沉睡,祂再催促他们祷告,在往后的几个小时,只有祷告的人才能站立得稳。祂正说话之间,那卖主的人──圣经鄙视地称他为:「那十二个门徒里名叫犹大的」──来到,与他同行的有圣殿的官员,他们的职责本是维持圣殿的安静。犹大以问安的方式发出卖主的暗号,此时门徒意会到这是怎么一回事,其中一个拿刀的(38节),马上把刀拔出来,但耶稣却禁止门徒用刀,然后转向作乱的人群,问他们说:难道这是逮捕一位和平的教师的方法吗?罪恶掌权的时刻果然已经来临!
第40节因为这地点是耶稣常经之处(39节),所以犹大毫无困难地找到祂。
第43-44节其中一些最好的抄本缺了这两节经文,我们可以有很充分的理由视此两节经文为后加的,但经文的语法却酷似路加的,很有可能真是出自他的手笔。耶稣汗珠如血点是指汗的大小,并非汗的颜色。
首先耶稣被带到大祭司的府宅里,那儿通常是办公的地方,正如罗马时代有钱人的家宅一样,有一列房间环绕着中间的庭院。彼得是从加利利来的,于是便带有加利利的口音(太二十六73),这口音成为他与耶稣是同党的证据,他为自己牲命的安危而向试探让步,是可以理解的。只有路加记载耶稣转身望他一眼,而彼得马上充满了痛悔,整个人完全崩溃。
此时耶稣亦有祂自己的重担要背负,祂一直被誉为先知,在一般人的心目中,先知有特殊的透视和洞察力,现在就蒙上祂的眼睛,让祂表演这玩意儿,以娱乐看守的人吧!
天亮的时候,他们在匆忙中召开公会,把耶稣带到他们面前,路加略去初步的问话,直截了当地提出决定性的问题:耶稣是否自称弥赛亚?起初祂犹疑不答,因为听众不会相信祂所说的真话,如果祂问他们的意见,他们亦不会回答,但祂最后还是宣告说:人子从今以后要坐在神的右边。这话使他们追问耶稣是否以神的儿子自居?耶稣说:「你们所说的是」。于是他们便以此话为耶稣自认的口供,判祂亵渎的罪名。
马可描述夜里在大祭司家中有一个很长的审讯,审问的内容大致与路加在此所记载的相同,然后马可再记载早上在公会面前亦有一个简短的会议。路加完全没有提及夜间的审问,只记载早上发生的事情。有两件事情是很清楚的:第一,夜间在大祭司家里确有一非官式的审问(路加完全删去这点)。第二,早上公会确有一次正式的会议(马可一笔掠过这点),在这会议中,他们肯定了先前的决议。我们所不能确定的是:两处经文所记载的对话是否只在晚上发生过,还是早上亦有简略重复(因为两位福音书的作者都是将事件浓缩起来,作重点描述,并且将对话放在最就便的地方)。这情况也解释了彼得不认主和仆役戏弄主的两幕,在路加福音是放在早上审讯之前,在马可福音则放在晚间审讯之后。
第60节这儿所指的,的确是一只公鸡的鸣叫,而非罗马人在早上3时所吹的号角(这吹号叫gallicinium,即「鸡鸣」)。
第69-70节马可记述了一个问题和一个回答,而路加则有两个问题,两个回答,所以「基督」、「人子」和「神的儿子」等称号都各有所别。在马可福音里,耶稣说:审判祂的人将要看见人子坐在神的右边,以审判者的姿势降临,但路加所描述的却是人子现今就坐在宝座上,这两个描述其实是互相补足的,路加提到人子以审判者的姿势坐在神的右边,所强调和引伸的意思是:祂先前早已被提升到这地位上。留意耶稣如何故意用「人子」这称号代替「基督」(九20-22)。
第71节所以最后耶稣被定的罪状是:自称为弥赛亚或神的儿子,后者很可能被人视为弥赛亚的别号,又可能是耶稣私下曾对门徒提到作神儿子的事,这些话被泄漏出去(经由犹大?)。自称坐在神的右边是被视为亵渎神的(可十四64)。
因为在一般情形之下,犹太人是没有判死刑的权柄的(约十八31),所以他们一定要把这案件上呈罗马官方。而罗马政府又不会管那些「关乎言语、名目,和你们(犹太人)的律法」(结十八14-15)等事情,故此控告耶稣的罪名便改变成:诱惑国民反抗罗马政府。在注明的两个罪名中,第一个是假的(参二十25),第二个却是真的,虽然耶稣的本意已被歪曲(参约十八36-37)。所以,当彼拉多问耶稣是否自称为王,耶稣没有直接承认,彼拉多本可以更详细地质问耶稣,才作决定的,但他审判的结果是:没有证据以政治上的理由来定祂的罪。
虽然彼拉多通常是住在政治首都该撒利亚(参徒二十三33;不要与该撒利亚腓立比混淆,可八27),但因为是逾越节期,所以他来耶路撒冷访问──而希律也是一样。
第2节「王」一词是用来向罗马人解释「基督」的意义的。
彼拉多设法推掉这一件难以处理的案件,他一听闻加利利这名字(5节),便知道这是卸责的良机了。彼拉多心知肚明耶稣并没有犯甚么罪,他似乎故意与犹太人耍把戏,以便打消他们的企图。但当情势渐趋恶化时,彼拉多便预备牺牲一个无辜的人,来保持大局的和平。但目前来说,他大可采取拖延政策,把耶稣送去加利利的当权者希律安提帕那儿,此举说不定还可以收买希律以后的支持。在此,希律被描写为一个轻浮的小人,只想看他心目中的这位魔术师表演一些伎俩,耶稣没有甚么话值得对这样的人说。
第6-7节彼拉多不一定需要把这件案件正式移交希律,他很可能只是想找一个人来支持他的观点。有些学者认为这事件是从使徒行传四章25至26节那里借用过来,伪做而成的,但这说法不大可能(参九9的注释)。
第10节有些犹太领袖一定已经老早跑到希律府衙里,把他们的意见告知希律。
第11节此处的讥讽与彼拉多府中兵丁的戏弄雷同(可十五16-20),某一营的兵士往往效法别营的做法,在古代社会中,此类戏弄囚犯的行径常见得很。
在宣告判决结果时,或许彼拉多希望百姓(13节)会与他同一阵线,对抗犹太领袖。无疑这犯人确是造成了民间某种骚动,但一场责打总算够了吧!可是民众却为祭司们挑唆,他们齐声喊叫要释放著名的叛徒巴拉巴,而不愿放过耶稣。彼拉多当然不愿释放一个危险人物(同时他也不愿定无辜人的罪),但他想或许向汹涌的群情低头是更聪明的处理办法。后期一位犹太人的领袖曾把彼拉多描写为:固执、一成不变、冷酷无情的人物,他在这里的表现正好支持这点;因为一般的评价认为他的表现是懦弱、犹疑不决,实在是言之不足。经过一日的转折,彼拉多表现得冷酷无情,更不用说他对无辜人有甚么公义了!
第16节「责打」在此是指笞刑,是刑罚的一种,亦是钉十字架的前奏(可十五15)。
第18节路加没有解释为甚么百姓要求释放巴拉巴,别的福音书说明逾越节期间的习俗是容许释放一个囚犯,后来的抄经者在17节里(参和合本小字)加插了这解释(新国际译本正确地把这节删去)。
通常被定罪的犯人要亲自背负刑架的横木上刑场去(参约十九17)。「跟随耶稣」(26节)可能是刻意的用词,为要响应九章23节和十四章27节,行刑的场地通常都有许多看热闹或同情的群众在场。妇女们为耶稣号咷痛哭,而耶稣则为耶路撒冷和其中的居民举哀痛哭。让她们为自己举哀吧!因为有一天她们要为生育孩子而痛悔,这些孩子将要遭受极大的痛苦,那时人们巴不得有天灾降下好了结痛苦(参何十8;启六16)。若一个像耶稣这样无辜的人;尚且被罗马人如此苦待,何况有罪的耶路撒冷,她的命运将是何等凄惨!
耶稣被钉在两个罪犯的中间(参赛五十三9、12),在路加福音的记述中,祂出口的第一句话是为钉祂的人求赦免的祷告。执刑者分死囚的衣服,是当时通行的风俗,作者特别把此事记下来可能是因为从基督徒的角度来看,正好回应诗篇二十二篇18节的描写。此时,官员又有意无意地讥讽耶稣,基督徒的读者读到这里,就知道事实上正是耶稣的死证明了祂就是基督和救主。兵丁也加入,用罪状上的字句讥笑祂,并把罪状钉在十字架上;甚至同钉的犯人中之一也同样的讥笑。在此,只有路加记述另一犯人所做的事;他起初可能亦讥笑耶稣,后来却承认自己有罪,而耶稣却无罪。他这最后一分钟的信心和悔改被接纳了,耶稣应许在乐园称义的人中间,有位置为他留存,他不用沦落到阴间,与定了罪的人为伍。
从午正(44节;依罗马和犹太人的算法是第六个钟头)开始,大地昏暗持续了3个小时。这里所用的希腊文不一定是指日蚀,事实上此时亦不可能有日蚀,因为逾越节是月圆的时候(日蚀只在新月的日子发生)。造成遍地黑暗的原因可能来自一种风沙,此风强劲到一个地步,甚至可以把殿中的幔子撕裂成两半。这事似乎有其象征性的意义,但福音书作者没有明白说出来,它可能是将来圣殿被毁的一个预兆,亦可能象征从今以后通向神的门经已大开,人人都可进来(来九8-14,十19-20)。
第九个钟头(申初;即下午3时),耶稣借着诗篇三十一篇5节的话,把自己的灵魂交在神手里。祂去世的情况使旁观的百夫长也归荣耀给神,他的话反映他心里相信耶稣是无罪的,甚至可能暗示耶稣所忍受的,是义人通常要面对的命运──忍受不该有的痛苦(参《智慧书》二12-20)。但是为甚么他赞美神呢?是否因为神托住耶稣,使祂尊贵地活,然后尊贵地死?最后几句的描写是要强调耶稣的朋友看见祂确是死去了。
第33节「一个地方名叫髑髅地」(亚兰文是「各各他」)大概在城北现今的圣墓堂附近。称为哥顿的加略山(Gordon掇 Calvary)是一个髑髅形的小山,但似乎没有甚么真实的考据支持它就是钉十字架的地方。
第34节上有好些早期的抄本都没有这句,但是我们应当把它留下来,要不是视作路加手笔(参徒七60),也可当作一可靠的流传数据,至少有些抄本把它放进去。它被删去,可能是因为有些抄经者觉得这祷告不大得体,或是因为没有蒙应允,所以把它删掉。
第36节这行动似乎与马可福音十五章34节所描写的有所分别,酒醋是兵丁所用的一种便宜的饮料。
第39-40节路加在此正如在别的地方一样,显出作者拥有马可所没有的流传资料。我们无须假定这罪犯的话是讽刺的口吻,更用不着假定整件事只是一个传说而已。
第42节「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意思是指「你以王的身分回来的时候」。
第43节「乐园」是得赎的人在最后审判之前的安息处,是为所有信靠耶稣的人而设的。
第47节「义人」一词,马可作「神的儿子」,路加用别的字眼来代替,可能是避免人误会百夫长用异教的词汇,看耶稣为某类的神只。
被钉死的罪犯通常是先弃在十字钉上,然后才丢进公墓里。但是在1957年,考古学家掘出了一具曾被钉十字架的尸首,是葬在私人的坟墓里的。约瑟依犹太人的规矩,把耶稣的尸体用细麻布裹好,安放在一个新坟墓里。犹太人的坟墓是在山旁的一个洞穴,有些是天然的洞穴,有些是人工凿出来的,面积可容一人进去安置死尸,穴口用一滚石封闭。不过约瑟没有用香料保存尸首,所以加利利来的一些妇女在安息日过后,就马上去补办此事,照常规,在安息日里她们不能作此事。
第51节亚利马太是在耶路撒冷西北20哩(32千米)外的一个市镇,位于犹大与撒玛利亚之边境上。第51节其实所有犹太人都可以说是「盼望神国的人」,这儿必定是指约瑟依循耶稣的教导盼望神国,并且也按着这盼望度日。
第52节钉十字架的死刑是漫长而痛苦的刑罚;路加在此没有提及彼拉多惊讶耶稣如此快速死亡。
第54节每周安息日前的「预备日」,是由周四黄昏延续至周五黄昏。「快到了」(直译是:「破晓」)通常形容日出之时,但在此似乎是指日落或是华灯初上之时。
有两个人出现,身穿发光的衣裳,通常这种描写是与天上的人物有关的(参九29)。他们温和地责备妇女竟想找寻一个预言要从死里复活的人(九22,十八33)。这里经文把妇女的名字列出(10节),目的可能是要证明他们是可靠的见证人。
这段故事的历史性常受质疑,这本是意料中事。例如有人说这些妇女其实是摸错了坟墓,但是她们一行人,加上后来的另一群人通通都弄错了,似乎是不可思议的事!另外又有人争议说:虽然「复活显现事件」(resurrection appearances)大致上具其历史性,但是空坟墓的故事却是后人的创作,只是一种传奇故事而已。但是空坟墓的传统在早期的作品诸如哥林多前书十五章3至7节已有引用,而新约对复活的了解一向都是指身体复活的。人若相信耶稣的尸骨仍埋葬在巴勒斯坦地里,那就是持守一个异于新约的复活信念,而这信念只是基于一些没有证据的假设而已。
话得说回来,虽然空坟墓和显现的故事基本被接受,但是要把不同的记载协调起来,却并非易事,正如现代某些由不同见证人眼见的片段性事件一样。这事实从一方面来说,可消除见证人串通共谋的可能,另一方面却留下一些有待解决的疑问。〔有关这方面的研究可参看韦汉(J. Wenham)所著的Easter Enigma (Paternoster Press, 1984)。
第1节这儿提及好几个妇女,与约翰福音二十章1至10节抹大拉马利亚独自去到墓地的记载有别。路加很可能是把好几个不同的故事重迭在一起来记载。
第3节此处和这一章好几处经文(5、12、36、40、51、52节)在一些抄本里是没有的。新国际译本(与和合本)正确地保留了这些经节,因为把部分句子删除的理由并不充分。
第4节马可福音只提到一个人,他所说的话亦不大相同。路加福音特别省略了叫门徒去加利利的嘱咐(可十六7;参可十四28),路加如此做很可能是因为他没有记载耶稣在加利利的任何显现。
第9节马可福音十六章8节记载妇女因惧怕,没有向任何人说出这事,这记载与路加此处的记载没有甚么冲突。马可的意思很可能是指除了11个门徒之外,妇女没有马上告诉任何人。
第12节参约翰福音二十章1至10节。
第14节的意思是说神阻止两个门徒把耶稣认出来,并非说耶稣此时有另一形体(但是亦参看可十六12)。耶稣假装不知其事,发现门徒忧愁的原因,和空坟墓的传说。他们都深知耶稣是一位先知(在不信祂复活的人来说,耶稣充其量不过是一位先知),他们期望祂成为以色列的拯救者。但他们不能明白为甚么祂要被官长唾弃,他们依稀记得有预言说祂要在第三天复活,但他们没有听任何人说及看见耶稣显现。耶稣告诉他们弥赛亚作王得荣耀之前,必须受苦,祂又把预言这事的经文指给他们看(参十八31注释)。描写耶稣拿起饼来、祝谢、擘开、分给他们这一段,所用的文字,特别令人──至少令路加的读者──联想起耶稣分饼的神迹和最后晚餐(九16,二十二19;可八8)的记述。不管这两位门徒是否联想起这些前事(他们那时是否在场,又是另一回事),但此时他们的眼睛突然明亮起来,认出了耶稣。他们明白早一阵子,还在路上的时候,耶稣跟他们说话之际,他们心中也感觉异样的兴奋。于是二人马上跑回耶路撒冷,告诉其它门徒。在马可福音十六章12节及下文的记载中,有一段总结(这段并非福音原来抄本的一部分),说及门徒不相信,但这是指着门徒在下述故事中的不信和怀疑(37、41节)。
第13节以马忤斯常被认为是今日的艾库贝毕(el-Qubeibeh),在耶路撒冷西北7哩(11千米)外。但西北18哩(31千米)外的阿姆瓦斯〔Amwas,现代的尼哥波里斯(Nicopolis)〕可能性更大。〔假如这假设是对的话,我们就应采取某些抄本所记的距离:160里(stadia)〕。(译注:和合本的25里是华里,新国际译本作7哩。)
第18节革流巴可能是约翰福音十九章25节中的革罗罢,与他同行而没有记下名字的人可能是他的妻子,但我们只能猜臆,无法证实。
第21节门徒们都知道耶稣曾说过第三天必有重大事情发生,他们亦知道耶稣的坟墓应是空的。但这一切都不足以说明祂要复活,最强的证据有待基督自己亲身复活。
第27节犹太人圣经包括3部分:摩西律法(创世记至申命记);先知书〔乔舒亚记、士师记、塞缪尔记上至列王纪下,和所有的先知书(但以理书除外)〕;著作(包括旧约其它的书卷)。此处没有提及第三部分(与44节对比),这缺欠并不严重,在此作者以先知预言的内容来描写旧约的写作,并不注重分类列举。
第34节向西门的显现可参哥林多前书十五章5节。
门徒需要彻底地信服他们所见的确是耶稣其人,同时这超自然现象所引起的骚动亦要平伏下来,所以耶稣向他们展示祂的血肉躯体:祂的手、祂的脚及其上的钉痕。为了进一步地证明祂确实存活,耶稣与他们一同吃了些食物。
为了使门徒明白旧约指着耶稣来世的预言,祂再一次重复以马忤斯路上的课题,并且加添了两重点;命令他们到万邦传扬悔改和赦免的道,这道原是基于旧约先知的预言。对于那些曾亲眼见证耶稣复活显现的人(11节,门徒之外还有好些人),主应许他们:神会赐下能力,让他们为耶稣作见证。
最后,耶稣带他们出耶路撒冷,来到伯大尼,在那里赐下离别的祝福,然后祂便离开他们,被带到天上去。门徒回到耶路撒冷,在那里欢喜等候应许的应验。
第36-53节这段故事与约翰福音二十章19至23节和马太福音二十八章16至20节的内容相似,只是上述两段经文中的耶稣,是在加利利向门徒显现,并且留下最后的嘱咐。其实耶稣在耶路撒冷(路加福音、使徒行传和约翰福音二十章)显现,又在加利利显现,并没有产生甚么难题。马太福音二十八章所载的最后显现不是升天的记载,而耶稣有可能是多次传递祂的大使命。
路加福音的叙述给人一个印象,好像复活与升天是在复活主日同一天内发生,但这看法却与路加所写的续集──使徒行传第一章互相抵触。故此,这里所写的是精简而浓缩的叙述,其中所记载的事情是在一段长时间内发生的。第43节有些读者感到耶稣复活躯体上的描写不容易接受,但是,假若神子耶稣道成肉身也是有形有体的血肉之躯,那么祂复活的形体岂不也应该有同样的素质?第47节有关向外邦人传道的预言,参以赛亚书二章3节,四十二章6节,四十九章6节,五十一章4至5节,以及罗马书十五章9至12节。第50节伯大尼位于橄榄山麓(参徒一12)。第53节正如使徒行传一章13至14节所述。
格式化:马靖龙弟兄